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沙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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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吉 沙 县

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0年,英吉沙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保稳定,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夺取了防疫工作阶段性胜利,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大局 持续稳定,实现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各项事业不断进步。

一、综    合

经地区统计局初步核定反馈我县2020年实现生产总值47.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2.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2亿元,同比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8.8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工业增加值5.4亿元,同比下降5.3%;第三产业增加值24.1亿元,同比增长1.0%。

在生产总值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30.1%、18.7%、51.2%。人均生产总值15330元。

二、农   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4.2亿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6.17亿元,其中农业产值16.43亿元,林业产值2.09亿元,畜牧业产值6.08亿元,渔业产值0.03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55亿元。粮食播种面积40.15万亩;其中小麦播种面积23.59万亩,玉米播种面积14.14万亩,豆类1.31万亩。粮食产量17.35万吨;其中小麦产量10.16万吨,玉米产量5.84万吨,豆类产量0.20万吨。棉花播种面积22.56万亩,棉花产量2.75万吨;蔬菜面积8.16万亩,蔬菜产量12.89万吨;瓜面积4.63万亩,瓜产量13.88万吨;杏子种植面积14.86万亩,产量4.13万吨。

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26.13万千瓦,比上年增长4.52%。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600台,小型拖拉机6260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88.96%,机耕率100%,机播率99.36%,机收率60.84%。

年末牲畜存栏头数为51.34万头(只),家禽存栏192万只(羽);年末牲畜出栏头数为22.36万头(只) ,家禽出栏214.71万只(羽);年肉总产量0.87万吨,奶产量0.91万吨,蛋产量0.1万吨。

三、工  业

2020年,全县“四上”企业18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家,具有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家,具有资质等级房地产企业1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3家。

全县完成工业增加值5.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7亿元,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50%;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2.7亿元, 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50%。

主要规上工业产品产量:硅酸盐水泥熟料产量80万吨,水泥产量28万吨,创产值3.5亿元;棉纺纱产量9217吨,创造产值1.7亿元;水果和坚果加工创造产值1.3亿元;服装、服饰制造创造产值0.5亿元;商品混凝土制造9万立方米,创造产值0.35亿元;太阳能发电量2613万千瓦时,创产值0.25亿元。

全社会用电量45202.6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9348.92万千瓦时,商业用电量1521.67万千瓦时,农业用电量9410.25万千瓦时,居民用电量10511.63万千瓦时。其中山水水泥用电量5810.02万千瓦时。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4亿,同比增长17.6%。全年施工项目89个,完工项目47个,本年新开工70个。全年安居富民工程竣工212套,竣工面积10176平方米。

五、国内(外)贸易业

2020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4亿元,同比下降5.0%。按经营地划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38万元,同比下降4.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0.66亿元,同比下降6.3%。按消费形态划分,商品零售额1.54亿元,增长1.4%;餐饮收入额0.5亿元,下降20.5%。

2020年全县私营企业1308家,个体总户数14502户,从业人数20742人。

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73亿美元。招商引资项目30个,到位资金5.5亿元。

六、交通运输业

2020年全县有客运公司5家,货运公司6家,驾校3家,客运站3座,大型检测站2家,年末公共汽(电)车52辆,出租车220辆,年末实有货物运输车辆186辆。全县境内公路里程2210公里;铁路里程68公里,管辖里程68公里;高等级公路境内里程74公里,管辖里程74公里。

七、财政、金融

2020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4413万元,较上年同期18726万元增收5687万元,增长30.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823万元,较上年同期18663万元增收160万元,增长0.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1.6%;非税收入完成10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8.4%。

2020年全县地方财政支出561532万元,较上年同期504028万元增支57504万元,增长1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828万元,较上年同期497943万元增支49885万元,增长10%。

2020年,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56808万元,比上年同期454737万元增加2071万元,增长0.5%,其中居民储蓄存款24462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32344万元,比上年同期177399万元增加54945万元,增长30.9%。存贷比为50.8%。

八、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

2020年,全县独立设计学校(幼儿园)有168所。其中:幼儿园95所,小学66所,初级中学3所,完全中学2所,高级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共有班级2475个,其中:幼儿园714个,小学1255个,初中194个,普通高中219个,职业高中93个。

全县在校学生101677名。其中:幼儿园在园幼儿24749名,小学在校生51835名,初中在校生9523名,普通高中在校生10869名,职业高中在校生4701名。

全县各级学校专任教师6627名,其中:高级中学专任教师852名,普通中学专任教师853名,职业高中专任教师169名,小学专任教师2741名,幼儿园专任教师2012名。

城乡广播电视站13个,电视台1个,广播人口覆盖率100%,电视人口覆盖率100%。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文化站14个,图书馆1个,文工团1个,新华书店1个,旅游景点6个,年旅游人数73万人次,年旅游业收入3308万元。

全县共有国有医疗卫生机构19个,其中医院2个、卫生院1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计划生育指导站1 个。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810人(不含聘用、私营),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73人,拥有病床床位804张。

私立医院11所,拥有床位数412张,技术人员18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5人。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34元,下降0.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98元,增长9.9%,全年实现劳务输出7.6万人次。

全县参加失业保险14928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3895人,其中参加在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8121人,参加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774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3718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67690人。

全县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5个,拥有床位数1620张。有2007户3765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金2228.6万元;24291户70020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金28371.9万元。

十、脱贫成效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坚持“六个精准”,落实“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产业就业扶贫工作成效显著。“五通七有”、“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率均达到100%,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大幅改善。全县141个贫困村退出,28265户、126954人全部脱贫。

十一、环境和安全生产

根据英吉沙县空气自动站运行以来的数据表明,2020年全年中,优良天数224天,占全年比例为64.4%(有效天数348天),英吉沙县空气质量整体呈好转趋势。

英吉沙县库山河、依格孜牙河、南湖、阿克尔水库等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III类标准,水质保持优良,县域环境功能区地表水质达标率100%。城镇、艾古斯乡、依格孜牙乡三个主要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III类及以上标准,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质级别为优良,达标率一直保持在100%。

英吉沙县有污水处理厂2座,生活和工业各1个,垃圾处理站9个。

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目前英吉沙县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国家II级及以上标准,一直保持优良水平。

2020年,全县发生生产性事故3起,受伤1人,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42.67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起,受伤1人,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40.37万元;农机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3万元。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4.21%、94.12%,死亡人数同比增长100%。

注释:

[1]本公报中生产总值数据均经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国家统

计局喀什调查队核定反馈数据;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速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国家口径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4]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DP,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

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

[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核算期内(通常为一年)实现的生产

总值与所属范围内的常住人口的比值;

[6]可比价:可比价格(又称可比价值)指计算各种总量指标所采用的扣除了价

格变动因素的价格;

[7]公共财政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

主体的财政收入;

[8]增加值是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它可

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

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非从业人员。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劳务输出、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县财政局;畜牧数据来自县畜牧局;农业机械数据来自县农机局;外贸进出口、招商引资等数据来自县商信局、招商局;旅游数据来自县文旅局;公路、铁路、客货运量、公路通车里程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火车站;邮电业务总量等数据来自县邮政管理局及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英吉沙分行;卫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委;低保、社会福利业等数据来自县民政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科局;环境数据来自县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核定反馈,农业、畜牧业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喀什调查队核定反馈,生产总值及一二三产、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由自治区统计局、喀什地区统计局核定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