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项目提升年”为牵引,全力优环境、拼经济、抓项目、扩投资、促消费,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向优向新,现代化强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 合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202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5.84亿元,同比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61.16亿元,同比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89.17亿元,同比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65.51亿元,同比增长6.4%。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1.86:36.67:51.47。
市场主体持续壮大。2025年末,全县在库“四上”企业总量达到686家,同比增长7.7%。其中,工业企业332家;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140家;批零住餐企业165家;服务业企业49家。实有市场主体110242户,其中,各类企业25157户、个体工商户8305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33户。
招商引资扎实有力。新洽谈招引过亿元项目66个,其中,过10亿元项目13个、过50亿元项目1个。加大对上争引力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各类政策性资金80.44亿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7%,建安投资增长10.5%,“四新”经济投资增长4.5%、投资占比60.05%。
人口就业保持稳定。2025年末,全县总户数40.88万户,户籍人口115.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6.48万人;乡村人口69.14万人。总人口中男性59.84万人,女性55.78万人。年内新出生人口6602人,人口出生率为5.7‰;死亡人口9844人,人口死亡率为8.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6920人,通过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948人,落实各项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14700余万元,惠及20个乡镇街道、12家企业及444名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岗位1万余个,实施各类培训4428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服务率达98.3%。创业担保贷款核发1.64亿元,扶持504家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546人。
二、农 业
农业生产基础稳固。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5.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5.1%。全年粮食种植面积87.96万亩,粮食总产量40.19万吨,亩产456.98公斤,其中,夏粮总产16.10万吨,增长1.6%;秋粮总产24.09万吨,减少0.9%。生猪出栏66.26万头,羊出栏13.49万只,牛出栏3.55万头,家禽出栏10297.11万只。猪牛羊禽肉产量20.95万吨,禽蛋产量3.84万吨。
现代农业高效发展。2025年末,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02.82万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90万亩次,建成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9个。13家企业获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全县共有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9家(国家级2家、省级21家、市级46家)。“幸福浮来”片区获批创建第四批省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片区,“南茶北引”示范片区成功争创市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高标准打造莒县“柿如意·玫好招贤”示范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稳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
三、工 业
工业经济持续发力。2025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332家,规模以上工业产值497.76亿元,增长6.7%,增加值增长10.5%。分门类看,采矿业累计实现产值4.44亿元,下降1.7%;制造业累计实现产值456.47亿元,增长5.92%;电热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累计实现产值36.8亿元,增长18.3%。大企业带动效应明显,全县产值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5家,产值合计400亿元,占全部产值的80.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过10亿元的有13家、过5亿元的有22家。重点企业持续做大做强,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5家,总量达147家;新增市级绿色工厂13家;入选省级“晨星工厂”17家;入选省级先进级智能工厂4家。
电力保障稳定可靠。全年全社会用电量60.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8%。其中,工业用电量42.1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9.76%,同比增长6.03%。全年完成供售电量分别为49.47亿、48.30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加8.26%、8.5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持续扩大。2025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7%。其中,亿元及以上项目203个,完成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57.3%。民间投资增长18.5%,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到74.1%;工业技改投资增长39.0%;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34.7%。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9.87亿元,增长1.5%。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下降13.1%。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1%。
五、消费市场
消费市场活力迸发。2025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6.7亿元,增长6.7%。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39.1亿元,增长17%。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分别实现销售额483.7亿元和34.4亿元,分别增长15.3%、18%;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分别实现营业额1.5亿元、2.3亿元,分别增长23.3%、20.1%。升级类消费引领力稳步提升,家用电器及音响器材类、通讯器材类等零售额分别增长52.3%、311.9%。汽车类商品增长4.3%,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28.3%,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
对外贸易规模持续扩大。2025年,全县外贸进出口完成75.8亿元,同比增长9.3%,其中出口65.8亿元,同比增长13.8%。跨境电商稳定发展,完成跨境电商出口约3.6亿元。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实现服务进出口1.7亿美元,同比增长13.3%。
利用外资能力不断提升。2025年实际到账外资3514万美元。现存外资企业资金来源于中国香港、新加坡、澳大利亚、荷兰等8个国家和地区,涉及高端塑料、农副食品加工、机械制造、风电等行业,其中合同外资过千万美元的有11家。2025年新增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4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16家。
六、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稳定运行。2025年,全县公路客运量7.19万人次,货运量2570.13万吨,公路旅客周转量1440万人公里,公路货物周转量45.94亿吨公里;公共交通运营车辆208辆,运营线路网958公里,公共交通客运总量505万人次;出租运营车辆207辆,出租汽车客运总量171.03万人次。
莒县境内国道117.57公里;省道73.8公里;县道311.34公里;乡道343.10公里;乡村道路3016.63公里。年末全县民用汽车保有量265354辆(低速货车1195辆),比上年末减少0.6%。全县民用轿车保有量255548辆,增长0.2%。
邮政业务量保持增长。2025年,全县邮政业务收入1.65亿元,增长8%。其中,寄递业务量3409.8万件,增长10%;业务收入1.6亿元,增长7%。
文旅市场稳定发展。2025年全县接待国内游客1050.17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58.66亿元。现有A级景区12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1家;省级旅游强乡镇7处,省级旅游特色村13处,省级精品采摘园15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处,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4处;省级景区化村庄11家。争创三星级旅游饭店1家,三星级旅游民宿3家,成立“四省八地”文旅信用互认联盟。全县拥有星级旅游饭店2家、星级旅游民宿5家,旅行社16家,评定市级无废饭店1家,市级无废景区1家。全县共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47家,其中,文艺表演团体3个、娱乐场所经营单位23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6个、艺术品经营机构1个,演出经纪机构3家,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1家。
七、财政金融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6亿元,增长4.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7亿元,增长7.1%。全年民生支出60.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3%。其中,教育支出22.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亿元;卫生健康支出4.9亿元。
金融市场稳定发展。2025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08.55亿元,比年初增加70.14亿元,增长7.47%。其中,住户存款余额858.83亿元,比年初增加64.3亿元,增长8.09%。2025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26.15亿元,比年初增加27.96亿元,增长4.0%。
八、城乡建设
城乡融合协同并进。2025年,全县常住人口95.3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0.53万人,较去年增加0.92万人,城镇化率达52.98%,较去年提升1.25个百分点。聚力新型城镇化,库山撤乡设镇,规划建设华泰、古城南、滨河、沭东4大城市更新片区、21个城建重点项目,新改造老旧小区845户。沭东花园南路、信中路(威海路至日照路)等8条道路建成通车。城区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加快完善,更新改造燃气管网4.23公里,新建污水管网1.3公里,检修养护供热管网48.8公里,新增供热面积30万平方米。建制村通公交率达100%,运营里程达1035万公里。招贤镇获评全国文明镇,争创为国家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试点县、省级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县域试点县。
九、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方面,2025年,我县PM2.5浓度3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28,PM10、SO2、NO2、O3、CO浓度分别为64、11、28、168、1.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71天,优良天数比率74.5%,重污染天数2天,重污染天数比率0.5%;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三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有数据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水环境方面,2025年,我县3处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稳定达标,2处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实现类别提升;3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处“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优良水平,达标率100%。
十、科技创新
创新要素加速聚集。全年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327家,同比增长10.1%。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6家,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46家。全县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3.73亿元,增长8.4%,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83%,较去年提高0.14个百分点。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06.1亿元,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1.39%,较去年提高5.28个百分点。省级农高区正式获批,建成全省首家县级科技大市场。新建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5家,我县科技创新平台累计达到50家,其中省级平台12家。立项实施省、市科技计划项目4项。
创新成果持续呈现。2025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56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95件;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件,年末拥有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6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4件。普通商标实际申请数1955件,实际注册数1322件,商标有效注册量15143件。我县拥有“好品山东”企业4家、省长质量奖1个(提名奖)、山东老字号企业1个、“泰山品质”认证产品1个、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10家,总量居全市第一。省优质产品基地1个、市长质量奖企业1家、个人1名;日照市优质产品基地4个,全县逐步形成以品牌带动企业发展,用品牌提升城市形象的新发展路径。
十一、社会事业
教育水平稳步提升。2025年,全县共有各类学校129所,在校生159203名。夏季高考本科录取3511人,录取率59.58%,高考本科录取率高出全省20.48个百分点,高于全市3.18个百分点,有5人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中考有2人进入全市前10名,优秀率逐年攀升。全县幼儿园发展到166处,在园幼儿23470名。其中,普惠性幼儿园144处,占86.75%,公办幼儿园104处,占62.65%。
体育事业迅速发展。坚持“赛事就是经济”理念,举办1项国际级赛事、5项国家级赛事、15项省级重大赛事,累计吸引群众90余万人次,拉动消费1.5亿元。其中,6项赛事获央视点赞,4项赛事获“好运山东”四沿赛事认证。举办“百千万”三大赛事、生态田园健身跑等县级赛事活动30余项,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2000余场,全民健身氛围日益浓厚。为80处全民健身场地配备健身器材260件、维修健身器材57件。体育彩票网点数量突破106家,全年总销量突破1.86亿元,创历史新高。我县连续三次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连续十五年荣获山东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先进单位。
医疗资源优化提升。2025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796处,其中,县直医疗机构6处,镇街卫生院处19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专门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机构1处(县疾控中心),防治一体专科医院3处(县结防所、县皮防站、县精神卫生中心),580处村级卫生室、22处民营医疗机构、163处个体诊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开放床位6525张。公共卫生服务更加完善,新增2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标准;580处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卫生室。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900697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3.21%;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2万余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71.07%、71.38%。
十二、民生保障
居民收支持续扩大。2025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55元,增长5.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692元,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01元,增长5.7%。全县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130元,增长4.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950元,增长3.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01元,增长5.1%。
社会保障扩面增效。2025年,兜底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3%;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22亿元、城乡低保电费245万元。开展多项救助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4.12亿元。全县共有养老机构14处,总床位数2384张,其中,护理型床2028张,建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8处,实现对城区住宅小区全覆盖。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启动3岁以下婴幼儿育儿补贴发放,2所托育机构、94所托幼一体机构完成备案,提供托位4611个。
2025年,推进参保精准扩面,医疗保险参保率98.10%。全县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1.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4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78.1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54万人。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民主法治建设持续加强,我县争创全省“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试点县。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信访上行率逐年降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分别下降29.17%、18.6%。
注:
1.本公报数据为2025年统计数,因行业主管部门统计口径和四舍五入影响,部分数据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5.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指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有资质的建筑业指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指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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