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74274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35892人,减少4.61%,年平均减少0.47%。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297862户,集体户4081户,家庭户人口为722508人,集体户人口为2023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减少0.37人。
三、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27个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17万人的乡镇(街道)有1个,在7万人至8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1个,在3万人至6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3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18个,少于1万人的乡镇(街道)有4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是九龙街道、朝阳街道和罗渡镇,合计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为40.08%。
表1-1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数
单位:人、%
地区 | 常住人口 | 比重[4] |
九龙街道
朝阳街道 花园镇 坪滩镇 龙孔镇 镇裕镇 白庙镇 酉溪镇 同兴镇 兴隆镇 秦溪镇 顾县镇 苟角镇 天平镇 石垭镇 乔家镇 罗渡镇 裕民镇 中和镇 新场镇 普安镇 临溪镇 西板镇 齐福镇 伏龙镇 黄龙乡 鱼峰乡 |
173807
78890 21640 29106 22460 14314 34292 25346 8149 13504 12191 44284 27131 15336 29933 14901 44983 17422 17150 13083 21761 8646 11347 12510 20353 4080 6128 |
23.40
10.62 2.91 3.92 3.02 1.93 4.62 3.41 1.10 1.82 1.64 5.96 3.65 2.06 4.03 2.01 6.06 2.35 2.31 1.76 2.93 1.16 1.53 1.68 2.74 0.55 0.83 |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岳池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27个乡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374575人,占50.43%;女性人口为368172人,占49.57%。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8.90上升为101.74。
二、乡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27个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有3个,其余均在100以上。
地区 | 占常住人口总量比重(%) | 性别比 | |
男 | 女 | ||
九龙街道
朝阳街道 花园镇 坪滩镇 龙孔镇 镇裕镇 白庙镇 酉溪镇 同兴镇 兴隆镇 秦溪镇 顾县镇 苟角镇 天平镇 石垭镇 乔家镇 罗渡镇 裕民镇 中和镇 新场镇 普安镇 临溪镇 西板镇 齐福镇 伏龙镇 黄龙乡 鱼峰乡 |
48.23
48.56 50.55 50.77 52.32 51.49 52.48 51.47 51.61 52.89 54.06 49.90 50.34 52.35 50.38 50.43 51.12 51.86 53.63 52.35 51.71 51.94 52.43 53.12 51.17 53.21 52.82 |
51.77
51.44 49.45 49.23 47.68 48.51 47.52 48.53 48.39 47.11 45.94 50.10 49.66 47.65 49.62 49.57 48.88 48.14 46.37 47.65 48.29 48.06 47.57 46.88 48.83 46.79 47.18 |
93.17
94.40 102.21 103.14 109.75 106.13 110.43 106.07 106.67 112.26 117.70 99.61 101.36 109.85 101.54 101.75 104.59 107.73 115.64 109.87 107.09 108.09 110.21 113.30 104.80 113.72 111.97 |
表2-1 各乡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岳池县统计局
岳池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岳池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
岳池县统计局
岳池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29832人,占17.48%;15-59岁人口为407961人,占54.93%;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4954人,占27.5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2614人,占21.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1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4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6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67个百分点。
表3-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 | |
总 计 | 742747 | 100.00 | |
0-14岁 | 129832 | 17.48 | |
15-59岁 | 407961 | 54.93 | |
60岁及以上 | 204954 | 27.59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162614 | 21.89 |
二、乡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27个乡镇(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乡镇(街道)有1个,在60%至50%之间的乡镇(街道)有15个,在50%以下的乡镇(街道)有11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30%的乡镇(街道)4个,在30%至20%之间的乡镇(街道)有20个,在20%以下的乡镇(街道)有3个。
表3-2 各乡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 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 |||
0-14岁 | 15-59岁 | 60岁及以上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
九龙街道
朝阳街道 花园镇 坪滩镇 龙孔镇 镇裕镇 白庙镇 酉溪镇 同兴镇 兴隆镇 秦溪镇 顾县镇 苟角镇 天平镇 石垭镇 乔家镇 罗渡镇 裕民镇 中和镇 新场镇 普安镇 临溪镇 西板镇 齐福镇 伏龙镇 黄龙乡 鱼峰乡 |
17.70
20.20 17.20 18.41 15.65 18.11 14.34 18.76 19.81 18.48 15.79 17.07 16.95 13.53 18.20 15.83 17.52 17.19 17.98 15.22 16.28 18.63 15.55 16.14 18.34 14.88 15.94 |
62.00
59.23 51.88 52.90 51.23 50.77 54.85 48.26 48.57 49.07 46.56 51.96 49.54 48.89 53.63 48.54 57.21 49.93 55.18 47.91 50.04 50.06 51.77 52.73 53.17 46.81 48.34 |
20.30
20.57 30.92 28.69 33.12 31.12 30.81 32.98 31.62 32.45 37.65 30.97 33.51 37.58 28.17 35.63 25.27 32.88 26.84 36.87 33.68 31.31 32.68 31.13 28.49 38.31 35.72 |
15.64
15.77 24.79 22.93 26.90 25.29 25.08 26.70 25.25 25.64 30.65 24.79 27.18 30.08 21.94 28.51 19.85 26.51 20.76 30.33 27.03 24.90 26.30 24.52 22.95 31.72 28.70 |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138536人,16-59岁人口为399257人。
岳池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岳池县统计局
岳池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11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900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930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118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963人增加到459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758人增加到1063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351人增加到3356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3436人减少到39204人。
表4-1 分乡镇(街道)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
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 大学
(大专及以上) |
高中
(含中专) |
初中 | 小学 |
全 县
九龙街道 朝阳街道 花园镇 坪滩镇 龙孔镇 镇裕镇 白庙镇 酉溪镇 同兴镇 兴隆镇 秦溪镇 顾县镇 苟角镇 天平镇 石垭镇 乔家镇 罗渡镇 裕民镇 中和镇 新场镇 普安镇 临溪镇 西板镇 齐福镇 伏龙镇 黄龙乡 鱼峰乡 |
4593
8858 5955 2796 2611 2711 1935 2138 2233 1939 2014 2732 3105 3649 3169 3144 2718 3048 2927 3137 2874 2822 3620 3208 3517 3759 2034 2252 |
10636
19139 12932 6391 5903 6407 5044 6614 6364 4405 4576 4585 10026 7814 6873 8185 6557 12227 5952 6904 5396 5698 5818 5526 8353 6682 4093 7278 |
33565
32926 33651 31872 38370 35948 32395 33769 36605 37526 34916 32286 30571 33626 34950 34123 29649 33108 31047 37166 31216 35371 30106 37085 33141 33681 30980 32621 |
39204
29954 35495 44718 40579 41928 47890 43392 41683 44054 48445 46247 44517 42251 43734 40400 43541 39055 45420 38653 47795 42333 43222 46197 40216 46853 50907 40503 |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28年提高至7.97年。
表4-2 分乡镇(街道)15岁及以上人口
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 2020年 |
全 县
九龙街道 朝阳街道 花园镇 坪滩镇 龙孔镇 镇裕镇 白庙镇 酉溪镇 同兴镇 兴隆镇 秦溪镇 顾县镇 苟角镇 天平镇 石垭镇 乔家镇 罗渡镇 裕民镇 中和镇 新场镇 普安镇 临溪镇 西板镇 齐福镇 伏龙镇 黄龙乡 鱼峰乡 |
7.97
9.31 8.53 7.27 7.56 7.37 7.17 7.14 7.42 7.40 7.37 7.00 7.55 7.54 7.37 7.53 6.90 7.78 7.12 7.52 7.15 7.30 7.05 7.75 7.43 7.87 6.89 6.87 |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8331人,文盲率[4]为5.1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下降1.6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岳池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岳池县统计局
岳池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95562人,占39.7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47185人,占60.21%。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58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37582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7789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29793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省内流动人口增加87061人,增长203.74%;省外流入人口增加4367人,增长127.62%;流动人口增加91428人,增长198.09%。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