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一号)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体市民的配合下,通过全市13余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现将普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24870895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301919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851699人,增长8.0%。平均每年增加185170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8%。
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为10479652人,占比42.1%,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977000相比,十年共增加1502652人,增长16.7%。平均每年增加150265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6%。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3]的人口为22209380人,占89.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61515人,占10.7%。
二、户别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9644628户,集体户822219户,家庭户人口为22347586人,集体户人口为252330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49人减少0.1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875211人,占51.8%;女性人口为11995684人,占48.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19上升为107.33。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436296人,占9.8%;15-59岁人口为16619137人,占66.8%;60岁及以上人口为5815462人,占23.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49012人,占16.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8.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4471085人,占98.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99810人,占1.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728052人,增长7.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23647人,增长44.8%。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42421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73035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19642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6684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1893人上升为3387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0953人下降为1902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519人下降为2893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3562人下降为1192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10.7年升至11.8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0158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29778人,文盲率[6]由2.74%下降为1.61%,下降1.1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二号)
上海市统计局
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6个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各区常住人口
分区域[3]看,中心城区人口为6683712人,占26.9 %;浦东新区人口为5681512人,占22.8 %;郊区人口为12505671人,占50.3 %。
二、各区人口变化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中心城区人口所占比重减少3.4个百分点,浦东新区人口所占比重增加0.9个百分点,郊区人口所占比重增加2.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中心城区是指: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区,郊区是指闵行、宝山、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