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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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和象山区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象山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桂林市象山区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1. 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区常住人口[3]为28687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528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1588人,增长4.21%,年平均增长率为0.41%。

图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图片

全区共有一乡三办,各街道办、乡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表1各街道办、乡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4]
2020年
象山区 286872 100.00
南门街道 82238 28.67
象山街道 32394 11.29
平山街道 139698 48.70
二 塘 乡 32542 11.34

  1. 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5]109535户,集体户3755户,家庭户人口为274569人,集体户人口为1230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9人减少0.28人。

  1. 民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56614人,占89.4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0258人,占10.55%,其中壮族人口为15042人,占5.2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881人,增长2.3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5707人,增长23.25%,其中壮族人口增加3744人,增长33.14%。

四、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0021人,占48.81%;女性人口为146851人,占51.1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5.3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7.28相比下降1.93。

表2各街道办、乡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象山区 48.81 51.19 95.35
南门街道 47.95 52.05 92.13
象山街道 46.10 53.90 85.54
平山街道 49.61 50.39 98.44
二 塘 乡 50.24 49.76 100.98

五、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48680人,占16.97%;15-59岁人口为179640人,占62.62%;60岁及以上人口为58552人,占20.4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2171人,占14.7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3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01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07个百分点。

表3 各街道办、乡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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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402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94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537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24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7413人上升为2231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6022人下降为2403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092人下降为2975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5884人下降为15770人。

表4各街道办、乡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象山区 22317 24032 29759 15770
南门街道 24548 28359 28684 12249
象山街道 33278 28119 20806 11416
平山街道 21450 23142 30243 16485
二 塘 乡 9489 12848 39312 25936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32年。

表5各街道办、乡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小计
象山区 11.32 11.57 11.09
南门街道 11.71 12 11.44
象山街道 12.47 12.78 12.22
平山街道 11.23 11.46 11
二 塘 乡 9.38 9.68 9.1

八、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62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95人,文盲率[8]由1.35%下降为0.91%,下降0.44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82912人,占98.6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960人,占1.3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933人,乡村人口减少345人,城镇人口比重增长0.18个百分点。

图2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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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街道办、乡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51553人,16-59岁人口为176767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