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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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闽北新兴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了新一届政府施政履职良好开局。

一、综    合

经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84.65亿元,同比增长7.6%,增幅与南平市平均水平持平。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35.72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91.22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57.71亿元,增长10.3%。三次产业结构总体趋好,比重为19.3:49.4:31.3。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分别为8.2%、50.9%和40.9%。第二产业贡献率超过一半,依旧是拉动我区经济增长的主力军,第三产业的拉动力正逐渐增强。

 

 

 

 

 

 

 

全年用人单位提供招聘岗位6205个,登记求职人数2840人,求职者求职成功2321人,推荐失业职工再就业1774人,实现转移农村劳动力4776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457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83%,控制在预期目标4%以内。

 

 

 

 

 

 

 

全区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16.12亿元,增长10.6%,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1.71亿元,增长9.7%。财政总支出29.5亿元,增长13.3%,其中八项支出22.77亿元,增长17.5%。国税各项收入8.07亿元,同比增长61.1%,其中税收收入8.07亿元,同比增长61.1%;地税各项收入11.13亿元,下降7.7%,其中税收收入7.4亿元,下降14.9%。

二、农    业

2017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62.4亿元,增长3.2%,其中:农业总产值32.9亿元,增长2.5 %;林业总产值14.5亿元,增长3.9%;畜牧业总产值7.4亿元,增长4.9%;渔业总产值5.7亿元,增长3.8%;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1.9亿元,增长6.0%。农林牧渔业创造增加值37.0亿元,增长3.1%。

全年稻谷总产量20.5万吨,增长4.3%,产值增加666万元。烟叶总产量为6327吨,比上年下降13.2%,产值减少192万元。蔬菜总产量为23.9万吨,比上年下降3.7%,产值减少5801万元,食用菌(干鲜混合)总产量为1.8万吨,比上年增长7.6%,产值增加1289万元。

茶叶总产量为5379吨,比上年增长7.6%,产值增加2218万元。商品木材采伐18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0.1%,产值减少3517万元。毛竹采运3665万根,比上年增加1.7%,产值减少2541万元。竹笋(笋干折算)总产量为225030吨,比上年增长9.6%,产值增加7550万元。

生猪出栏13.9万头,产值减少5882万元;家禽出栏247万羽,产值增加3782万元;牛奶总量为15426吨,产值增加1649万元。淡水水产品中鳗鲡收获3876吨,比上年下降2.6%;草鱼产量为3563吨,比上年下降0.1%。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区176家规模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86.36亿元,可比增长6.5%,总量居南平市十县(市、区)第三位。其中:区本级完成工业总产值257.22亿元,可比增长6.5%;闽北经济开发区完成工业总产值29.14亿元,可比增长12.9%。实现工业增加值79.70亿元,可比增长6.8%。

 

 

 

 

 

 

全区规模工业的24个行业大类中,产值增速排前三位的行业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同比增速分别达到39.9%、35.9%和29.8%。增速排后三位的行业有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同比增速分别是-30.1%、-13.7%和-9.4%。

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5.61亿元,增长6.7%。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完成产值19.32亿元,增长49.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43万平方米,增长20.2%;房屋建筑竣工面积43.26万平方米,增长59.7%;竣工房屋价值6.67亿元,增长71.5%。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4.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8%。其中项目投资完成292.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2%,房地产投资完成5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

(1)项目投资迅速增长。

项目投资完成292.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2%。其中建阳本区完成项目投资151.81亿元,同比增长18.9%,武夷新区完成项目投资140.86亿元,同比增长45.6%。

 

 

 

 

 

 

 

(2)房地产投资在高位上保持持平,商品房销售行情火爆。

受南平市政府搬迁我区等因素的影响,我区房地产开发呈上升态势。全年,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51.5亿元,同比增长0.1%。投资总量稳居南平市第一位。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990200平方米,同比增长31.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824258平方米,同比增长18.5%,经计算全年住宅均价6435元/平方米,同比上涨23.1%,2017年12月的住宅单价为8265元/平方米,同比增长了48%。

五、国内贸易

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0.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增速居全区第二位。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完成零售额23.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限下企业和个体完成零售额36.6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达2130.7万元,同比增长36.0%,高于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全区星级饭店3个,星级饭店客房总数205个。国家A级景区4个。

六、对外经济

全年海关进出口总额17063万美元,比增26.6%,其中外贸出口完成15612万美元,比增19.7%,实际利用外资599万美元,比增19.8%。融资难、汇率波动及不断提高的生产成本仍是制约企业出口增长的关键因素。

七、 金    融

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达243.73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住户存款109.3亿元,增长11.7%。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87.83亿元,同比增长15.1%。其中住户贷款105.3亿元、增长24.1%;非金融企业贷款82.53亿元、增长5.4%。

 

 

 

 

八、交通和邮电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6.35亿元,比上年增长9.0%。境内公路里程188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35.0公里。境内火车站2个,铁路境内里程76.9公里;国道3条,公路里程109.6公里;省道1条,公路里程105.4公里;县道8条,公路里程214.5公里。年末全区机动车保有量6.72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2.08万辆,其中载客汽车1.66万辆,载货汽车0.41万辆。摩托车保有量4.63万辆。机动车驾驶员9.44万人。全年发生交通事故4583件。

全年邮政业业务总量4657万元;电信业务总量7000万元。年末固定电话用户总数5.12万户,其中:住宅电话用户3.63万户。移动电话用户33.9万户,年末移动电话基站1500个。

九、   教育、文化和卫生

全区共有普通中学16所,班级数329班,在校生16398人,初中生毕业率99.3%;小学30所,班级数711班,在校生24513人,小学生毕业率100%;全区共有幼儿园45所,班级数388班,在园人数10572人。

年末共有体育场(馆)2个,博物馆1个,文化站14个,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2个,网吧13家,歌厅12家,健身房4家,文印店12个,图书馆年末存书16.3万册。

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214个,其中区直属医院3个,南平市级医院1个,监狱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11个,卫生监督所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年末卫生从业人员302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730人,医生1022人;拥有病床总数1755张。

十、  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户籍总户数97262户,户籍总人口356732人,其中男性182647人,女性174085人,全年出生人口4733人,出生率13.27‰;死亡人口4799人,死亡率13.45‰;自然增长率-0.19‰。年末常住人口31.7万人,城镇化率57.3%。

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87元,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45元,增长9.6%;

 

 

 

 

 

 

全区共有3.76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3.0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4.22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5.03万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29.02万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58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2650元/年。全区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714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3942人,其中特困人员466人。年末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13个,床位1287张。敬老院8所,收养人数187人,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站)27个。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

全区森林面积26.4万公顷,当年造林面积2497公顷,当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9.69公顷,园林绿化面积506公顷,建成区面积1830公顷,污水处理厂2座,垃圾处理站18个,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全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3181.7万元。

全年共发生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及其他行业等六大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2起,同比减少5起,死亡2人(其中:建筑业死亡1人,其他行业死亡1人),同比减少8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注:1、本公报所列年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和工业总产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