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选择区域:>>

北京市怀柔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

北京市怀柔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怀柔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汇总评估工作。根据北京市怀柔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 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为44104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2887人相比,增加68153人,增长18.3%,年平均增长1.7%。

全区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口为155777人,占常住人口的35.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649人相比,增长51.8%,年平均增长4.3%。

二、户别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53338户,集体户18145户,家庭户人口为366957人,集体户人口为7408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3人相比,减少0.14人。

三、地区分布

全区街道、镇、乡、开发区中,常住人口在7万人以上的有2个,分别是泉河街道和龙山街道;在1万人-4万人之间的有9个,分别是怀柔地区、雁栖地区、庙城地区、北房镇、杨宋镇、桥梓镇、怀北镇、渤海镇和九渡河镇;在1万人以下的有6个,分别是汤河口镇、琉璃庙镇、宝山镇、长哨营满族乡、喇叭沟门满族乡和北京雁栖经济开发区。

表1      各街道、乡、镇常住人口

地区 人口数(人)
441040
泉河街道 78632
龙山街道 74596
怀柔地区 41990
雁栖地区 38483
庙城地区 40883
北房镇 33712
杨宋镇 31270
桥梓镇 25076
怀北镇 22487
汤河口镇 5445
渤海镇 12702
九渡河镇 12533
琉璃庙镇 4312
宝山镇 6246
长哨营满族乡 5378
喇叭沟门满族乡 4034
北京雁栖经济开发区 3261

 

 

 

 

 

 

 

 

 

 

 

 

四、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35006人,占53.3%;女性人口为206034人,占46.7%。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4.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2.2个百分点。

五、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1932人,占11.8%;15-59岁人口为302892人,占68.7%;60岁及以上人口为86216人,占19.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6289人,占12.8%。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1个百分点。

表2    全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2020年 2010年
总计 441040 100.0 100.0
0-14岁 51932 11.8 11.5
15-59岁 302892 68.7 75.9
60岁及以上 86216 19.5 12.6
  其中:65岁及以上 56289 12.8 8.7

六、受教育情况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365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253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579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387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4625人上升为2577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2020人下降为1871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056人下降为3305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5399人下降为14482人。

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为11.1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1.1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647 人,文盲率[6]为2.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524人,文盲率下降2.4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7]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34682人,占75.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6358人,占24.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1594人,增长32.2%,年平均增长2.8%;乡村人口减少13441人,下降11.2%,年平均下降1.2%;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