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宾川县统计局
宾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341319人。10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1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3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4个,少于1万人的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金牛镇、州城镇、宾居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56.75%。
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乡镇 | 总人口(人) | 占全县比重(%) | |
2020年 | 2010年 | ||
宾川县 | 341319 | 100.00 | 100.00 |
金牛镇 | 119780 | 35.09 | 29.35 |
宾居镇 | 32318 | 9.47 | 10.40 |
州城镇 | 41620 | 12.19 | 13.73 |
大营镇 | 24167 | 7.08 | 7.32 |
鸡足山镇 | 27946 | 8.19 | 8.08 |
力角镇 | 30122 | 8.83 | 9.00 |
平川镇 | 28202 | 8.26 | 10.06 |
乔甸镇 | 19789 | 5.80 | 6.22 |
钟英乡 | 8264 | 2.42 | 2.89 |
拉乌乡 | 9111 | 2.67 | 2.95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99453户,集体户2336户,家庭户人口为326380人,集体户人口为1493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8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64216人,占77.4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7103人,占22.59%。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5381人,占总人口的51.38%;女性人口为165938人,占总人口的48.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69 ,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45上升1.24个百分点。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1695人,占总人口的18.08%;15-59岁人口为224112人,占总人口的65.66%;60岁及以上人口为55512人,占总人口的16.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964人,占总人口的11.7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6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3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0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96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32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38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348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194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425人上升为742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555人上升为91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257人上升为4203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976人下降为29867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11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4.85%下降为3.55%,下降1.3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5589人,占总人口的3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5730人,占总人口的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16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0.6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0-15岁人口为65541人,16-59岁人口为220266人。
6.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