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统计局
梁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34268人。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2139户,集体户919户,家庭户人口为127755人,集体户人口为651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3.0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0.64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9434人,占总人口的51.71%;女性人口为64834人,占总人口的48.2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10,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92下降0.82。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8415人,占总人口的21.16%;15-59岁人口为81036人,占总人口的60.35%;60岁及以上人口为24817人,占总人口的18.4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7034人,占总人口的12.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2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8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5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42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21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11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20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024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339人上升为760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981人上升为827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021人上升为3143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0664人下降为37418人。
六、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1936人,占总人口的31.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2332人,占总人口的68.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112人,乡村人口减少25019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7.35个百分点。
注:
-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省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 0-15岁人口为29894人,16-59岁人口为79557人。
-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