2022年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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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日照调查队

(2023年3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深入推进生态立市、创新兴市、产业强市、开放活市战略,迎难而上、创新实干,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提质,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  合

经济总量跃上新台阶。经省统计局统一核算并反馈,全市生产总值2306.7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8.00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938.79亿元,增长3.8%;第三产业增加值1159.98亿元,增长3.7%。

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8.8:40.4:50.8调整为9.0:40.7:50.3。旅游产业、健康产业、现代金融业增加值分别为98.1亿元、124.8亿元和137.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3%、5.4%和5.9%。“四新”经济增加值700.4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0.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增加值569.40亿元,增长4.5%,高于全部服务业0.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3.34亿千瓦时,占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的5.7%。

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23万户,其中,新登记企业1.91万户。年末实有市场主体41.44万户,增长3.5%;实有注册资本(金)11523.68亿元,增长7.7%。“四上”企业数量2832家,增长16.4%。11家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287.48亿元,增长14.5%;实现营业总收入388.09亿元,增长20.1%;利润总额22.0亿元,增长5.4%;上缴税费27.18亿元,增长19.1%;职工人数11765人,增长5.7%。

招商引资成果丰硕。全市招引内资490.31亿元,增长8.1%;实际使用外资7.04亿美元,增长35.5%。采埃孚集团日照生产基地项目、华创触摸屏、劲力变速器、亚太森博年产50万吨生活用纸等一批高质量制造业项目签约落地。

就业创业成效明显。城镇新增就业3.1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7.58%。创设1.8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发放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1.1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68亿元,扶持2802人自主创业。为1.03万人发放失业补助金1298万元,为376家企业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267万元。接收应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1.6万人,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6.8%。

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2%。八大类商品价格“七升一降”。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2.0%。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类下降0.7%,畜肉类下降6.6%。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5.1%,购进价格上涨5.8%。

人口总量基本稳定。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307.9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64万人。其中,城镇居民人口151.92万人。户籍人口出生率7.33‰,人口死亡率11.67‰,人口自然增长率-4.34‰。省内迁入4257人,省外迁入3650人。常住人口296.8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2.55%。

二、农  业

农业生产稳定增长。粮食种植面积200.20万亩,增长2.1%;单产438.78公斤/亩,下降1.2%;总产87.85万吨,增长0.9%。其中,夏粮总产33.44万吨,下降1.1%;秋粮总产54.41万吨,增长2.1%。猪牛羊禽肉产量27.46万吨,增长2.4%。牛奶产量8.62万吨,增长30.9%。禽蛋产量15.13万吨,增长1.5%。年末生猪存栏104.68万头,下降8.1%。生猪出栏146.31万头,增长4.0%。水产品产量46.84万吨,增长2.7%。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25.2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4.2%。其中,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增加值17.24亿元,增长8.9%。

乡村振兴扎实推进。累计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5个,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4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省级田园综合体2个。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7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个、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1家、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40个、省级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5个。“日照蓝莓”入选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水利建设成效显著。全面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完成10条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86条市级美丽幸福河湖创建任务。推动现代水网建设,年内实施14个河道治理项目,新开工3座小水源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8.98平方公里,实施6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200个村的自来水工程提质改造,改善21.99万群众的饮水条件。实施水库移民扶持项目165个,惠及水库移民3万余人。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全年放水1.28亿方用于抗旱水源保障。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运行平稳。全部工业增加值761.82亿元,增长4.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8%。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长10.6%,制造业增长5.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5.1%。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长17.7%;股份制企业增长17.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11.4%;私营企业增长23.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360.25亿元,下降2.4%;利润总额105.80亿元,下降47.9%。

能源生产消费稳中有增。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233.44亿千瓦时,下降2.1%。焦炭产量375.59万吨,增长1.9%。原油加工量260.94万吨,增长22.4%。全社会用电量273.95亿千瓦时,增长6.4%。其中,工业用电量213.93亿千瓦时,增长5.0%。全年完成供电量139.71亿千瓦时,增长2.2%;售电量135.85亿千瓦时,增长2.0%。

建筑业稳定增长。资质以上建筑业完成总产值525.08亿元,增长5.5%。共签订工程项目合同额993.04亿元,增长6.2%。其中,上年结转合同额459.92亿元,增长0.8%;本年新签合同额533.12亿元,增长11.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120.60万平方米,增长19.3%。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508.02万平方米,下降15.2%。特级资质企业达到3家。

四、服务业

服务业支撑有力。服务业增加值1159.98亿元,增长3.7%,占GDP的50.3%。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494.54亿元,下降9.4%。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中,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营业收入增长7.5%,水上运输业营业收入增长12.0%。生活性服务业中,新闻和出版业营业收入下降2.9%,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营业收入增长21.4%,体育业营业收入增长68.8%。

交通运输平稳运行。港口货物吞吐量5.71亿吨,增长5.5%。其中,集装箱吞吐量580.44万标箱,增长12.2%。年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1037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22.6公里,一级公路462.4公里,二级公路1153公里,三级公路1268.5公里,四级公路7270.5公里。民用汽车保有量86.71万辆,比上年末增长7.2%。民用轿车保有量53.5万辆,增长8.1%。

邮政电信发展较快。电信业务总量25.93亿元,增长30.2%。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1.82亿件,增长0.6%;业务收入12.17亿元,增长7.2%。其中,快递业务量1.46亿件,增长1.7%;业务收入9.19亿元,增长6.2%。移动电话用户326.61万户。其中,4G用户159.15万户,5G用户124.73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数134.23万户。

五、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规模继续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31.2%;第二产业投资下降1.1%;第三产业投资增长4.1%。三次产业占比为2.7:29.1:68.2。分领域看,“四新”产业投资增长5.1%,占全部投资的53.3%。其中,先进制造业投资增长14.4%。民间投资下降15.4%,基础设施投资下降2.9%。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5.5%,占全部投资的6.7%。分行业看,工业投资下降1%。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49.6%。其中,医药制造业增长113.8%,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增长20.3%。

房地产市场稳中趋缓。房地产开发投资229.40亿元,增长9.0%,其中,住宅投资166.78亿元,增长25.3%。房屋施工面积2124.22万平方米,下降1.3%。商品房销售面积204.96万平方米,下降31.6%。商品房销售额175.76亿元,下降36.2%。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1.78万套。

“三大枢纽”建设提质提效。打造黄河流域陆海联动转换枢纽,签约落地项目11个;打造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实施港产城融合发展60项重点任务,推动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列入“十四五”全国沿海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打造北方能源枢纽,岚山原油储备库等20个重点项目建成投用。

六、消费市场

消费市场运行平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7.12亿元,增长0.3%。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148.08亿元,增长6.2%。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零售额521.39亿元,增长0.3%,乡村零售额135.72亿元,增长0.5%。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零售额61.69亿元,增长0.4%,商品零售额595.43亿元,增长0.3%。

促消费政策成效显著。开展“惠聚港城全民乐购”消费季、“嗨购日照消费年”等活动,稳住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的基本盘。举办汽车展,推出置换补贴、现金优惠、购置税减半等消费福利。全年累计发放汽车、家电、惠民消费券4010万元,拉动销售超过14.5亿元。

消费升级趋势明显。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通讯器材、计算机及设备等消费升级类商品合计零售额3.8亿元,增长20.4%,高于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4.2个百分点。汽车新车零售额57.1亿元,增长13.5%。其中,新能源汽车零售额4.04亿元,增长507.6%。

七、开放型经济

货物贸易固稳提质。货物进出口总值1397.7亿元,增长20.4%。其中,出口545.3亿元,增长35.4%;进口852.4亿元,增长12.5%。从贸易合作伙伴看,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559.9亿元,增长55.5%。对RCEP签署国进出口690.3亿元,增长34.9%。

利用外资量质齐升。新设立外资企业68家,增长17.2%。实际使用外资7.04亿美元,增长35.5%。共有17家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投资29个项目。

境外投资大幅增长。实际完成对外投资额3900.45万美元,增长234.6%。新增境外投资项目4个。

八、财政金融

财税收支保持稳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5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比上年增长6.6%,其中,税收收入135.4亿元,同口径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76.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1亿元,增长6.8%。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3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3%。税务各项收入(含海关代征税收)1107.97亿元,增长7.4%。其中,国内税收收入241.37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下降3.3%。

金融信贷支撑有力。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720.45亿元,比年初增加414.39亿元、增长12.5%。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785.55亿元,比年初增加420.06亿元、增长12.5%。

保险保障持续增强。保费收入81.42亿元,下降0.9%。其中,财险保费收入24.72亿元,增长3.2%,寿险保费收入56.70亿元,下降2.6%。赔款与给付支出29.83亿元,增长12.0%。其中,财险赔款支出16.02亿元,增长9.3%。寿险赔款与给付支出13.81亿元,增长15.4%。保险机构累计承担社会风险9.31万亿元,增长15.4%。

资本市场交易活跃。扩展上市后备企业达到58家,其中审核期企业1家、辅导备案企业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420家。5家证券公司交易金额5207.3亿元,增长75.2%,托管市值130.2亿元,下降5.2%。9家期货公司交易金额7249亿元,下降13.7%,客户保证金余额12.7亿元,增加18.6%。

九、民生保障

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90元,增长4.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798元,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02元,增长5.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1.92,比上年缩小0.03。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004元,增长0.3%。

城市载体功能不断提升。建成区绿地面积5104.67公顷,城市公园绿地面积1790.95公顷,建成区绿地率40.5%。城市道路1073.15公里,面积2181.68万平方米。城区排水管道长度2954.8公里,供水管道长度1938.47公里,城市自来水供水总量10524.66万立方米。城市使用天然气总户数47.9万户,供应天然气2.95亿立方米,用气普及率99.98%。集中供热面积2834.4万平方米,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精致城市建设提档升级。新建改建城市道路90条、通车69条(段),新建公共停车位5212个,更新改造污水管网38.6公里、燃气管网12.5公里。改造老旧小区137个,建成交付棚改安置房1.78万套。新增城市绿地面积210万平方米。出台精致城市管理标准27项,城市大脑接入城市体征数据51亿条,建成应用场景300个,57个社区列入省级智慧社区建设清单。

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5.43万人、58.61万人、44.16万人、32.82万人、51.9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9.16万人、227.35万人。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60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75元,保障人数2800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保障人数81241人。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网点增至202个,全市持卡235.8万张,电子社保卡签领81.3万人。设立医保工作站56处、医保服务站(点)442个。年末有已登记养老服务机构59个,服务人数3488人。乡镇敬老院34个,总床位数达到3798张。

安全底线不断筑牢。接报违法犯罪警情下降3.1%,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11.8%。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9起,死亡29人,分别下降25.0%和21.6%。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1257人。

十、资源环境

土地要素保障有力。建设用地报批80个批次、9个单独选址用地,涉及项目117个,用地面积9520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7143亩。全年供地554宗、面积26680亩,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123宗、7033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6713亩,处置闲置土地3378亩。

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补植造林1800亩,治理废弃矿山11处。市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分别为29微克/立方米、54微克/立方米,分别下降6.5%、8.5%。优良天数比例87.1%,无重污染天数。7个国考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标,优良水体比例71.4%。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52.9分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平均值65.6分贝。

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11113家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进26项水环境治理工程,完成1318个入河排口、1569个入海排口、13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排查涉危废企业(场所)1167家次,发现整改问题731个,完成19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8家,省级绿色工厂11家。

十一、社会事业

“创新兴市”战略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706家,增长43.5%。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1064家,增长 53.8%。新备案国家众创空间1家。新筹建省技术创新中心3家、重点实验室1家;新备案省新型研发机构4家、院士工作站1家、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1家、省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处、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1处。日照产业技术研究院注册落地。6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科技成果转化贷款3.04亿元。102家企业与115家高校、科研院所的166个专家团队达成合作180项。

品牌建设开启新篇章。年末,商标有效注册量48021件,增长17.4%。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6件、山东著名商标76件、地理标志商标42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105件;拥有中国名牌产品3个、“泰山品质”认证产品3个、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10个、山东省省长质量奖2个、“好品山东”品牌9个。专利授权6706件,其中发明授权743件,增长44.3%。年末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937件,增长22%。

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104个、创新人才941人,引进青年人才2.5万人,全市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7人。新选拔日照市首席技师17名,全市“山东省技术能手”87人、齐鲁首席技师82人。117人获“山东惠才卡”、398人获“日照阳光惠才卡”。新增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5家,省级专家服务基地4家。

教育事业创新发展。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122所,在校生53.78万人,教职工4.49万人。新建成投入使用中小学、幼儿园17所,学前三年入园率96.5%,公办率65.47%,普惠率91.6%。成立教育集团10个,争创省强镇筑基试点镇3个,54所城镇优质学校对口帮扶107所农村薄弱学校。30.3万学生参加校内课后延时服务。义务教育学校集中配餐参与学生4.8万人,占配餐学校在校生的45.5%。

文旅产业持续恢复。文化产业增加值58.86亿元,增长4.7%,旅游产业增加值98.06亿元,增长5.2%。接待国内游客3201.75万人次,下降15.6%;国内旅游收入218.29亿元,下降24.2%。举办2022日照合家欢艺术节,开展“线上+线下”文旅活动展演50余项,惠及市民群众200余万人次。年末,全市A级旅游景区47家、旅行社172家、电影院18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8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家、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家。

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年末有医疗卫生机构2498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床位18063张,其中医院、卫生院15880张。卫生技术人员2370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195人,注册护士10447人。基层服务能力不断增强,98.18%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成功举办第25届省运会,日照代表团夺得金牌82枚、银牌68枚、铜牌61枚,创历史最好战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3000余场次,举办、承办中超联赛、日照马拉松等10余项赛事。创建2项省级精品体育赛事,4条省级体育旅游精品线路,4个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综合体)。连续四年获评“中国体育旅游十佳目的地”。全年体彩累计销售5.99亿元,市场份额达到67.2%。

注:

1、本公报数字主要是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四新”、文化、旅游、健康等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3、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

6、规模以上服务业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