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统计局
周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宁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宁政〔2020〕1号)、《周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周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周政文〔2020〕3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我县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149567人,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11270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36866人,增长32.71%,年平均增长率为2.87%。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54933户,集体户971户,家庭户人口为146726人,集体户人口为284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7人,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2.72人减少0.0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8889人,占52.74%;女性人口为70678人,占47.2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62,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提高0.73。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31259人,占20.90%;15-59岁人口为85484人,占57.15%;60岁及以上人口为32824人,占21.9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287人,占15.57%。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8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6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59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33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909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71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869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4291人上升为758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874人上升为1276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9007人下降为2655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6711人下降为39242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8.33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015人,文盲率[7]为2.68%。
六、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8954人,占52.7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70613人,占47.2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9826人,乡村人口增加704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9.2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9]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0]为3790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9589人,增长1.07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32962人,16-59岁人口为83781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县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0]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周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分乡镇常住人口情况
周宁县统计局
周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的常住人口[3]为149567人。分乡镇[4]看,我县9个乡镇中,人口超过5万人(含5万)的乡镇有1个,是狮城镇,占全县人口的比重为45.21%;人口超过1万人(含1万)的乡镇有2个,分别是咸村镇、浦源镇,这2个乡镇占全县人口的比重为22.57%;人口少于1万人的乡镇有6个,分别是七步镇、李墩镇、纯池镇、泗桥乡、礼门乡、玛坑乡。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9个乡镇中,有6个乡镇人口增加,分别是狮城镇、咸村镇、浦源镇、七步镇、泗桥乡、礼门乡;有3个乡镇人口减少,分别是李墩镇、纯池镇、玛坑乡。
分乡镇常住人口 | |||
(单位:人、%) | |||
地区 | 常住人口 | 比重[4] | |
2020年 | 2010年 | ||
周宁县 | 149567 | 100.00 | 100.00 |
狮城镇 | 67617 | 45.21 | 34.13 |
咸村镇 | 17471 | 11.68 | 14.40 |
浦源镇 | 16284 | 10.89 | 10.13 |
七步镇 | 9472 | 6.33 | 7.43 |
李墩镇 | 8191 | 5.48 | 7.65 |
纯池镇 | 9144 | 6.11 | 8.16 |
泗桥乡 | 7931 | 5.30 | 6.15 |
礼门乡 | 6531 | 4.37 | 5.66 |
玛坑乡 | 6926 | 4.63 | 6.29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且户口在本乡镇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