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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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人口主要数据

长武县统计局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普办统一部署,县人普办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大力支持、协同推进,全体普查人员认真履职、依法普查,普查对象积极配合,高质量完成了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现场登记、数据审核、事后质量抽查和主要数据汇总等工作。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县常住人口[2]为14840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减少19166人,年均增长率为-1.21%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 55782户,集体户3881 户,家庭户人口为139704人,集体户人口为870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1.1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

三、人口地区分布

8个镇(街道)中,常住人口数量居于前三位的依次为昭仁街道、亭口镇和彭公镇,3个镇(街道)常住人口数量占全县比重为66.9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只有昭仁街道常住人口数量增加,增加了15505人,其余7个镇常住人口均减少。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8871人,占53.15%;女性人口为69533人,占46.8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3.43,家庭人口性别比为106.7,集体户人口性别比为347.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总人口性别比下降1.24个百分点,家庭户人口性别比下降1.14个百分点,集体户人口性别比上升113.18个百分点,全县家庭户人口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6685人,占17.98%;15-59岁人口为90301人,占60.85%;60岁及以上人口为31418人,占21.1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003人,占14.8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提高1.8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9.8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提高8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提高7.33个百分点。由于二孩政策和留守儿童问题,0—14岁少儿人口比重上升,15—59岁青壮年人口比重下降,劳动力减少,60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上升,全县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68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数由485人增加到989人。15岁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22年提高至8.99年,提高了0.77年,文盲人口减少了3400人,文盲率由8.25%下降为6.72%,全县人口受教育状况持续改善,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七、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0924人,占41.0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7480人,占58.95%。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成就突出。

八、流动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38891人,其中,省内人户分离人口为31715人,跨省流动人口为717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了26393人,增长了211.18%;省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了21669人,增长了215.70%;跨省流动人口增加了4724人,增长了192.66%,人口流动规模进一步扩大,人口由乡村流向城镇,由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的特点更加突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面查清了全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了当前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获得了大量宝贵的信息资源。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普办的统一部署,我们正在抓紧对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开发,后续会采取更多方式公布和共享普查成果,协同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所加强人口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为推动长武高质量发展,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镇(街道)且户口在本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号)

——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长武县统计局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148404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67570人相比,十年减少19166人,十年下降11.44%,年平均增长率为-1.21%。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 55782户,集体户3881户,家庭户人口为139704人,集体户人口为870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1.1 人。

四、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48080人,占99.7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24人,占0.2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十年减少19343人,十年下降11.55%;各少数民族人口十年增加177人,十年增长120.4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镇(街道)且户口在本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号)

 ——全县各镇(街道)常住人口情况

 

长武县统计局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8个镇(街道)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各镇(街道)常住人口

全县8个镇(街道)中,人口超过20000人的镇(街道)有 2个,分别为昭仁街道和亭口镇,人口在10000人至20000人之间的镇有3个,分别为相公镇、彭公镇和洪家镇,人口不足10000人的镇有3个,分别为巨家镇、丁家镇和枣园镇。其中,人口居于前三位的镇(街道)合计人口占全县人口比重为66.95%。

表3-1 各镇(街道)常住人口

单位:人、%

镇(街道) 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148404 100.00 100.00
昭仁街道 56241 37.90 24.31
相公镇 14634 9.86 13.07
巨家镇 9486 6.39 8.74
丁家镇 6174 4.16 6.10
洪家镇 13805 9.30 12.20
亭口镇 27587 18.59 18.57
彭公镇 15528 10.46 12.30
枣园镇 4949 3.33 4.72

二、分镇(街道)常住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8个镇(街道)中,只有昭仁街道常住人口增加,增加了15505人,其余7个镇常住人口均减少。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比重为各镇街道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号)

——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长武县统计局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8871人,占53.15%;女性人口为69533人,占46.8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3.43,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总人口性别比114.67,下降1.24个百分点,其中,家庭户人口性别比为106.7,集体户人口性别比为347.3,分别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1.14个百分点和增长113.18个百分点。

二、分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8个镇(街道)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街道为昭仁街道;总人口性别比在100至110之间的镇有3个,分别为巨家镇、枣园镇和洪家镇;总人口性别比在110至120之间的镇有2个,分别为相公镇和丁家镇;总人口性别比在120以上的镇有2个,分别为彭公镇和亭口镇。

表4-1 各镇(街道)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镇(街道) 占总人口比重 性别比
长武县 53.15 46.85 113.43
昭仁街道 49.37 50.63 97.51
相公镇 52.68 47.32 111.32
巨家镇 51.09 48.91 104.44
丁家镇 53.71 46.29 116.03
洪家镇 52.03 47.97 108.47
亭口镇 59.77 40.23 148.60
彭公镇 57.88 42.12 137.43
枣园镇 51.99 48.01 108.29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镇(街道)且户口在本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号)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长武县统计局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26685人,占17.98%;15-59岁人口为90301人,占60.85%;60岁及以上人口为31418人,占21.1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003人,占14.8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十年提高了1.8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十年下降了9.8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十年提高了8.0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十年提高了7.33个百分点。

表5-1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148404 100.00
0-14岁 26685 17.98
15-59岁 90301 60.85
60岁及以上 31418 21.17
其中:65岁及以上 22003 14.83

二、分镇(街道)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8个镇(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镇为亭口镇;在60%-65%之间的镇(街道)有3个,依次为:昭仁街道、丁家镇和彭公镇;在60%以下的镇有4个,依次为:巨家镇、洪家镇、相公镇和枣园镇。

8个镇(街道)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25%的镇有4个,由高到低依次为:洪家镇、相公镇、巨家镇和枣园镇,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了18%。

表5-2  各镇(街道)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街道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长武县 17.98 60.85 21.17 14.83
昭仁街道 22.34 60.53 17.13 11.39
相公镇 15.72 57.58 26.70 19.50
巨家镇 18.65 55.28 26.07 18.57
丁家镇 14.71 61.34 23.96 16.73
洪家镇 15.76 56.01 28.23 19.91
亭口镇 14.62 67.17 18.21 13.19
彭公镇 13.54 62.32 24.14 17.12
枣园镇 16.85 57.81 25.34 18.29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镇(街道)且户口在本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县0-15岁人口为28133人,16-59岁人口为88853人。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全县人口受教育情况

长武县统计局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受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68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2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021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14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485人增加到989人;每万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1183人减少为1165人;每万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4492人减少为4057人;每万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2492人增加为2503人。

表6-1 各镇(街道)每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万人

镇(街道)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长武县 989 1165 4057 2503
昭仁街道 570 575 1420 795
相公镇 40 73 446 294
巨家镇 26 42 262 193
丁家镇 42 43 175 103
洪家镇 45 74 407 283
亭口镇 197 226 714 468
彭公镇 53 109 498 269
枣园镇 15 23 135 98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22年提高至8.99年,提高了0.77年。

表6-2 各镇(街道)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镇(街道) 2020年 2010年
长武县 8.99 8.22
昭仁街道 10.18  
相公镇 7.95  
巨家镇 7.53  
丁家镇 8.81  
洪家镇 8.16  
亭口镇 8.78  
彭公镇 8.5  
枣园镇 7.61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18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十年减少了3400人,文盲率[4]由8.25%下降为6.72%,十年下降了1.5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镇(街道)且户口在本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号)

 ——全县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长武县统计局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3]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0924人,占41.0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7480人,占58.95%。

二、流动人口[4]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38891人,其中,省内人户分离人口为31715人,跨省流动人口为717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十年增加了26393人,增长了211.18%;省内人户分离人口十年增加了21669人,增长了215.70%;跨省流动人口十年增加了4724人,增长了192.66%。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镇(街道)且户口在本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号)

——全县家庭户人口居住情况

 

长武县统计局

长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的家庭户人口居住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家庭户住房面积和间数

全县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9.22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1.73间,户均住房间数为4.52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十年增加了12.06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十年增加了0.27间,户均住房间数十年减少了0.6间。

分城乡看,全县城镇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7.90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1.41间,乡村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0.11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1.94间。

表8-1 全县城乡家庭户居住情况

单位:平方米、间

地  区 户均住房间数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人均住房间数
全  县 4.52 39.22 1.73
城  镇 3.87 37.90 1.41
乡  村 4.94 40.11 1.94

二、分镇(街道)家庭户住房面积和间数

8个镇(街道)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的镇有4个,从大到小依次为相公镇、枣园镇、巨家镇和丁家镇;在38至40平方米之间的镇有2个,从大到小依次为亭口镇和彭公镇;在38平方米以下的镇(街道)有2个,从大到小依次为昭仁街道和洪家镇。

表8-2  各镇(街道)家庭户居住情况

单位:平方米、间

镇(街道) 户均住房间数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人均住房间数
全   4.52 39.22 1.73
昭仁街道 3.63 37.78 1.30
相公镇 5.96 45.80 2.35
巨家镇 5.42 42.45 2.25
丁家镇 5.17 42.06 1.93
洪家镇 4.03 35.81 1.56
亭口镇 4.68 38.18 1.79
彭公镇 5.00 38.13 2.12
枣园镇 5.88 43.37 2.4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