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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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支持下,全县干部群众共克时艰、奋战一线,灾后重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取得重大胜利,坚定信心、精准施策,减少疫情不良影响,全县经济保持稳步回升,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综  合

地区生产总值。经市统计局审定,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80.08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3.77亿元,增长5.1%,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29.8%,拉动经济增长1个百分点;二产业实现增加值72.94亿元,增长3.0%,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40.7%,拉动经济增长1.3个百分点;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3.37亿元,增长2.6%,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29.5%,拉动经济增长0.9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19年的16.7:42.2:41.1演进为2020年18.8:40.5:40.7。三次产业结构排序首次实现了由“二三一”向“三二一”的历史转变。

民营经济。全年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120.08亿元,增长2.7%。其中,一产业增加值10.57亿元,增长7.0%;二产业增加值68.73亿元,增长2.8%;三产业增加值40.78亿元,增长1.2%。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66.7%,比上年下降了5.1个百分点。

表1 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民营经济情况
指标名称 1-12月累计(亿元) 比上年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 180.08 3.2
一产业 33.77 5.1
二产业 72.94 3.0
#工业 45.84 3.2
建筑业 27.15 2.5
三产业 73.37 2.6
民营经济增加值 120.08 2.7

二、农 业

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4.28亿元,比上年增长5.3%。

农业。农业产值20.81亿元,比上年增长6.3%。粮食种植面积49.84万亩,增加0.48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20.94万吨,增长0.7%。其中,夏粮产量0.42万吨,增长5.0%;秋粮产量20.52万吨,增长0.6%。全年谷物产量17.87万吨,增长0.7%。经济作物中,油料产量1.83万吨,增长6.9%;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6.67万吨,增长9.4%;茶叶产量0.22万吨,下降1.3%;园林水果产量8.46万吨,增长8.9%。

表2  2020年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指  标 产量(吨) 比上年增长(%)
粮食 209391 0.7
谷物 178743 0.7
# 稻谷 130061 -1.5
玉米 33273 1.3
高粱 15408 23.2
豆类 8427 10.5
薯类 22222 -3.0
# 洋芋 3914 1.6
油料 18270 6.9
# 油菜籽 15025 8.1
花生 3220 1.7
甘蔗 3160 0.2
烟叶 101 4.1
蔬菜及食用菌 166685 9.4
茶叶 2246 -1.3
园林水果 84557 8.9

林业。林业产值7.56亿元,比上年增长5.7%。年末森林面积92.37万亩,森林覆盖率65.4%。当年造林面积3.54万亩。

畜牧业。牧业产值21.77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全年肉类总产量4.27万吨,下降3.7%,其中猪肉3.12万吨,下降4.8%。禽蛋产量0.51万吨,增长6.8%。猪年末存栏数33.25万头,增长22.4%。

表3  2020年主要畜产品产量和牲畜存栏情况

指  标 计量单位 2020年 比上年增长(%)
肉类总产量 42739 3.7
#猪肉 31215 -4.8
# 家禽肉 9539 -3.0
猪出栏头数 425051 7.3
牛出栏头数 6010 13.2
羊出栏只数 11000 1.2
家禽出栏只数 万只 637.61 -6.9
兔出栏只数 万只 76.46 8.0
禽蛋产量 5103 6.8
蚕茧产量 100 -26.5
蜂蜜产量 9 80.0
猪年末存栏数 332534 22.4
牛年末存栏数 12662 14.5
羊年末存栏数 9221 7.6
兔年末存栏数 268235 5.6

渔业。渔业产值2.82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全年水产品产量1.80万吨,下降3.7%。其中,养殖水产品产量1.80万吨,下降3.7%。

农业生产条件。全县共有耕地面积24387公顷,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25.3公顷;全年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4555吨,下降7.8%;全年农村用电量1.52亿千瓦时,下降0.7%。

三、工业和建筑、房地产业

工业。2020年,全县继续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和“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助推工业园区发展,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工业性投资增长23.0%,全年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家。全部工业实现增加值45.84亿元,同比增长3.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9.7%,拉动经济增长1.0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增长3.5%。

工业产值结构。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81.17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轻工业实现产值104.21亿元,增长3.2%;重工业实现产值76.96亿元,增长2.9%;轻重工业产值比重为57.5:42.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83亿元。

工业产品产量。全县主要工业产品中,石灰石增长35.4%,鲜、冷藏肉下降37.6%,食用盐下降6.7%,白酒下降0.2%,水泥增长2.0%,商品混凝土增长6.7%,水轮机增长0.4%,自来水生产下降15.8%。

表4  2020年规上工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石灰石 万吨 47.74 35.4
原盐 万吨 70.63 -25.3
大米 万吨 3.26 -31.8
鲜、冷藏肉 5753 -37.6
熟肉制品 338 -42.6
酱油 787 8.7
食用盐 万吨 14.96 -6.7
非食用盐 万吨 48.10 0.9
食品添加剂 3950 8.8
白酒 万千升 12.57 -0.2
纤维板 立方米 8617 11.1
硫酸 万吨 10.26 2.7
水泥 万吨 266.46 2.0
石灰 万吨 43.06 9.3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340.25 6.7
万块 48010 0.3
电站水轮机 万千瓦 23.03 0.4
发电机组 万千瓦 15.76 2.3
自来水 万立方米 859 -15.8
发电量 万千瓦时 17240 -12.8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78.20亿元,增长3.2%,实现利税26.28亿元,增长10.1%。其中,利润总额16.76亿元,税金及附加4.38亿元,应交增值税5.13亿元。全县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3户,产品销售率为94.1%。

建筑、房地产业。年末全县资质建筑企业31个,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27.15亿元,同比增长2.5%,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5.1%;商品房屋施工面积153.21万平方米,商品房屋建筑竣工面积47.29万平方米,全年实现房地产业增加值19.72亿元,同比下降1.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比增长10.5%。其中,建安工程投资增长8.1%;技改投资增长78.0%;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41.3%。从产业投向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2.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2.1%;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7%。

五、国内贸易和旅游

贸易。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04亿元,比上年下降1.7%。分销售地看:城镇实现零售额64.32亿元,同比下降1.9%;乡村实现零售额30.72亿元,同比下降1.4%。分行业看:批发业实现零售额7.90亿元,下降0.6%;零售业实现零售额69.83亿元,下降1.4%;住宿业实现零售额3.51亿元,下降2.2%;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3.80亿元,下降4.0%。

旅游。全县共接待游客965.09万人次,同比下降19.7%;实现旅游总收入106.31亿元,下降25.2%,旅游人均消费1102元。其中,旅游黄金周累计接待游客36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1.25亿元,旅游人均消费856元。

六、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

对外贸易。全年进出口总额2352万美元,比上年下降4.7%。其中,出口总额1512万美元,下降4.9%;进口总额840万美元,下降4.4%。

招商引资。当年招商引资项目18个,实际到位资金55.64亿元。从资金来源渠道上看:省外资金37.69亿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67.7%。

七、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

交通运输。全县公路总里程达2144.3公里。其中,省市县干道514.3公里、乡道488.4公里、村道1141.7公里。全县等级公路里程2075.3公里,客运站1个。全年完成货物运输量1969万吨,货运周转量99860万吨公里;完成客运量3581万人次,旅客周转量199887万人公里。年末县城有公共汽车101辆,比上年减少31辆,出租车39辆。

邮电通讯。全年完成邮电主营业务收入27201万元。年末全县拥有固定电话用户6.59万户,拥有互联网用户数11.44万户,拥有移动电话用户37.48万户,其中3G以上移动电话用户26.59万户。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财政。2020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550483万元,同比增长21.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0075万元,增长3.1%;税收收入28404万元,下降32.4%;基金预算收入46789万元,下降34.9%;上级补助收入282231万元,增长27.8%。财政总支出540019万元,增长20.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9079万元,增长20.9%。

金融。年末共有金融机构20家,银行网点50个,各项存款余额实现141.60亿元,同比增长12.3%。其中,个人存款余额114.75亿元,增长12.2%。各项贷款余额117.17亿元,增长18.7%。银行系统货币投放22.48亿元,货币回笼16.43亿元,累计货币净投放6.05亿元。

保险。全县共有保险机构13家,全年保险机构征收保险费19199万元,同比增长5.1%。保险机构各项赔款与给付6263万元,同比下降25.5%。

九、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和广播电视

教育。年末全县共有学校120所,其中高中5所、初中18所、小学97所。在校学生人数51019人,同比下降0.1%。其中,高中在校生人数9871人,增长1.0%;初中在校生人数13494人,增长2.1%;小学在校生人数27492人,下降1.5%;特别教育162人,增长9.5%。年末全县专任教师总数2641人。其中,高中教师436人,初中教师808人,小学教师1397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升学率95.6%,高中升学率95.2%。全县教育经费累计支出60143万元,下降1.1%。

科学技术。全县组织申报省级科技项目4项,市级科技项目4项,其中获省级科技项目立项1项。对上争取资金80万元。申请专利53件,获批发明专利2件,有效发明专利拥用量16件。

文化广电。年末全县有1个文化馆,1个图书馆,3个博物馆,3个电影院,1个体育场馆。年末全县有线电视用户数9983户,有线电视节目168套,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76%。

十、卫生和档案

卫生。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487个,医疗床位2313床,卫生技术人员2215人,其中执业医师503人。县级疾病防控机构1个,卫生防疫人员27人;妇幼保健机构1个,卫生技术人员52人。全年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费用支出30111万元,增长38.3%。

档案。年末全县有综合档案馆1个,有档案199637件、60475卷,存档资料9572册。全年为社会各界提供档案利用服务8000余人次,查阅档案3万余卷次、件次,复印3万余页,异地跨馆查阅7例。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节能减排。2020年狠抓节能减排工作,PM2.5平均浓度为35.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3.9%;优良天数共计311天,同比增加5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5%。长宁河流域出境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优,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100%。长宁县全社会能耗70.54万吨标煤,下降2.97%;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7%;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6.0%。

环境保护。全年财政节能环保资金支出12228万元,争取到中央、省级、市级环保专项资金511.78万元。县城固体垃圾集中处理率继续保持10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6%。年末有1个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19人。

安全生产。全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件数1件,死亡人数2人,直接经济损失280万元。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人数为0.011人/亿,与上年持平。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收支。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46元,比上年增加2246元,增长6.4%。人均消费支出20994元,比上年减少1316元,下降5.9%。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增长0.5%;衣着消费支出下降14.4%;居住消费支出下降10.8%;医疗保健支出增长0.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41.7%。

农村居民收支。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80元,比上年增加1590元,增长9.1%。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9.2%;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6.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630元,比上年增加1330元,增长9.3%。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增长11.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5.1%。

社会保障。全年享受城乡低保人员20470人,其中城镇3802人、农村16668人。全县低保金支出9084.90万元,其中城镇低保金支出2557.33万元、农村低保金支出6527.57万元。全年享受五保户人数2970人,五保户补助支出2997.18万元。有社会福利院16个,收养人员418人。优抚人数3939人,传统救济人数57人。年末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1.78万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46740万元,发放养老保险基金67486万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4968人,征收失业保险基金584.29万元,失业保险金征缴率达95.88%,发放失业保险金793.11万元。全县参加医疗保险人数36.67万人,征收医疗保险基金25509万元,支付医疗保险基金26121万元。

就业。城镇新增就业4264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48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3%。农村劳动力转移14.39万人,劳务收入14.88亿元。

备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2020年人口数据及相关指标数据,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发布后另行公布。

5、公报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数据由上级统计部门审定。其余相关数据由县法院、县档案馆、县政府金融局、县经商科技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竹业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合外事局、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管理局、县扶贫开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人民银行长宁县支行等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