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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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榕江县统计局

榕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297572人。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286322人相比,增加11250人,增长3.93%,年平均增长率为0.39%。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单位:人、%

人口普查

年份

常住人口数

年份

常住人口数

年均增长率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020

297572

2010

286322

0.39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2010

286322

2000

300369

-0.48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2000

300369

1990

269930

1.07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

1990

269930

1982

230423

2.00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1982

230423

1964

143321

2.67

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

1964

143321

1953

129325

0.94

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1953

129325

-

-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90385户,集体户1711户,家庭户人口为284796人,集体户人口为1277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8人减少0.33人。

三、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5407人,占52.23%;女性人口为142165人,占47.7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31,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90下降2.59个百分点。

1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万人、%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人、%

普查

年份

分性别人口数 占比 性别

2020 155407 142165 52.23 47.77 109.31
2010 151199 135123 52.81 4719 111.90
2000 158728 141641 52.84 47.16 112.06
1990 141019 128911 52.24 47.76 109.39
1982 118582 111841 51.46 48.54 106.03
1964 72664 70657 51.73 50.30 102.84
1953 65399 63926 50.57 49.43 102.30

四、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78226人,占26.29%;15-59岁人口为174982人,占58.80%;60岁及以上人口为44364人,占14.9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2661人,占10.9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1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8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58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常住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297572

100

0-14岁

78226

26.29

15-59岁

174982

58.80

60岁及以上

44364

14.91

其中:65岁及以上

32661

10.98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以上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12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40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225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572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752人上升为642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345人上升为786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5503人上升为2764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4821人下降为3553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6.78年提高至7.60年。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2099人,占34.3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5473人,占65.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5489人,乡村人口减少44239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8.0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具体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口;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82490人,16-59岁人口为170718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