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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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长宁县统计局

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6月 24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32790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9012 人,增长2.83 %,年平均增长率为0.28%。

图1-1 全县近三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 113387户,集体户 4186户,家庭户人口为308071人,集体户人口为1983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6人减少0.14人。

三、各镇常住人口

在全县常住人口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 长宁镇129955 人,占39.63 %;双河镇28695人,占8.75 %;竹海镇28366人,占8.65 %。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3个镇中,长宁镇常住人口增加,增加36764人,其余12个镇的人口均有所减少。

表1-1 各镇常住人口数

单位:人、%

地区 常住人口 比重[4]
2020年 2010年
长宁镇[5] 129955 39.64 29.23[5]
梅硐镇 16802 5.12 5.31
双河镇[5] 28695 8.75 9.39[5]
硐底镇 14180 4.33 5.17
花滩镇 15293 4.66 5.04
竹海镇[5] 28366 8.65 11.01[5]
老翁镇 15582 4.75 6.22
古河镇 11169 3.41 4.38
龙头镇 16040 4.89 5.79
铜鼓镇[5] 21386 6.52 7.27[5]
井江镇 9383 2.86 3.77
铜锣镇 7431 2.27 2.80
梅白镇 13622 4.15 4.62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5]因2019年下长镇行政区划调整到江安县,2010年全县常住人口已剔除下长镇。因2019年乡镇合并,2010年长宁镇、双河镇、竹海镇、铜鼓镇常住人口已按调整后行政区划作了修订。

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长宁县统计局

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6月2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13个镇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68558人,占 51.40 %;女性人口为159346人,占48.60 %。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53下降为105.78。

图2-1 全县近三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数

图2-2 全县近三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比

二、各镇人口性别构成

13个镇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 以下的镇有1个,在105至110之间的镇有6个,在110以上的镇有6个。

表2-1 各镇人口性别构成

 

地区 占常住人口总量比重(%) 性别比
长宁镇 49.78 50.22 99.12
梅硐镇 52.26 47.74 109.45
双河镇 53.49 46.51 115.02
硐底镇 52.65 47.35 111.20
花滩镇 51.76 48.24 107.31
竹海镇 51.90 48.10 107.9
老翁镇 52.79 47.21 111.83
古河镇 51.85 48.15 107.68
龙头镇 51.98 48.02 108.26
铜鼓镇 52.05 47.95 108.56
井江镇 53.54 46.46 115.26
铜锣镇 53.32 46.68 114.21
梅白镇 52.56 47.44 110.80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长宁县统计局

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6月 2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13个镇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64513人,占19.68 %;15-59岁人口为190689人,占58.15%;60岁及以上人口为72702 人,占22.1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6270人,占17.1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1.17 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2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65个百分点。

表3-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327904 100.00
0-14岁 64513 19.68
15-59岁 190689 58.15
60岁及以上 72702 22.17
其中:65岁及以上 56270 17.16

二、各镇人口年龄构成

13个镇中,15-59岁常住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镇有1 个,在60%以下的镇有12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的镇有12个。

表3-2 各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总量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长宁镇 19.08 63.38 17.54 13.10
梅硐镇 21.84 54.48 23.68 18.44
双河镇 19.78 57.21 23.01 17.43
硐底镇 20.27 57.39 22.34 17.48
花滩镇 19.77 54.77 25.46 19.92
竹海镇 19.11 56.09 24.80 20.05
老翁镇 19.78 52.41 27.81 22.53
古河镇 18.89 51.87 29.24 23.72
龙头镇 21.35 55.66 22.99 18.49
铜鼓镇 20.60 53.95 25.45 19.27
井江镇 19.84 51.12 29.04 23.51
铜锣镇 19.35 51.89 28.76 23.35
梅白镇 20.05 53.23 26.72 20.20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68997人,16-59岁人口为186205人。

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长宁县统计局

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6 月24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13个镇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72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62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540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112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989人增加到 662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309 人增加到1093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262人减少到3214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 43552人减少到39988人。

表4-1 全县分镇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县 6625 10937 32145 39988
长宁镇 12129 17315 29905 31382
梅硐镇 3535 6493 31996 46030
双河镇 3206 8336 35044 42812
硐底镇 2807 6382 31890 46728
花滩镇 3054 5584 30073 50376
竹海镇 3874 7615 33970 44257
老翁镇 2695 5891 35092 45668
古河镇 2614 6831 33450 46575
龙头镇 2805 7350 35081 44002
铜鼓镇 2922 6715 34177 44604
井江镇 2185 5606 30545 48236
铜锣镇 2355 5060 31786 49038
梅白镇 2320 5579 36603 46623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80年提高至8.46年。

表4-2全县分镇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全 县 8.46
长宁镇 9.60
梅硐镇 7.65
双河镇 7.93
硐底镇 7.55
花滩镇 7.53
竹海镇 7.91
老翁镇 7.67
古河镇 7.57
龙头镇 7.82
铜鼓镇 7.72
井江镇 7.17
铜锣镇 7.29
梅白镇 7.73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82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721人,文盲率[4]由3.93 %下降为3.00 %,下降0.9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长宁县统计局

长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6 月 2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1171人,占49.1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6733人,占50.85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0557人,乡村人口减少5154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7.60个百分点。

图5-1 近三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数

二、流动人口[4]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59704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3911人,省内流动人口为5579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 40109人,增长204.69 %。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全市常住人口数据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