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伊金霍洛旗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这一年,全旗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推动全旗经济承压增长、稳中提质,实现了“十四五”圆满收官,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5年全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33.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5.4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998.0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19.8亿元,增长0.3%。三次产业比重为1.3:80.9:17.8。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47.6万元,增长5.6%。
年末全旗户籍总人口18.7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6人。全年出生人口1483人,出生率为7.9‰;死亡人口2441人,死亡率为13.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
全年全旗新增就业人数4088人,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64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1人。
二、农牧业和气象
全年全旗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26.2亿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农业产值12.5亿元,增长5.9%;林业产值2.6亿元,增长14.1%;牧业产值9.0亿元,增长5.0%;渔业产值0.3亿元,增长6.4%;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7亿元,增长7.0%。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7万公顷,比上年下降1.7%。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6万公顷,下降0.3%;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1万公顷,下降4.9%。全年粮食总产量14.0万吨,增长8.4%;油料产量1.3万吨,下降20.0%;蔬菜产量2.1万吨,增长32.0%。粮食单位面积产量357.7公斤/亩,增长8.7%。
年末牲畜总头数54.18万头(只),比上年末下降5.0%。其中,猪4.15万头,下降0.6%;羊47.58万只,下降5.2%;大牲畜2.46万头,下降7.8%。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1.38万吨,增长4.7%。其中,猪肉产量0.58万吨,增长4.7%;牛肉产量0.2万吨,增长23.1%;羊肉产量0.54万吨,下降3.0%;禽肉产量0.06万吨,增长35.5%。禽蛋产量0.27万吨,增长46.2%。
年末全旗农牧业机械总动力27.2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5.8%。拥有拖拉机5563台,农用水泵9076台,节水灌溉类机械284套,机动脱粒机615台。全年农作物机耕面积43.61万亩,机播面积41.5万亩,机电灌溉面积36.06万亩,机收面积25.98万亩。
全年总日照时长2796.7小时,总降水量570.8毫米,最长连续降水日数5天,降水量34.3毫米(10月5日—10月10日),日最大降雨量81.8毫米(8月19日)。全年平均气温8.4℃,年极端最高气温34.4℃(6月11日),年极端最低气温-25.1℃(2月7日)。平均相对湿度49%,平均风速3.4m/s。
三、工业和建筑业业
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原煤21874.2万吨,增长1.4%;发电量128.3亿千瓦时,与上年持平,其中太阳能发电量10.0 亿千瓦时,增长2.0%;生产液化天然气117.5万吨,下降0.5%;生产单晶硅20113.2万千克。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36.8亿元,比上年下降17.5%;实现利润总额319.2亿元,下降17.6%;实现利税516.2亿元,下降19.1%;营业收入利润率为23.9%。
年末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22家。全年建筑业总产值28.1亿元,比上年增长9.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4.0%。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46.6%,第二产业投资下降8.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7.4%。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32.5%。其中,商品住宅投资增长41.7%;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增长9.4%。房屋施工面积588.0万平方米,增长44.4%,房屋竣工面积28.7万平方米,增长98.4%。商品房销售面积44.4万平方米,增长0.2%;商品房销售额32.3亿元,下降4.2%。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7亿元,比上年增长4.4%。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8.9亿元,增长4.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4.8亿元,增长4.8%。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55.4亿元,增长4.5%;餐饮收入8.3亿元,增长3.6%。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13.8%,日用品类增长6.8%,烟酒类增长26.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2.0%,汽车类下降1.1%。
六、交通运输
年末公路总里程5015公里,与上年末持平;铁路通车里程264.38公里,与上年末持平。鄂尔多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运营航线84条,较上年末减少2条,通航城市71个,较上年末减少3个。
全年铁路客运量达到166.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7%;铁路货运量14524.3万吨,下降0.4%;民航旅客吞吐量320.1万人次,增长5.5%;民航货邮吞吐量1.3万吨,增长1.3%。
七、财政和金融
全年全旗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0亿元,比上年下降14.2%,其中税收收入77.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3%;非税收入15.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8亿元,下降9.1%。
年末全旗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946.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1.5亿元,增长3.4%;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98.3亿元,增加33.2亿元,增长7.1%。
八、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82元,比上年增长4.9%;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7490元,增长4.2%。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672元,增长4.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1850元,增长3.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85元,增长6.1%;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922元,增长7.8%。
年末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56064人(含退休25044人),比上年末下降0.2%。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116310人(含退休13454人),增长9.8%。其中,企业养老参保人数98596人,增长11.6%;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数17714人,增长1.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6637人,增长4.1%。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7334人,增长3.0%;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9303人,增长5.7%。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4743人,增长5.9%。参加工伤保险人数59200人,增长6.9%。年末纳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833人,减少146人。其中,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04人,减少37人;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529人,增加109人。全年发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028.5万元,增长5.0%。其中,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18.2万元,下降2.0%;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710.2万元,增长7.0%。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0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830元。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育
全旗年末有效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1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家,年内共登记各类科技成果12项。新增专利授权量746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429件,外观专利24件,发明专利293件。年末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506件。
年末全旗拥有各类学校60所,其中普通中学10所,职业高中2所,小学19所,学前教育2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专任教师3493人,其中普通中学1185人,职业高中91人,小学1448人,学前教育760人,特殊教育学校9人。在校学生39387人,其中普通中学13414人,职业高中1373人,小学16468人,学前教育8118人,特殊教育学校14人。
十、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旗拥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乡镇文化站7个,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38个,群众文艺队伍77支,组织开展文艺活动442场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218场。国有博物馆1个,非国有博物馆1个。
年末全旗拥有星级酒店1家,与上年末持平;拥有各类旅行社27家,比上年末增加2家。拥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9个,其中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3个,3A级景区2个,2A级景区3个。全年接待各类游客580.3万人次,增长18.3%;实现旅游总花费80.9亿元,下降13.9%。
年末全旗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02个,其中医院1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基层卫生机构183个,其他卫生机构1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病床1751张,其中医院1289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50张,基层卫生机构312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24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09人,注册护士935人,药剂人员142人,技师160人,卫生监督员29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65人。
年末全旗拥有体育协会24个,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7人,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13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04人。拥有大型体育场馆3个、体育公园3处、室内体育场馆269个、健身步道64.7公里,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近4平米。体育人口占比44.6%,体育健身设施实现城乡全覆盖。
十一、环境保护
全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5天,污染天数39天,优良率89.3%(剔除沙尘污染天数优良率93.1%)。二氧化硫均值为8μg/m3,二氧化氮均值为16μg/m3,PM2.5年平均浓度17μg/m3。城镇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值为50.4分贝,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值为61.6分贝。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
[4]工业财务指标数据为月报数。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6]卫生数据均为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上报数,最终数据以国家和自治区反馈数为准。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公安局;就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数据来自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农牧业机械数据来自农牧事业发展中心;气象数据来自气象局;旅游数据来自文化和旅游局;公路、铁路、民航数据来自交通运输局、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医疗保障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数据来自民政局;教育数据来自教育体育局;专利数据来自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环境数据来自生态环境局;科技成果数据来自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其他数据均来自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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