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1]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及全体普查员的艰苦努力、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昌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任务。现将西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反馈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3]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76096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57505人相比,增加103461人,增长15.74%,年平均增长率为1.47%。
二、家庭户[4]人口
第七次人口普查共有家庭户165320户,家庭户人口为68994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4.1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55人减少1.3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4266人,占51.81%;女性人口为366700人,占48.1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85上升为107.52。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19649人,占28.86%;15-59岁人口为476519人,占62.62%;60岁及以上人口为64798人,占8.52%;65岁及以上人口为46123人,占6.0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0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0.1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2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709467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4940人,汉族人口为4655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81816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911人,汉族人口增加20734人。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28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38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543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895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435人上升为674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102人上升为451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9147人上升为1254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511人上升为39286人。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3017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2794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47754人,乡村人口增加5570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4.51个百分点。
八、地区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的区县分布如下:卡若区148511人,江达县92800人,类乌齐县58856人,丁青县98677人,察雅县57065人,左贡县46608人,芒康县79001人,洛隆县53185人,边坝县42716人,贡觉县40009人,八宿县43538人。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昌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