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统计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已圆满完成。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11101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10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905人,增长3.65%,年平均增长率为0.36%。
二、户别构成
全县共有家庭户[3]47298户,集体户1415户,家庭户人口为104817人,集体户人口为 619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66人减少0.4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7257人,占51.58%;女性人口为53754人,占48.4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5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1.60。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050人,占 17.16%;15-59岁人口为65477人,占58.98%;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84人,占23.8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840人,占17.8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2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6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61个百分点。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 |
总 计 | 111011 | 100.00 |
0-14岁 | 19050 | 17.16 |
15-59岁 | 65477 | 58.98 |
60岁及以上 | 26484 | 23.86 |
其中:65岁及以上 | 19840 | 17.87 |
五、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94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294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13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89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486 人上升为1166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990人上升为 116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6787人下降为2624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8531人上升为38636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89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 减少6485人,文盲率[4]由9.69% 下降为3.51%,下降6.18个百分点。
六、城乡[5]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4616人,占 58.2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6395人,占41.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1390人,乡村人口减少1748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7.8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景宁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2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统计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景宁21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全县21个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街道)有2个,分别是红星街道和鹤溪街道,两个街道常住人口76188人,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为68.63% ,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54.78%[3]提高13.85个百分点。其余各乡镇常住人口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澄照乡4608人、东坑镇4227人、沙湾镇3872人、九龙乡2898人、英川镇2874人、鸬鹚乡2005人、梧桐乡1757人、渤海镇1467人、景南乡1466人、大均乡1400人、大漈乡1328人、毛垟乡1082人、郑坑乡1047人、大地乡961人、标溪乡935人、秋炉乡892人、梅岐乡871人、雁溪乡641人、家地乡492人。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 人口数 | 比重[4] | |
2020年 | 2010年 | ||
全县 | 111011 | 100.00 | 100.00 |
红星街道 | 39228 | 35.34 | 54.78 |
鹤溪街道 | 36960 | 33.29 | |
澄照乡 | 4608 | 4.15 | 3.72 |
东坑镇 | 4227 | 3.81 | 5.34 |
沙湾镇 | 3872 | 3.49 | 5.59 |
九龙乡 | 2898 | 2.61 | 3.13 |
英川镇 | 2874 | 2.59 | 3.77 |
鸬鹚乡 | 2005 | 1.81 | 2.48 |
梧桐乡 | 1757 | 1.58 | 2.60 |
渤海镇 | 1467 | 1.32 | 1.72 |
景南乡 | 1466 | 1.32 | 2.51 |
大均乡 | 1400 | 1.26 | 1.96 |
大漈乡 | 1328 | 1.20 | 1.99 |
毛垟乡 | 1082 | 0.97 | 1.45 |
郑坑乡 | 1047 | 0.94 | 1.51 |
大地乡 | 961 | 0.87 | 1.78 |
标溪乡 | 935 | 0.84 | 1.56 |
秋炉乡 | 892 | 0.80 | 1.16 |
梅岐乡 | 871 | 0.78 | 1.15 |
雁溪乡 | 641 | 0.58 | 1.03 |
家地乡 | 492 | 0.44 | 0.78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2010年鹤溪镇(含外舍管理区)区域,现为红星、鹤溪街道区域。
[4]指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均未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