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菏泽市统计局
菏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县区人口情况
菏泽市统计局
菏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1个县区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县区人口[2]
11个县区中,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县区有4个,在7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县区有3个,在50万人至70万人之间的县区有2个,少于50万人的县区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4位的县区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52.64%。
二、县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口增长较多的3个县区依次为:菏泽经济技术开发区、牡丹区和郓城县,分别增加149182人、138831人和80164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牡丹区、定陶区、菏泽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菏泽高新技术开发区均是目前行政区域范围的数据。
菏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菏泽市统计局
菏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的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467017人,占50.78 %;女性人口为4328922人,占49.2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1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1.75个百分点。
二、县区人口性别构成
11个县区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2以下的县区有3个,在102至105之间的县区有6个,在105以上的县区有2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菏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菏泽市统计局
菏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08169人,占25.10%;15-59岁人口为4975921人,占56.57 %;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11849人,占18.3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53600人,占14.2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4.3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0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7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55个百分点。
二、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11个县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县区有1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5%的县区有3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3]因四舍五入原因个别分项比重之和不等于100。
菏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菏泽市统计局
菏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2340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9587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1428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1266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066人上升为708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946人上升为1018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551人下降为3654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193人上升为30840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7.94年上升至8.48年。
11个县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县区有1个,在8年至10年之间的县区有8个,在8年以下的县区有2个。
三、文盲人口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4055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下降193476人,文盲率[3]由8.86%下降为6.15 %,下降2.7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菏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菏泽市统计局
菏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461825人,占50.7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334114人,占49.2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560116人,乡村人口减少105187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5.72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3]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4]为1347094人,其中,人户分离人口[5]人口为192879人,流动人口为1154215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941241人,占总人口比重提高10.41个百分点;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44865人,占总人口比重提高1.61个百分点;流动人口增加796376人,占总人口比重提高8.8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