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31885人,乡村人口减少11023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4.57个百分点。
人户分离人口为257016人
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75200人,流动人口为81816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55590人,市内流动人口为26226人。
集体户人口为17572人
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15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16893人,增长39.0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969人,增长近2.12倍。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3466人增加为2150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5507人减少为2250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949人减少为2939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8693人减少为1856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0.26年增加至10.97年。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09人,文盲率由1.6%减少为0.98%,减少0.62个百分点。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8个镇街中,除跃进村街道人口减少外,其他镇街人口均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茄子溪街道、春晖路街道和八桥镇,分别增加12200、23054和79349人。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7]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8]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9]文盲率是指全区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