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分布情况公布如下:
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80037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83144人,增长11.59%,年平均增长1.10%。全县共有家庭户286169户,集体户12321户,家庭户人口为704723人,集体户人口为9564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7人减少0.21人。
全县16个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镇(街道)有3个,其余镇(街道)的常住人口都在10万人以下,其中常住人口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镇(街道)有1个;在2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镇(街道)有6个;少于2万人的镇(街道)有6个。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镇(街道)依次是赵镇街道、栖贤街道、淮口街道、竹篙镇、高板街道,合计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为67.6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有3个镇(街道)常住人口增加,按增量排序依次为赵镇街道、栖贤街道、淮口街道,分别增加73106人、65423人、22453人。
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19000人,占52.3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81371人,占47.6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2156人,乡村人口减少14901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6.30个百分点。
全县16个镇(街道)中,城镇常住人口排名居前五位的依次是赵镇街道、栖贤街道、淮口街道、竹篙镇、高板街道。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因2020年三溪镇三圣村、白庙村、明月村划入淮口街道,2010年常住人口总量及比重数据已按调整后行政区划作了修订。
[5] 指各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6] 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人口构成情况
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00699人,占50.06%;女性人口为399672人,占49.94%。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95下降为100.26。
全县16个镇(街道)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镇(街道)有2个,在100至105之间的区域有6个,在105以上的镇(街道)有8个。
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7501人,占14.68%;15-59岁人口为504879人,占63.0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991人,占22.2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7359人,占17.1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6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6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2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9个百分点。
全县16个镇(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镇(街道)有4个,在60%以下的镇(街道)有12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的镇(街道)有15个。、
受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527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985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564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584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3286由人增加到1440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085人增加到1122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508人减少到3319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283人减少到30717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22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272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996人,文盲率由5.54%下降为4.09%,下降1.45个百分点。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0-15岁人口为125449人,16-59岁人口为496931人。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 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