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汾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汾政发〔2020〕3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10462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44795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40168人,降低27.74%,年平均增长率-3.20%。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45765户,集体户664户,家庭户人口为102177人,集体户人口为24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0人减少1.5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3926人,占51.54%;女性人口为50701人,占48.4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3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04相比降低了0.68。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9584人,占18.72%;15-59岁人口为65151人,占62.2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9892人,占19.0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763人,占13.1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降低了4.0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降低了5.7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9.8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7.15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90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65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390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10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404人增加为1042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680人增加为1400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4991人减少为5151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8691人减少为17301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9.29年提高至9.96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9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952人,文盲率[7]由1.21%减少为0.76%,下降了0.45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0440人,占48.21%(2020年我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19.60%[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4187人,占51.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704人,乡村人口减少39464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了12.89个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