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县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42562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450654人相比,减少了25027人,年平均下降0.57%。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131442户,集体户1146户。家庭户人口为420643人,集体户人口为498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4.17人减少0.9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4180人,占50.32%;女性人口为211447人,占49.6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5.06下降为101.29。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00180人,占23.54%;15-59岁人口为265758人,占62.44%;60岁及以上人口为59689人,占14.0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2969人,占10.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8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2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3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3.47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46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93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52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460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369人上升为668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245人上升为703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4029人下降为2173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7096人下降为38674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6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6.78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7808人,文盲率[7]为15.93%。
六、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5495人,占27.1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10132人,占72.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1296人,乡村人口减少8632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1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105982人,16-59岁人口为259956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学(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