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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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宾川县统计局

宾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341319人。10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1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3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4个,少于1万人的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金牛镇、州城镇、宾居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56.75%。

 

 

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乡镇 总人口(人) 占全县比重(%)
2020年 2010年
宾川县 341319 100.00 100.00
金牛镇 119780 35.09 29.35
宾居镇 32318 9.47 10.40
州城镇 41620 12.19 13.73
大营镇 24167 7.08 7.32
鸡足山镇 27946 8.19 8.08
力角镇 30122 8.83 9.00
平川镇 28202 8.26 10.06
乔甸镇 19789 5.80 6.22
钟英乡 8264 2.42 2.89
拉乌乡 9111 2.67 2.95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99453户,集体户2336户,家庭户人口为326380人,集体户人口为1493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8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64216人,占77.4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7103人,占22.59%。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5381人,占总人口的51.38%;女性人口为165938人,占总人口的48.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69 ,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45上升1.24个百分点。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1695人,占总人口的18.08%;15-59岁人口为224112人,占总人口的65.66%;60岁及以上人口为55512人,占总人口的16.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964人,占总人口的11.7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6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3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0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96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32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38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348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194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425人上升为742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555人上升为91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257人上升为4203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976人下降为29867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11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4.85%下降为3.55%,下降1.3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5589人,占总人口的3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5730人,占总人口的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16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0.6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0-15岁人口为65541人,16-59岁人口为220266人。

6.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