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德州天衢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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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锚定目标、承压前行,高质量发展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一、综合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为442.90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79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13.01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27.10亿元,增长5.6%。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0.6:48.1:51.3。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200人,完成省定任务的121.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96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9人。

物价水平平稳运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下降0.4%,处于稳定运行态势。其中,食品价格下降3.4%、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下降0.7%,服务价格持平;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上涨0.5%。2025年,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呈现“三涨一平四降”的格局,与上年的“四涨两平两降”相比,上涨面有所收窄。其中,价格上涨的三大类为医疗保健类、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类、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类,分别上涨了2.5%、1.2%、11.6%;价格下降的四大类为交通通信类、食品烟酒类、教育文化娱乐类、居住价格,分别下降2.4%、2.1%、0.9%、0.2%,衣着价格类持平。

人口总量稳中略升。年末常住人口31.9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3.9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5.07%,比上年末提高1.21个百分点。

二、农业

农业供给总体稳定。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98亿元,同比增长4.5%。蔬菜及食用菌产量7.5万吨,增长3.85%,园林水果产量0.6万吨,增长4.7%。

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增强。截至2025年末,创建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4家;“新六产”示范主体1个,省级产业强镇2个,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5个;“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4个;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8%以上。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承压稳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7%。分三大门类看,制造业增长8.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0.1%。全区26个工业行业大类中19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增长,增长面为73.1%,15个行业增速超过全区水平。其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增加值增长53.5%,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增长49.6%,食品制造业增长39.5%。

建筑业稳步发展。全年资质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83家。完成总产值258.83亿元,同比下降0.3%,新开工面积424.4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5%;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54家,完成产值239亿元,增长0.01%;新开工面积290.35万平方米,增长12.9%。专业承包企业29家,完成产值19.83亿元,下降4.1%;新开工面积134.1万平方米,增长45.7%。

四、服务业和消费市场

服务业平稳增长。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65.98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业收入增长7.5%,占全部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9.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6.3%,占全部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17.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34.2%,占全部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7.5%。

旅游市场回暖复苏。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34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33亿元,同比增长均超100%。

交通运输稳步恢复。年末新区公交营运车辆760辆,运客量1986万人次。年末营运出租汽车1168辆,运客量67.28万人次。

消费市场稳中有进。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9.72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限上零售额97.59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1049%,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22.1%,中西药品类增长75.6%。按行业分类看,批发业销售额322.51亿元,增长11.2%;零售业销售额112.55亿元,增长11%;住宿业营业额1.21亿元,增长11.8%;餐饮业营业额7.57亿元,增长7.2%。

五、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0.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60.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47.4%,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5.2%。重点投资领域中,民间投资增长9.7%,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76.6%;工业投资增长39.7%,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37.4%;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7.0%,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5.9%。

六、开放型经济

对外贸易保稳提质。全区进出口总额183.06亿元,同比增长5.3%。其中出口134.86亿元,增长11.0%,进口48.2亿元,同比下降7.9%。按企业性质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78.31亿元,下降5.7%,民营企业进出口105.76亿元,增长31.2%。按贸易方式分,一般贸易进出口116.27亿元,下降6.7%;加工贸易进出口58.59亿元,增长34.3%。主要市场中,对东盟、美国、欧盟分别进出口39.19亿元、25.12亿元、15.63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1.3%、-1.5%、26.7%。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68.51亿元,增长25.4%。全区实际使用外资6875万美元。

七、财政金融

财政收支总体平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9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税收收入31.70亿元,下降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28亿元,下降15.5%。其中,民生支出22.86亿元,下降17.2%;教育支出6.59亿元,增长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亿元,增长1.6%;农林水支出1.42亿元,增长82%。

信贷投放持续加快。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93.3亿元,同比增长8.8%,比年初增加64.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80亿元,同比增长12.8%,比年初增加77.1亿元,金融服务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八、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年末拥有各类学校113处,当年招生14106人,在校生73184人(含幼儿园),专任教师3639人。其中,普通高中3所,招生1005人,在校生3715人,毕业生1276人,专任教师399人。初中9所(内含4所一贯制学校中的初中),招生5252人,在校生15526人,毕业生4470人,专任教师926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4所,当年招生2914人,在校生8638人,毕业生3019人,专任教师596人。小学36所(含4所一贯制学校中的小学),招生4924人,在校生34903人,毕业生4894人,专任教师1605人。特殊教育学校2所,招生11人,在校生362人,毕业生100人,专任教师113人。幼儿园63所,在园、班儿童10040人。新增公办幼儿园1所,新增公办幼儿学位0.027万个,公办率60.41%。全区新改扩建中小学校12所,通过新改扩建学校、内部挖潜等方式,共新增中小学学位1.35万个;通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优秀骨干教师引进、自主招聘等多种方式招聘中小学教师1621人,全力保障中小学学位及师资供给。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207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29家。新增“专精特新”企业28家。全年转移转化科技成果14项,年末,拥有重点实验室21家(其中省级2家,市级19家),高创中心获批省级引领型孵化器,全市唯一。获科学技术奖9项,其中省科技奖2项,市科技奖7项。全区专利授权量150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419件,发明专利拥有量1607件,增长29.9%;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50.57件,比上年增加4.17件。

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继续提升。年末医疗卫生机构339家。其中,医院9家,卫生院5家。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135张,执业(助理)医师63人,注册护士40人。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区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达到标准化要求,5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基本标准,建成6家中心村卫生室。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年末全区拥有文化馆(站)5个。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4处,其中,省保2处、市保1处、县保1处。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演出107场,“全民阅读”活动200余场次。

九、民生保障

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546元,同比增长4.6%;人均消费支出23189元,同比增长2.4%。

城市建管提质换新。16个列入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和7个区级城建项目,投资完成率100.58%,5条市政道路、袁桥邻里中心等项目建成投用。搬迁安置清零攻坚行动2362户搬入新居,完成率103.55%。实施“城市管理提升年”,香港城小区获评国家级“共建美好家园”案例。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年末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36万人、7.56万人、6.7万人和7.47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77万人和18.48万人。医疗保障居民缴费标准、政府补助标准分别达到400元、700元,“德州惠民保”投保超过1.68万人。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11个,其中养老机构数11个,床位0.15万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1个。

注:

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且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影响,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全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二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三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6.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