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麻章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区常住人口情况
湛江市麻章区统计局 湛江市麻章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全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4]为326154人。
二、人口增长
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027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5878人,增长25.31%,年平均增长率为2.28%。
三、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5]71336户,集体户18880户,家庭户人口为253629人,集体户人口为7252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2人减少0.3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3个镇、湖光农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3个镇、湖光农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湛江市麻章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各镇、湖光农场人口情况
湛江市麻章区统计局 湛江市麻章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3个镇、湖光农场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麻章镇、太平镇、湖光镇、湖光农场人口分别为131637人、80461人、81717人、32339人。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二位的镇合计人口占全区人口比重为65.42%。
表2-1 各镇、湖光农场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 人口数 | 比重[3] | |
2020年 | 2010年 | ||
全 区 | 326154 | 100.00 | 100.00 |
麻章镇 | 131637 | 40.36 | 37.36 |
太平镇 | 80461 | 24.67 | 30.27 |
湖光镇 | 81717 | 25.05 | 27.84 |
湖光农场 | 32339 | 9.92 | 4.53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3个镇、湖光农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3个镇、湖光农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镇、湖光农场的常住人口占全区人口的比重。
湛江市麻章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湛江市麻章区统计局 湛江市麻章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3个镇、湖光农场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69502人,占51.97%;女性人口为156652人,占48.0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84下降为108.20。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3个镇、湖光农场,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有3个,在100以下的有1个。
表3-1 各镇、湖光农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性别比 | |
男 | 女 | ||
全 区 | 51.97 | 48.03 | 108.20 |
麻章镇 | 52.95 | 47.05 | 112.56 |
太平镇 | 53.32 | 46.68 | 114.23 |
湖光镇 | 53.25 | 46.75 | 113.90 |
湖光农场 | 41.37 | 58.63 | 70.56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3个镇、湖光农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3个镇、湖光农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湛江市麻章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湛江市麻章区统计局 湛江市麻章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3个镇、湖光农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71816人,占22.02%;15-59岁人口为213940人,占65.59%;60岁及以上人口为40398人,占12.3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8731人,占8.8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2.3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0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6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65个百分点。
表4-1 全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 |
总 计 | 326154 | 100.00 |
0-14岁 | 71816 | 22.02 |
15-59岁 | 213940 | 65.59 |
60岁及以上 | 40398 | 12.39 |
其中:65岁及以上 | 28731 | 8.81 |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3个镇、湖光农场,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有3个,在60%以下的有1个。3个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
表4-2 各镇、湖光农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 占总人口比重 | |||
0-14岁 | 15-59岁 | 60岁及以上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
全 区 | 22.02 | 65.59 | 12.39 | 8.81 |
麻章镇 | 23.23 | 66.25 | 10.51 | 7.22 |
太平镇 | 28.23 | 55.44 | 16.32 | 12.04 |
湖光镇 | 19.60 | 67.41 | 12.98 | 9.23 |
湖光农场 | 7.72 | 83.56 | 8.72 | 6.18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各镇、湖光农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各镇、湖光农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78050人,16-59岁人口为207706人。
湛江市麻章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湛江市麻章区统计局 湛江市麻章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3个镇、湖光农场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691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715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261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727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605人上升为1745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033人上升为1752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770人下降为3146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4058人下降为20627人。
表5-1 各镇、湖光农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 区 | 大学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大专及以上) | (含中专) | |||
全 区 | 17451 | 17525 | 31463 | 20627 |
麻章镇 | 9655 | 25017 | 35283 | 18372 |
太平镇 | 3766 | 10802 | 34171 | 31929 |
湖光镇 | 29137 | 11120 | 29904 | 17811 |
湖光农场 | 53703 | 19939 | 13117 | 8804 |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1年提高至10.44年。
三、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918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27人,文盲率[4]由4.23%下降为2.82%,下降1.4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3个镇、湖光农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3个镇、湖光农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区内3个镇、湖光农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湛江市麻章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情况
湛江市麻章区统计局 湛江市麻章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城乡[2]分布情况公布如下: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7324人,占45.1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8830人,占54.8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0.8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区常住人口是指3个镇、湖光农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3个镇、湖光农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