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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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1]

——常住人口情况

和县统计局

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根据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2]

全县常住人口410899人。其中,县直管常住人口330161人,郑蒲港新区常住人口80738人。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60161人相比,减少49262人,下降10.71%,年平均下降1.13%。

二、镇(园区)人口

各镇(园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1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5个,少于3万人的有6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镇合计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为60.87%。

与2010年和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有3个镇(园区)常住人口增加,分别为:历阳镇、姥桥镇、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分别增加6756人、774人、491人。

表1-1 全县及各镇(园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常住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全县 410899 100.00 100.00
县直管 330161 80.35 81.39
  历阳镇 151489 36.87 31.45
  功桥镇 32601 7.93 8.22
  西埠镇 31847 7.75 10.02
  香泉镇 25023 6.09 7.42
  乌江镇 48936 11.91 11.97
  善厚镇 16805 4.09 5.73
  石杨镇 21656 5.27 6.46
  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 984 0.24 0.11
  安徽精细化工产业有机合成基地 478 0.12 ——
  安徽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 342 0.08 ——
郑蒲港 80738 19.65 18.61
  白桥镇 31059 7.56 7.99
  姥桥镇 49679 12.09 10.63

三、户别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55373户,集体户[5]4818户。家庭户人口为394675,集体户人口16224人。

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4人减少0.5人。其中,县直管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9人减少0.48人;郑蒲港新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8人减少0.62人。

表1-2 全县及各镇(园区)户别人口

单位:户、人

地区 户数 人口数 平均家庭户规模(人/户)
家庭户 集体户 家庭户 集体户
全县 155373 4818 394675 16224 2.54
县直管 126852 3060 318888 11273 2.51
  历阳镇 56678 1666 146086 5403 2.58
  功桥镇 11801 127 32052 549 2.72
  西埠镇 12832 163 31334 513 2.44
  香泉镇 9894 110 24424 599 2.47
  乌江镇 18520 604 46236 2700 2.50
  善厚镇 7204 65 16655 150 2.31
  石杨镇 9192 96 20999 657 2.28
  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 388 85 673 311 1.73
  安徽精细化工产业有机合成基地 125 110 161 317 1.29
  安徽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 218 34 268 74 1.23
郑蒲港 28521 1758 75787 4951 2.66
  白桥镇 11550 138 30664 395 2.65
  姥桥镇 16971 1620 45123 4556 2.66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上级初步汇总反馈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镇(园区)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集体户是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1]

——人口性别及年龄构成情况

和县统计局

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根据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性别及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211404人,占51.45%;女性人口为199495人,占48.5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07.22下降至105.97。

   各镇(园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有1个,在100至110之间的有3个,在110以上的有8个。

二、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63705人,占15.50%;15-59岁人口为244351人,占59.4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2843人,占25.0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9234人,占21.72%。与2010年和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6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5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2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49个百分点。

表2-1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2020年 2010年
总计 410899 100.00 100.00
0-14岁 63705 15.50 16.19
15-59岁 244351 59.47 64.02
60岁及以上 102843 25.03 19.78
    其中:65岁及以上 89234 21.72 13.22

,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有6个,在55%-60%之间的有2个,在55%以下的有4个。除三个园区外,全县各镇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均超过15%。其中,有7个镇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2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上级初步汇总反馈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县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67990人,16-59岁人口为240066人。

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1]

——人口受教育情况

和县统计局

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根据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75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83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652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346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和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469人上升为845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472人上升为96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958人下降为3322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859人下降为32481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和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14年提高至8.06年。

各镇(园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8年及以上的有5个,在8年以下的有7个。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3006人。与2010年和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4983人,文盲率[4]由12.60%下降为8.03%,下降4.5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上级初步汇总反馈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1]

——城乡及民族人口情况

和县统计局

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根据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城乡[2]分布和民族人口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人口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05671人,占50.0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5228人,占49.95%。与2010年和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843人,乡村人口减少4841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5.18个百分点。

二、民族人口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06686人,占98.9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213人,占1.0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48337人,下降10.62%;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925人,下降18.0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上级初步汇总反馈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