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选择区域:>>

从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从江县统计局

从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313887人。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290960人相比,增加22927人,增长7.88%,年平均增长率为0.76%。

表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单位:人、%

普查年份 常住人口 同比增长 年均增长率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020年11月1日)
313887 7.88 0.76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2010年11月1日)
290960 -3.50 -0.36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2000年11月1日)
301513 12.97 1.23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
(1990年7月1日)
266894 12.44 1.18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1982年7月1日)
237374 66.30 5.22
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
(1964年7月1日)
142741 -6.42 -0.66
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1953年7月1日)
152531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89803户,集体户2131户,家庭户人口为303553人,集体户人口为1033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1人减少0.23人。

三、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1953人,占51.6%;女性人口为151934人,占48.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5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58下降4.99个百分点。

表2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人、%

普查年份 常住人口 总人口性别比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020年11月1日)
313887 161953 151934 106.59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2010年11月1日)
290960 153445 137515 111.58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2000年11月1日)
301513 159210 142303 111.88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
(1990年7月1日)
266894 137592 129302 106.41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1982年7月1日)
237374 120621 116753 103.31
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
(1964年7月1日)
142741 71619 71122 100.70
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1953年7月1日)
152531 77879 74952 103.91

四、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89942人,占28.65%;15-59岁人口为176858人,占56.34%;60岁及以上人口为47087人,占15.0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118人,占11.8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6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7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5个百分点。

表3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七人普

常住人口数

比重 六人普

常住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313887 100.00 290960 100.00
0-14岁 89942 28.65 69942 24.04
15-59岁 176858 56.34 180689 62.10
60岁及以上 47087 15.01 40329 13.86
其中:65岁及以上 37118 11.83 28160

 

9.68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以上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37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39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782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591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385人上升为489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3398人上升为522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9288人上升为2160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9029人下降为3692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5.9年上升至6.48年。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13887人,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为72219人,占23.01%;居住在乡村的常住人口为241668人,占76.9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常住人口增加32284人,乡村常住人口减少9337人,城镇常住人口比重提高9.2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具体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口;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93836人,16-59岁人口为172964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