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日照调查队
(2022年3月)
2021年是日照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力新旧动能转换,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创新兴市、产业强市、开放活市战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 合
经济总量实现新跨越。经省统计局统一核算并反馈,2021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211.9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8%,两年平均增长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4.68亿元,增长7.4%,两年平均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903.55亿元,增长0.8%,两年平均增长2.9%;第三产业增加值1113.73亿元,增长11.7%,两年平均增长7.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4434元,增长6.4%。
稳就业保就业成效显著。城镇新增就业3.1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58%。大力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为4258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578万元,稳定就业岗位20.4万人;为7158名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发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8089.16万元。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为2.37万人发放失业补助金4023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85亿元,创业补贴3879.55万元。接收应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1.4万人,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3.7%。
物价总体涨势温和。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8%。八大类商品价格“六升二降”。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0.3%。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10.3%,购进价格上涨9.5%。
市场主体活力有效释放。全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8.55万户,增长28.1%。年末实有市场主体40.03万户,增长17.8%,实有注册资本(金)10695.7亿元,增长7.4%。“规上”企业数量2432家,增长24.2%。11家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740.30亿元,增长16.8%;实现营业总收入327.72亿元,增长36.1%;实现利润总额20.99亿元,增长131.7%;上缴税费22.80亿元,增长37.6%;职工人数11133人,增长7.1%。
人口规模继续扩大。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309.5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3万人。其中,城镇居民人口148.28万人。户籍人口出生率8.44‰,人口死亡率5.12‰,人口自然增长率3.32‰。省内迁入4959人,省外迁入4869人。常住人口297.1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1.93%。
二、高质量发展
新经济加快发展。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8.6:41.8:49.6调整为8.8:40.8:50.4。“十强”产业中,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5.6%、13.2%。“四新”经济增加值659.25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29.80%,比上年提高1.2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3.54亿千瓦时,增长11.3%,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增速16.6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的5.7%,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项目招引建设深入推进。272个实施类省市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77%,省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182%。全年到账内资369.65亿元,增长32.7%。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全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35949户、61133人。各医疗机构共救治脱贫人口3.6万余人次,共为10914名困难学生拨付市级教育帮扶资金3706万元。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即时帮扶人口295户、712人。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完成17项“跨省通办”任务,落实“市县同权”改革行政许可事项11项。实施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6项高频便民利企事项缩减材料50%以上。全部登记业务纳入“1日办”,办理时限总体提速50%以上,基本建成“无证明”城市。初步实现“交房即办证”,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46526户,化解率99.6%。
三、农 业
粮食产量稳定增长。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96.17万亩,粮食总产87.11万吨,亩产444.05公斤。其中,夏粮产量33.82万吨,增长9.3%;秋粮产量53.29万吨,增长0.3%。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26.82万吨。其中,猪肉产量11.33万吨。牛奶产量6.58万吨,禽蛋产量14.90万吨。年末,生猪、能繁母猪存栏比上年末分别增长17.7%、11.6%。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09.9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5%。其中,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15.24亿元,增长8.0%。
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共建成高标准农田177.06万亩。累计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省级田园综合体2个。新增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5个、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33个、省级知名农产品品牌6个。“日照绿茶”被省政府批复列入全省13个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方案。
治水管水兴水迈上新台阶。完成62条重点河流管理范围划界1071.1公里,实施重点水利项目37项,重点水库、骨干河道重点河段防洪标准全面达标。建成城市应急备用水源一期工程,实现域内三座大型水库向市区联合调水。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和管理,改善502个村的饮水条件。
四、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保持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2%。36个行业大类有21个行业增加值增长,增长面58.3%。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下降44.8%,制造业增长0.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降1.4%。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长7.7%;股份制企业增长3.0%,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4.6%;私营企业下降0.7%。
工业经济效益保持平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415.06亿元,增长3.3%;利润总额202.44亿元,下降4.8%;营业收入利润率4.59%。
能源生产消费稳中有降。全社会用电量257.60亿千瓦时,下降5.7%。其中,工业用电量203.71亿千瓦时,下降9.5%。全年完成供电量136.65亿千瓦时,增长0.5%;售电量133.21亿千瓦时,增长0.8%。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238.28亿千瓦时,下降5.3%。规模以上工业能耗1998.72万吨标准煤,下降1.7%。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合计1729.51万吨标准煤,下降2.1%。
建筑业生产经营保持稳定。建筑业完成总产值497.57亿元,增长7.0%。共签订工程项目合同额935.27亿元,增长13.3%。其中,上年结转合同额456.30亿元,增长17.9%;本年新签合同额478.96亿元,增长9.3%。
五、服务业
服务业向好态势巩固。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113.73亿元,增长11.7%,占GDP比重为50.4%。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511.6亿元,增长11.8%。其中,生活性服务业营业收入91.4亿元,增长15.0%,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420.2亿元,增长11.1%。
交通运输稳定增长。港口货物吞吐量5.41亿吨,增长9.1%,总量跃居全国沿海港口第6位。其中,集装箱吞吐量517.42万标箱,增长6.4%。年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10244.42公里。其中,国道445.28公里、省道323.46公里、县道1018.02公里、乡道1012.83公里、村道7444.83公里。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80.89万辆,比上年末增长4.8%。
邮电通信业较快发展。电信业务总量70.62亿元,增长34.7%。邮政行业业务总量15.03亿元,增长19.4%;实现业务收入11.35亿元,增长17.7%。其中,快递业务量1.44亿件,增长16.2%;业务收入8.65亿元,增长23.1%。移动电话用户307.18万户(非沉默用户)。其中,4G用户203.28万户、5G用户60.58万户。
六、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结构继续优化。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27.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3.1%,第三产业投资增长4.3%。三次产业投资比例由上年3.0:30.3:66.7调整为2.1:30.3:67.6。分领域看,工业投资增长3.1%,民间投资增长6.1%,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6%。
新动能领域较快增长。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0.0%。高技术制造投资增长10.5%。“四新”投资增长2.3%。其中,新型能源活动投资增长114.7%,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投资增长36.4%,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投资增长32.5%。
房地产开发市场稳中趋缓。房地产开发投资210.53亿元,下降2.7%。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299.80万平方米,下降8.2%。房屋施工面积2152.06万平方米,增长12.0%。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42989套。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日濮洛输油管道、岚山油气公共管廊、山焦配煤基地建成投运,500万立原油储备库项目完成主体建设。新建、改造城市道路78条,淄博路、海曲路地下工程通车,山海风情绿道贯通启用。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超5000个,入选全国首批29个、全省3个“千兆城市”。
七、消费市场
消费市场平稳运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4.89亿元,增长12.0%。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38.08亿元,增长5.3%。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零售额519.88亿元,增长10.2%;乡村零售额135.01亿元,增长19.5%。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115.62亿元,增长16.9%;商品零售额539.27亿元,增长11.0%。
升级类商品增势良好。限额以上单位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商品增长54.4%,金银珠宝类商品增长52.9%,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增长27.8%,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增长29.5%。
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线上交易、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新零售模式不断发展壮大。全年限额以上零售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销售额1.14亿元。
八、开放型经济
货物贸易稳定增长。货物进出口1165.7亿元,增长11.0%。其中,出口403.0亿元,增长17.4%;进口762.7亿元,增长8.0%。从贸易合作伙伴看,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360.3亿元,增长4.5%。对RCEP签署国进出口515.2亿元,增长13.3%。其中,出口140.9亿元,增长8.8%,进口374.3亿元,增长15.1%。
利用外资较快增长。新设立外资企业58家,增长38.1%。实际使用外资5.19亿美元,增长11.3%,制造业领域使用外资占44.5%。共有16家世界500强企业的28个项目落户我市。
境外投资保持稳定。实际境外投资1165.6万美元,以原有项目增资为主,新增境外投资项目3个。
九、财政金融
财税收支稳定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49亿元,增长6.3%,税收占比8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58亿元,同口径增长4.3%。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16.9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9亿元,同口径增长14.3%;教育支出61.05亿元,同口径增长7.7%;卫生健康支出33.74亿元,同口径增长4.3%。税务各项收入(含海关代征税收)791.55亿元,增长29.3%。其中,国内税收收入285.68亿元,增长15.0%。
信贷总量稳步扩大。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306.06亿元,比年初增加178.94亿元、增长5.7%。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365.49亿元,比年初增加391.20亿元、增长13.2%。
保险业稳健发展。全市保险机构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1.77亿元,增长2.3%;赔款与给付支出26.53亿元,下降7.4%。其中,财险保费收入26.57亿元,增长3.6%,赔款支出16.32亿元,下降9.2%;寿险保费收入55.20亿元,增长1.7%,赔款与给付支出10.21亿元,下降4.5%。全市保险机构累计承担社会风险6.21万亿元,增长72.0%。
资本市场加快发展。首家民营企业在A股上市,培育“金种子”“银种子”等后备企业42家。其中,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13家。5家证券公司累计交易金额2909.16亿元,增长41.0%,托管市值135.13亿元,增长62.9%。9家期货公司累计交易金额8756.81亿元,增长101.9%,客户保证金余额10.76亿元,增长49.0%。
十、民生保障
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059元,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1.95,比上年缩小0.06。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950元,增长9.0%。
城市载体功能不断提升。建成区绿地面积5103.6公顷,城市公园绿地面积1673.28公顷。城市道路1046公里、面积2124.28万平方米。城区排水管道长度2915.52公里,供水管道长度1898.47公里,城市自来水供水总量10268.96万立方米。城市使用天然气总户数44.22万户,供应天然气2.92亿立方米,用气普及率99.92%。集中供热面积2865.9万平方米,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公共交通运营车辆1661台,客运总量6780.41万人次。
持续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2.81万人、140.03万人、31.46万人、49.33万人。累计落实被征地农民政府补贴29.7亿元。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5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到1710元。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32万人,电子社保卡签发52.17万张。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95元,保障人数3129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保障人数88586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85.01万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由每人550元提高至580元。医保电子凭证激活182.8万人,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保卡“一卡通行”全覆盖。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省内及跨省联网结算,34家实现门诊慢特病省内联网结算,102家实现门诊省内及跨省双向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
社会救助事业不断发展。全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机构3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处。已登记养老服务机构51个,服务人数2962人。乡镇敬老院31个,总床位2744张。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10560元,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每人每年3960元,全护理每人每年11880元。全年福利彩票发行额2.75亿元。
平安日照建设成效明显。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持续平稳,接报违法犯罪警情下降9.1%。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9起,死亡34人,分别下降24.6%和35.8%。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15人。
十一、资源环境
土地要素保障巩固。报批建设用地179件、2.06万亩,使用各级新增计划指标1.78万亩。出让经营性用地(市区)60宗、2951.18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06万亩、闲置土地1993.88亩、低效用地4963.61亩。加快工业“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成交“标准地”125宗7732.5亩。成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1宗、462.03亩。
生态保护持续加强。完成补植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完成美国白蛾飞防230万亩,清理病死、枯死树等5.2万株。确定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42.5万亩。完成2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3处地勘项目入选全省首批绿色勘查示范项目。
环境质量继续改善。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分别为31微克/立方米、59微克/立方米、8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分别下降13.9%、7.8%、11.1%、9.4%。环境空气综合指数3.84,优良天数303天,比上年增加10天,臭氧污染天数减少13天,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7.1%,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53.4分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平均65.6分贝。
生态成果不断提升。完成重点大气减排工程建设49个,溯源1426个入河排口和1573个入海排污口。有国家级生态乡镇20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环境医院试点单位1家、省级环保科普基地单位2家。
十二、社会事业
科技创新成效明显。高新技术企业492家,增长66%。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692家,增长54.5%。新批筹建省重点实验室2家,新组建市实验室1家、重点实验室18家。新备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4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0家。新组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11家,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4家。建成高校日照研究院8所、技术转移中心8家。
质量品牌建设稳步提升。年末拥有中国名牌产品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3个, “泰山品质”认证产品3个,山东名牌产品157个,山东省服务名牌45个,地理标志商标40件。商标注册总数40907件,增长31.1%。普通商标申请11469件,实际注册9965件,增长33.7%。专利授权6989件,增长41.4%。其中,发明授权515件。年末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407件,增长15.2%。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8.11件,增长14.5%。
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77个、创新人才699人。全市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3人,齐鲁首席技师78人。新选拔日照市首席技师20名。115人获“山东惠才卡”、358人获“日照阳光惠才卡”。新增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家,省级专家服务基地4家。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达到23.09万人,156人获得职业农民职称。
教育事业实现更好发展。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077所,在校生52.83万人,教职工4.4万人。有省、市属高校8所(含技师学院),在校生8.92万人,教职工5209人。新投入使用学校、幼儿园33所,新增学位1.34万个。实施课后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参与学生达30.3万人。
文旅产业持续繁荣。接待游客3794.71万人次,增长20.4%,实现旅游总收入287.97亿元,增长29.8%。有A级旅游景区50家,旅行社166家、电影院16家、出版物发行单位464家。市美术馆、市博物馆接待观众21.6余万人次,市图书馆接待读者140余万人次,日照大剧院面向社会开放。新建成16处城市书房,开放41处,接待读者近350万人次。开展文化惠民演出27场,戏曲进乡村演出2769场,放映农村公益电影33510场,乡村文化大集活动150余场。
医疗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年末有医疗卫生机构2490处,开放床位17771张。其中,医院、卫生院15542张。卫生技术人员2286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004人,注册护士9989人。健康日照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婚育一件事”荣获第一届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创新应用大赛特等奖。
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在第十四届全运会上共夺得4枚金牌、6枚银牌、4枚铜牌。举办日照马拉松、中国网球巡回赛等20余项省级以上重大赛事及3000余项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建改造球类场地581个,新建更新室外全民健身工程331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4.78平方米。全年体彩总销量4.56亿元,市场份额达到62.38%。
注:
1、本公报数字主要是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十强”产业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3、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
6、规模以上服务业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