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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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统计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来,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发展重要论述以及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自治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经过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协力配合、共同推进,近3500名普查人员艰苦努力、辛勤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克服了突如其来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顺利完成了普查登记、复查比对、事后质量抽查等主要工作,查清了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情况。现将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53806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1662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1432人,增长4.15%,年平均增长率为0.41%。

全县共有19个乡镇,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 175645户,集体户3176户,家庭户人口为518043人,集体户人口为2001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4人减少0.39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2197人,占4.1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15864人,占95.87%,其中瑶族人口122222人,占22.72%;壮族人口为383670人,占71.31%;仫佬族人口2051人,占0.38%;毛南族人口2962人,占0.5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798人,增长35.3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5634人,增长3.13%,其中瑶族人口增加8495人,增长7.47%;壮族人口增加6689人,增长1.77%;仫佬族人口减少187人,下降8.36%;毛南族人口减少47人,下降1.56%。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2759人,占50.69%;女性人口为265302人,占49.3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8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49相比上升1.32。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149354人,占27.76%;15-59岁人口为294710人,占54.77%;60岁及以上人口为93997人,占17.4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8866人,占12.8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9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4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86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55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87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945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199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189人上升为605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520人上升为964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264人上升为3335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2486人下降为37541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93年提高至8.59年。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62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增加2516人,文盲率[8]由3.12%上升为3.46%,上升0.34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5021人,占45.5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93040人,占54.4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57257人,乡村人口减少13582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8.5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159072人,15-59岁人口为284992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