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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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县经济发展稳定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综  合

经济发展好于预期。初步核算,全县实现生产总值214.5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3.66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54.23亿元,增长9.2%;第三产业增加值106.62亿元,增长2.3%。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5.0:25.3:49.7。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城镇新增就业587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64%,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9亿元,建设全省智慧就业平台试点。

物价水平涨势温和。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3.1%,涨幅较上年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鲜活食品价格上涨17.2%,服务价格上涨1.0%,能源价格下降4.9%。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七升一降”。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9.1%,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5.2%,医疗保健价格上涨2.6%,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2.2%,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7%,衣着价格上涨0.4%,居住价格上涨0.3%,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3.5%。

2020年聊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标  称 以上年为100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 103.1
    食品烟酒 109.1
      # 粮  食 103.2
        鲜  菜 115.7
        畜  肉 140.5
        水产品 103.6
        蛋 94.7
        鲜  果 91.7
     衣着 100.4
   居住 100.3
   生活用品及服务 100.7
   交通和通信 96.5
   教育文化和娱乐 102.2
   医疗保健 102.6
   其他用品和服务 105.2

市场主体规模扩大。年末实有各类市场主体53459户,比上年增长13.1%;注册资本(金)788.52亿元,增长23.0%。其中,个体工商户3.95万户,注册资本(金)40.61亿元,分别增长10.3%和44.5%;私营企业1.40户,注册资本(金)747.91亿元,分别增长21.7%和22.0%。

二、重点战略与改革创新

动能转换成效显现。“四新”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47%,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制造业技改投资14.7亿元,增长46%。新增高新技术企业9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提高4.25个百分点、列全市第3位。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59.09亿元,同比增长64.6%,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42.85%,占比提高14.35个百分点,位于全市第一位。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6家,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家、“瞪羚”企业1家。4家企业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10项,成功创建省级优质交通安全设施生产基地,冠洲集团荣获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基地。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49.02%,比上年提高1.38个百分点。

优质投入加速聚集。实施重点项目82个,完成投资89.4亿元,美安新型建材、赫锐德高空作业平台、振飞智慧物流、鑫林纸制品等一批优质项目建成投产,冠星集团无纺布填补全市空白,项目质量历年最好。美页自动化科技列入省级重大项目,冠太新材料等4个项目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第二工业聚集区等8个项目列入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申报数量全市最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7亿元、完成比例位居全市第1位,实际使用外资1655.6万美元,伊利集团、林洋能源、盛德集团等一批知名企业相继落户冠县;成功举办“双招双引”主题推介会,签约项目31个、总投资50亿元。向上争取债券资金13.2亿元,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农村产权制度、开发区体制机制、基础教育、医药卫生、综合执法等改革纵深推进,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引进项目256个,到位资金217亿元,实际使用外资3822万美元,开放发展迈出重大步伐。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流程再造持续深化,办理环节平均压缩67%、申报材料平均减少54%、办理时限平均缩减73%,“只跑一次”事项达到95%以上。办理容缺受理事项3000余项,完成帮办代办近1.3万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6.89%。在全省率先实施“拿地即开工”“联合验收即发证”服务模式,不动产登记实现“交房即发证”,“4012”企业开办、“一业一证”改革全面推行。

三、农  业

农业发展持续稳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1.75亿元,同比增长3.37%。粮食生产喜获丰收。粮食总产量69.59万吨,增长1.3%,单产453.16公斤/亩,增长1.4%;其中,小麦总产量34.54万吨,增长2.3%;秋粮总产量35.05万吨,增长0.3%,其中,玉米总产量34.34万吨,下降0.4%。

畜牧生产恢复向好。年末,全县生猪存栏19.08万头、出栏31.51万头;家禽存栏1267.77万只、出栏3731.63万只;牛存栏0.98万头、出栏0.62万头;羊存栏30.97万只、出栏42.8万只。

农业高质量发展态势明显。建成高标准农田8万亩。创建市级现代产业园2家,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家、市级以上合作示范社28家、家庭农场18家。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36个、面积9万亩,成立全省首家有机产品协会。店子镇获评省级农业产业强镇,6个村庄获评乡土产业名品村,大杨庄获评省级休闲农业示范村,西木堤金银花产业入选全省乡村名品特色基地。投资5.8亿元,实施彭楼灌区改扩建、引黄灌区农业节水改造工程,改善扩大灌溉面积50万亩。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98.6%,秸秆产业化利用位居全省前列。

产业融合持续深化。投资3.6亿元实施省级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智能大棚、加工厂房6.5万平方米,培育优质苗木100万株;汇源集团投资1.8亿元的果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正在建设。投资8亿元实施泉润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一期正式运营,二期即将建成,打造鲁西特色综合性一级批发市场。温氏集团生猪饲养加工“双百万”工程顺利实施。穆德实业牛羊养殖屠宰项目,达到年出栏80万头、屠宰70万头规模。新瑞实业被评为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鑫恒祥面业被评为省级农业“新六产”示范企业。

四、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保持稳定增长。实现工业增加值46.91亿元,同比增长8.5%。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44.44亿元,同比增长2.1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9.1亿元,同比增长9.0%。工业用电量27.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6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76.31%。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见附表。

  2020年主要工业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名   称    产 量 比上年增长%
小麦粉 万吨 25.5 9.9
饲料 万吨 13.6 15.3
食品添加剂 万吨 7.3 23.7
发酵酒精(折96度,商品量) 万千升 9.7 26.0
棉纱 万吨 30.8 -11.2
亿米 1.5 -11.8
水泥 万吨 123.4 16.0
石膏板 万平方米 11145.6 4.5
钢材 万吨 1634.4 11.6
滚动轴承 亿套 0.7 16.7
建筑工程用机械 10302 36.8
大型拖拉机 2762 42.5
中型拖拉机 7230 57.1

工业效益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61.38亿元,同比增长1.38%;工业利润5.23亿元,同比增长97.61%。营业收入过5亿元的企业13户,其中:过10亿的6户。

建筑业发展平稳。建筑业总产值22.48亿元,比上年增长18.1%;竣工产值5.6亿元,增长17.9%;签订合同额75.68亿元,增长65%。

五、服务业

服务业支撑有力。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06.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9.7%,与上年基本持平;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6.2%。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下降16.4%。新兴行业保持较快增长,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48.2%。

六、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结构继续优化。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0.8%。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254.8%;占工业投资比重23.15%,比上年提高15.53个百分点。

房地产投资趋缓。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4.08亿元,比上年下降4.3%。本年到位资金51.1亿元,增长4.24%。商品房销售面积62.64万平方米,增长13.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49万平方米,增长0.17%。

七、国内贸易与对外经济

消费市场承压前进。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6.2亿元,比上年下降7.9%。从季度看,一季度下降18.2%,二季度下降15.4%,三季度下降7.8%,四季度下降7.9%。除疫情影响外,冠县限上零售业企业少,规模小,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不明显。

对外贸易发展放缓。进出口总值32.18亿元,比上年下降9.1%。其中出口总值32.18亿元,下降9.1%;进口总值1万元,下降98.8%。新增外资企业9个,实际利用外资1655万美元,是上年的19.5倍。

八、财政、金融

财政收支保持稳定。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77亿元,同比增长7.4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51亿元,同比增长2.7%;非税收入完成3.25亿元,同比增长22.23%;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2.3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4.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其中八项(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支出)支出完成32.3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49%,占总支出的比重为73.28%。

金融市场平稳运行。2020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376.03亿元,较年初增加46.17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为299.07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为36.98亿元。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26.09亿元,较年初增加14.20亿元。其中,住户贷款余额为104.09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为122.00亿元。

九、民生事业

脱贫攻坚圆满收官。产业扶贫扎实推进,20个新建项目全部完工,实现直接收益595万元。“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全面实现,各项扶贫政策精准落实。97个扶贫重点村和省定贫困村全部摘帽退出,13719户、25041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两次检查评比均列全市第1位,以满分成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投资2.38亿元,建设东街学校、忠信学校等学校5所。招聘教师508人,为全市最多。在全市率先开设“互动课堂”,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县共享。高考本科上线2853人,新增496人,增幅全市第一。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现场会实验高中作典型发言。武训实验小学被评为全国文明校园。

健康事业加快发展。建成5处生物安全二级核酸检测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县级最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通过现场核验,成功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26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投资1.9亿元,建成运营冉海水库净水厂,连通乡镇供水管道、改造城区供水管网,全县人民喝上放心水。“创新监管方式 助力食品安全”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复审。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枫桥式乡镇(街道)”建设经验做法全市推广,信访案件源头责任追溯机制全省推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严打百日会战深入开展,刑事案件下降17.6%,治安案件下降21.3%;命案现案连续17年全破,侦破38年命案积案,抓获2020年度全国潜逃时间最长命案逃犯,被省市领导批示肯定;烟庄派出所成为全省公安机关“红旗单位”,清泉派出所成为全省“一室两队”机制试点单位,前三季度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位居全市第1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移诉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清零。文化体育、国防动员、退役军人、档案史志、地震气象、民族宗教、妇女儿童等工作均取得新成绩。

环境质量大幅跃升。创新推行“三级书记抓环保”模式,建成全覆盖、智慧化环境监测体系,PM2.5、PM10浓度分别改善54%和46%,主要河流水质位居全市前列,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多的蓝天白云、碧水甘泉。

十、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收入差距逐步收窄。2020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67元,增长4.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46元,增长3.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51元,增长5.8%。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1.90,比上年缩小5个百分点,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收窄。

城乡建设持续提升。占地8.29平方公里的南部新城启动建设,2所学校建成投用,新华康复医养院投入运营,档案馆即将完工。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1650户,建设回迁安置房1650套,1119户群众乔迁新居,原房管局片区回迁安置房获省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改造老旧小区4个,受益群众525户;建设住宅小区17个,商品房4029套。完成清泉河三期幸福渠段景观配建工程,打造了休闲娱乐亮丽风景带。

社会保障成效明显。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84元和511元。城镇和农村分散特困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026元和664元。为606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790万元。放宽住房保障准入条件,新增享受政策100户。冠洲集团获评山东省军民融合企业。兰沃中心敬老院被评为全国敬老文明号。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106处。

注:1.本公报中资料均为初步统计数(快报数)。

2.全县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相关数据将通过《聊城市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进行公布。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二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7.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