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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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1]

东兰县统计局

东兰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经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东兰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1. 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21954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302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521人,增长3.06%,年平均增长率为0.30%。

注: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东兰县行政区域包括现属巴马瑶族自治县的西山、凤凰、盘阳等乡、村地域。

全县共有14个乡镇,各乡镇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表1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占全县比重

2020年

2010年

全 县

219549

100.00

100.00

         东兰镇

69882

31.83

22.43

         隘洞镇

25623

11.67

13.51

         长乐镇

12474

5.68

6.60

         三石镇

14369

6.54

7.12

         武篆镇

16070

7.32

7.81

         长江镇

13946

6.35

7.30

         泗孟乡

8965

4.08

3.99

         兰木乡

10045

4.58

5.16

         巴畴乡

9532

4.34

5.32

         金谷乡

7542

3.44

4.28

         三弄瑶族乡

3390

1.54

1.87

         大同乡

10713

4.88

5.21

         花香乡

11629

5.30

6.69

         切学乡

5369

2.45

2.71

  1. 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78245户,集体户988户,家庭户人口为211689人,集体户人口为786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7人减少0.36人。

  1. 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9095人,占8.7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00454人,占91.30%,其中壮族人口为189254人,占86.20%;瑶族人口10333人,占4.71%;毛南族人口498人,占0.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864人,增长4.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5657人,增长2.90%,其中壮族人口增加4662人,增长2.53%;瑶族人口增加804人,增长8.44%;毛南族人口增加34人,增长7.33%。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2740人,占51.35%;女性人口为106809人,占48.65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5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42相比上升2.13。

表2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县

51.35

48.65

105.55

       东兰镇

50.58

49.42

102.33

       隘洞镇

52.14

47.86

108.96

       长乐镇

51.03

48.97

104.22

       三石镇

50.99

49.01

104.05

       武篆镇

50.69

49.31

102.8

       长江镇

52.27

47.73

109.49

       泗孟乡

51.58

48.42

106.52

       兰木乡

52.20

47.80

109.18

       巴畴乡

52.86

47.14

112.15

       金谷乡

52.70

47.30

111.44

       三弄瑶族乡

50.35

49.65

101.43

       大同乡

51.15

48.85

104.72

       花香乡

51.24

48.76

105.1

       切学乡

53.66

46.34

115.8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54495人,占24.82%;15-59岁人口为118617人,占54.03%;60岁及以上人口为46437人,占21.1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5392人,占16.1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5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1.8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4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00个百分点。

表3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县

24.82

54.03     

21.15   

16.12   

东兰镇

25.51

59.05

15.44

11.40

隘洞镇

25.76

51.54

22.70

17.66

长乐镇

25.12

50.61

24.27

17.93

三石镇

24.77

48.96

26.27

20.54

武篆镇

23.99

49.59

26.42

20.68

长江镇

23.30

52.83

23.87

17.77

泗孟乡

24.80

52.00

23.20

17.38

兰木乡

23.42

50.80

25.78

20.42

巴畴乡

21.70

56.18

22.12

17.11

金谷乡

20.46

54.27

25.27

20.19

   三弄瑶族乡

25.10

52.30

22.60

17.32

大同乡

28.55

51.39

20.06

14.82

花香乡

25.91

50.98

23.11

17.58

切学乡

21.64

56.64

21.72

17.25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02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58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651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053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92人上升为775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362人上升为937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7276人上升为3029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8244人下降为32126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13年提高至8.00年。

表4各乡镇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全 县

8.00

东兰镇

9.70

隘洞镇

7.27

长乐镇

7.63

三石镇

7.54

武篆镇

7.67

长江镇

6.81

泗孟乡

7.27

兰木乡

6.84

巴畴乡

6.48

金谷乡

6.67

   三弄瑶族乡

6.87

大同乡

7.74

花香乡

7.34

切学乡

6.53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414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92人,文盲率[7]由11.52%下降为11.0%,下降0.52个百分点。

九、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5804人,占29.9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3745人,占70.0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9147人,乡村人口减少22626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2.76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0-15岁人口为57990人,16-59岁人口为115122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全部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