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屯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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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一园三区两中心”建设,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民生保障持续加强。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16.4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3.80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10.35亿元,下降1.3%;第三产业增加值62.31亿元,增长1.5%。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37.68.953.5。全年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5677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5.4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5.90%,比上年末提高0.01个百分点。从年龄结构看,0-14岁人口4.85万人,15-64岁人口17.11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3.53万人。全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7.84‰,死亡率为7.45‰。年末全县户籍户数8.80万户,户籍人口30.51万人。

全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702人,比上年减少2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07人,减少79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4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06人。

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脱贫人口“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产业就业帮扶成效不断提升,驻村帮扶和社会帮扶进一步深化。截至2025年底,累计超过2900名监测对象(含兜底保障户)通过帮扶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风险消除率达73%;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超1.2万人。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1.13亿元,比上年增长4.3%。从内部行业看,种植业产值33.21亿元,增长5.4%。蔬菜(含菜用瓜)播种面积17.09万亩,下降0.3%;产量21.52万吨,增长1.0%。园林水果收获面积2.52万亩,增长4.7%;产量3.87万吨,增长5.5%。林业产值9.71亿元,增长4.4%。橡胶收获面积41.81万亩,增长0.4%;产量(干胶)2.42万吨,增长2.4%。牧业产值11.33亿元,增长0.5%。猪肉量1.62万吨,增长1.0%。禽肉量0.76万吨,增长6.1%。渔业产值2.58亿元,增长6.5%。水产品产量1.54万吨,增长6.5%。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14.31亿元,增长4.2%


1
2025
年全县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单 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减%

粮食

万吨

7.91

4.9

蔬菜(含菜用瓜)

万吨

21.52

1.0

园林水果

万吨

3.87

5.5

其中:香蕉

万吨

0.62

5.2

菠萝

万吨

0.47

13.0

荔枝

万吨

0.23

-8.7

柑橘橙柚

万吨

1.03

8.6

菠萝蜜

万吨

0.68

10.3

橡胶(干胶)

万吨

2.42

2.4

椰子(果实)

万个

559.34

3.8

槟榔(干果)

万吨

2.56

8.3

猪肉

万吨

1.62

1.0

禽肉

万吨

0.76

6.1

禽蛋产量

万吨

0.40

28.8

水产品产量

万吨

1.54

6.5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县工业增加值3.02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4.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下降12.8%。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中,水泥产量30.72万吨,比上年增长0.4%;商品混凝土产量28.23万立方米,下降14.8%

全年全县建筑业增加值7.33亿元,比上年下降1.7%。全县资质内建筑业企业10家,比上年增加2家,全年总产值6.17亿元,增长34.7%。全年全县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比上年下降15.0%。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4.5万平方米,下降17.0%;房屋建筑竣工面积7.9万平方米,增长99.6%

四、服务业

全年全县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7.43亿元,比上年增长1.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53亿元,增长9.8%;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3.58亿元,增长1.2%;金融业增加值4.57亿元,下降9.6%;房地产业增加值9.23亿元,增长5.5%;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6.72亿元,增长4.0%;其他服务业增加值29.26亿元,增长1.3%

全年全县货物运输量53万吨,比上年增长17.7%。货物运输周转量2628万吨公里,增长14.7%。旅客运输量115万人,下降9.4%。旅客运输周转量6901万人公里,下降10.1%。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4.28公里。

年末全县民用汽车保有量1.63万辆,比上年减少306辆。其中,非营运汽车1.49万辆,减少255辆。年末新能源车1869辆,增加305辆。全年全县新注册汽车445辆,报废645辆。

年末全县固定电话用户3.26万户,比上年末减少0.0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4.96万户,增加0.43万户。互联网年末用户10.78万户,减少0.13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每百人12.79部;移动电话普及率每百人97.92部,增加1.72部。

五、贸易

全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79亿元,比上年下降0.1%。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中,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增长1.6%,汽车类零售额增长21.9%,粮油食品类零售额下降30.5%


全年全县货物进出口总额440万元,比上年增长131.1%。其中,出口337万元,增长128.3%;进口103万元,增长140.7%。全年全县服务进出口总额547万元,比上年增长80.5%

六、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21.9%。其中,非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5.5%,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57.2%。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增长53.0%,第二产业投资下降27.7%,第三产业投资下降23.0%。年末建设项目189个,比上年末下降8.7%,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48个,增长11.6%


全年全县房地产项目房屋施工面积41.02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3.0%,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1.79万平方米,下降58.0%。全年全县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52万平方米,增长31.7%;销售额3.95亿元,增长15.2%

七、财政金融

全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4.07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亿元,增长10.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83亿元,增长18.1%;非税收入1.48亿元,增长2.1%。全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4亿元,比上年下降5.3%。其中,民生支出27.84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8.8%

2
2025
年财政收支及其增长速度

财政收入情况

万元

比上年增减%

财政支出情况

万元

比上年增减%

地方财政收入

40661

1.5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13393

-5.3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3182

10.3

民生支出

278413

-4.1

1.税收收入

18341

18.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637

0.9

#国内增值税

7018

20.6

公共安全支出

10483

-4.6

企业所得税

1453

17.7

教育支出

63530

-18.8

个人所得税

948

99.2

科学技术支出

399

118.0

城市维护建设税

746

-0.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579

17.8

房产税

1481

54.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7504

11.8

印花税

410

-1.7

卫生健康支出

31609

11.0

城镇土地使用税

1260

-3.2

节能环保支出

949

-64.0

土地增值税

1998

83.5

城乡社区支出

10746

-18.1

车船税

730

-9.8

农林水支出

50155

-12.5

耕地占用税

455

-55.6

交通运输支出

3151

-48.1

契税

1469

12.1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0

-100.0

2.非税收入

14841

2.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05

-56.3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0

0.0

金融支出

3

-99.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2596

-26.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116

83.6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693

-11.1

住房保障支出

9653

6.1

罚没收入

6687

35.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15

-55.9

专项收入

1673

-13.3

债务付息支出

10104

3.9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57.61亿元,比上年末下降2.7%,其中住户存款134.41亿元,增长4.0%。各项贷款余额104.2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4%,其中住户贷款53.81亿元,增长8.2%

全年全县原保险保费收入1.45亿元,比上年下降7.0%。其中,财险0.76亿元,下降17.8%;寿险0.49亿元,增长14.6%;意外险0.04亿元,下降0.4%;健康险0.15亿元,下降3.7%

八、居民收支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631元,比上年增长4.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808元,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01元,增长5.0%。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为1.83,比上年缩小0.02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722元,比上年增长5.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478元,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643元,增长6.5%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75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9%;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26万人,增长2.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7.09万人,增长0.3%。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38万人,增长1.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2.71万人,增长0.1%。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84万人,下降0.2%。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96万人,增长2.2%

202511月起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770/月提高至850/月,农村低保标准从750/月提高至850/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1010/月提高至1110/月。截至年末,全县共有1296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较上年末减少112人;7238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增加162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629万元。特困供养对象1338人,较上年末增加80,其中分散供养1205人,集中供养133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生活补贴资金1599万元。临时救助95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9万元。年末全县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202人,较上年末减少11人。

全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60户,农村厕所防渗漏改造265座。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年末全县共有省级科技特派员项目2个。全年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3家,技术合同技术成交额292万元。

年末全县完全中学3所,专任教师406人,比上年增加33人,在校学生7760人,增加520人,其中高中在校学生5506人,初中在校生2254人。综合高级中学1所,增加1所,专任教师27人,在校学生261人。全年普通高中招生2204人,增加225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4.8%。普通初中14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专任教师919人,减少11人,初中在校学生10041人,减少377人,全年招生3351人,减少231人,初中毛入学率98.96%。普通小学(含教学点)43所,减少12所,专任教师1478人,减少152人,在校学生21267人,减少1141人,全年招生3086人,减少235人,小学毛入学率99.99%。幼儿园42所,减少13所,专任教师568人,减少99人,在园幼儿7180人,减少731人,全年招生1599人,减少693人。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1所,专任教师30人,在校生99人,一年级和七年级共招生7人。

十、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4个,文化馆1个(文化馆分馆2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馆分馆11个),博物馆1个,综合文化站8个。广播电视台1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为99.35%99.40%。公共图书馆藏书量14万册。全年送琼剧下乡20场,引进县外优秀剧目演出2场。成功申报“海瑞家族墓地”“七零一矿遗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屯昌盅盘舞》《乌坡花生饼制作技艺》《乌坡地瓜粉制作与烹调技艺》《海南苗族(屯昌)传统刺绣蜡染技艺》《屯昌黑猪肉叉烧五仁月饼传统制作技艺》《屯昌苙习俗》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全年全县接待游客165.7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0%,其中接待过夜游客66.24万人次,增长5.7%。游客总花费9.57亿元,增长9.2%。年末全县共有4A级景区1个,椰级乡村旅游点8个,特色街区2条。梦幻香山旅游区获评省级乡村旅游度假区,凡迪农场入选海南省五椰级乡村旅游点名单。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213个,其中医院3家,卫生院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门诊部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家,卫生健康事务中心1家。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1407张,其中医院病床616张,卫生院病床725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55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65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47人,注册护士728人,药师(士)98人,技师(士)116人。全年总诊疗人次114.2万人次,出院人数2.39万人次。全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丙类传染病发病病例数3995例,报告传染病发病率1567.27/10万,报告传染病死亡2人,总死亡率0.78/10万。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年末全县共有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5个,社会体育指导员1575人,每千人拥有6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坡陈五形桩于2025年入选中华体育文化优秀项目,第六代传承人许宇焕在第10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中获其他拳术类一等奖,并获评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全年共举办体育赛事活动11场,其中全国性赛事4场、全省性赛事5场、县级赛事2场。

十一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5.92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6.2%。全年全县造林绿化面积10822亩。建成区绿地率43.5%,比上年提升8.6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03平方米,增加2.68平方米。

全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8.3%,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PM2.5平均浓度为12.6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O3浓度为125微克/立方米,SO2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CO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国控、省控地表水达标率和优良率均为100%;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年度地表水无劣V类水体。

全年全县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70.5%,比上年提升17.2个百分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截至2025年底已完成772个自然村连队农村污水治理任务,治理率为90.6%,比上年提升9.1个百分点。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02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年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2起,造成死亡2人,均同比下降66.7%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为预计数,农业数据来源于2025年农业统计年报,最终核实数以《屯昌统计年鉴—2026》公布的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对三次产业进行划分。

3.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户籍人口、民用汽车保有量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就业数据来自县就业服务中心,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水产品数据来自县农业农村局,货物及旅客周转量、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数据来自县交通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来自人行儋州分行,原保险保费数据来自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海南监管局,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屯昌调查队,社会保险数据来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低保、救助供养、优抚对象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农村危房改造、厕所改造数据来自县住建局,通信、科技数据来自县科工信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数据来自县旅文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委,造林数据来自县林业中心,绿化、生活垃圾处理数据来自县市政中心,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县生态环境局,生活污水处理数据来自县水务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应急管理局,其他数据来自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