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 83881户,集体户1376户,家庭户人口为245274人,集体户人口为855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6人减少0.8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2463人,占总人口的52.19%;女性人口为121365人,占总人口的47.8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1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0.61。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0910人,占总人口的24.00%;15-59岁人口为151478人,占总人口的59.68%;60岁及以上人口为41440人,占总人口的16.3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8404人,占总人口的11.1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4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3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9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8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67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734 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480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7849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518人上升为6963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917人上升为105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071人下降为3735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614人上升为34610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1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59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945人,文盲率[5]由4.61%下降为2.20%。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22373人,占总人口的48.2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1455人,占总人口的51.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8040人,乡村人口减少7903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9.6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