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28156人相比,减少86014人,下降7.00%,年平均增长率为-0.72 %。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376282户,集体户11264户,家庭户人口为1091419人,集体户人口为5072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5人。
四、民族人口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05884人,占53.0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36258人,占46.95%,其中回族人口为534691人,占46.8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78725人,下降11.50%;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7289人,下降1.34%,其中回族人口减少8302人,下降1.5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全市常住人口包括所辖5个县(区)的常住人口。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五个县(区)包括: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
[4]指各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5个县(区)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3[3]以下的县(区)有 1个,在103至107之间的县(区)有4个。
[3](103-107)是国际公认的人口性别比正常水平。
[3]0-15岁人口为293843人,16-59岁人口为690398人。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包括所辖5个县(区)的常住人口。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常住人口比例。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35796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131869人,流动人口为226096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23950人,区内流动人口为202146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99372人,增长125.71%,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22606人,增长1323.61%;流动人口增加76766人,增长51.4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包括所辖5个县(区)的常住人口。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