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绥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绥滨县统计局
2025年5月16日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抢抓政策机遇,聚精会神谋发展、集中精力促提升,经济运行保持了稳中有进、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综合
国民经济。初步核算,2024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46739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5%。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25965万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47423万元,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273351万元,增长1.2%。三次产业结构为50.4:7.3:42.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8520元,比上年增长7.3%。
常住人口。据5‰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32421人,比上年末减少1745人。
户籍人口。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68626人,比上年减少2088人。其中,城镇人口80335人,乡村人口88291人。0-17岁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为9.0%,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为29.1%。全年出生人口548人,出生率为3.2‰;死亡人口1004人,死亡率为6.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7‰。
表1 2024年年末户籍人口数及其构成
| 指 标 | 年末数(人) | 比重(%) | |
| 年末全县总人口 | 168626 | 100.0 | |
| 其中:城镇 | 80335 | 47.6 | |
| 乡村 | 88291 | 52.4 | |
| 其中:男性 | 84443 | 50.1 | |
| 女性 | 84183 | 49.9 | |
| 其中:0-17岁 | 15140 | 9.0 | |
| 18-34岁 | 29305 | 17.4 | |
| 35-59岁 | 75145 | 44.5 | |
| 60岁及以上 | 49036 | 29.1 | |
二、农业
农林牧渔业。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30403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7%。其中,种植业产值465585万元,增长3.2%;林业产值2338万元,增长9.4%;畜牧业产值85408万元,增长5.5%;渔业产值17743万元,增长4.8%;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59327万元,增长5.5%。
粮食种植面积。全年粮食种植面积224376.24公顷,比上年增加640.03公顷。其中,水稻种植面积122978.06公顷,减少5948.66公顷;玉米种植面积53324.13公顷,增加15471.44公顷;大豆种植面积46057.51公顷,减少8971.53公顷;其他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016.54公顷,增加88.78公顷。
粮食产量。全年粮食总产量1323608吨,比上年增加50809吨,增产4.0%。其中,水稻产量898436吨,减产3.8%;玉米产量339140吨,增产42.8%;大豆产量82964吨,减产15.3%;其他粮食产量3068吨,减产19.6%。
注:从2019年开始含农垦。
畜牧业生产。全年肉类总产量14259吨,比上年增长1.0%。其中,猪肉产量8024吨,下降1.0%;牛肉产量2595吨,增长0.8%;羊肉产量486吨,下降3.6%;禽肉产量3154吨,增长7.8%。禽蛋产量2549吨,下降31.0%。牛奶产量72吨,下降32.1%。年末生猪存栏46053头,比上年末下降0.3%;全年生猪出栏100874头,比上年下降2.2%;牛存栏16233头,下降14.0%;牛出栏15442头,下降1.0%;羊存栏29211只,下降15.2%;羊出栏30694只,下降2.9%;家禽存栏200917只,下降18.4%;家禽出栏1641592只,增长5.1%。
渔业和林业。全年水产品产量8500吨,比上年增长1.3%。其中,鱼类产量8353吨,增长1.6%;虾蟹类和其它产量147吨,下降10.9%。全年营造林面积57.1公顷,下降75.3%。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全年全县工业增加值29506万元,比上年增长1.1%。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个,增长25.0%,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2.6%。
表2 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情况
| 企业名称 | 产值(万元) | 增速(%) | 增加值增速(%) |
| 盛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4579 | 8.3 | 9.4 |
| 新北国啤酒有限公司 | 0 | -100.0 | -100.0 |
| 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129 | -0.7 | -0.7 |
| 崧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395 | -87.3 | -87.3 |
| 春景混凝土搅拌公司 | 1110 | -13.8 | -13.8 |
| 两江牧业有限公司 | 13625 | 25.8 | 25.7 |
| 宝泉岭农垦阳光供暖有限公司 | 2049 | -8.9 | -8.9 |
| 二九〇供热有限公司 | 2176 | -5.4 | -5.4 |
| 兴达米业有限公司 | 232 | -50.8 | -53.1 |
| 佳鑫米业有限公司 | 42 | -96.9 | -93.6 |
| 远景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491 | -5.9 | -5.9 |
| 众易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 450 | — | — |
| 天润(绥滨县)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5181 | 80.3 | 80.3 |
| 宝泉农垦龙门福地酒业有限公司 | 1876 | -23.1 | -23.1 |
| 忠仁恒益(黑龙江)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 2263 | — | — |
| 合计 | 78598 | -5.2 | -2.6 |
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白酒产量603千升,比上年下降20.4%;大米产量4914吨,下降86.9%;发电量151184.8万千瓦时,下降2.8%;供热量251万百万千焦,增长1.7%;混凝土产量108499立方米,增长230.0%。
表3 2024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 产品名称 | 单 位 | 产 量 | 增速(%) |
| 白 酒 | 千 升 | 603 | -20.4 |
| 大 米 | 吨 | 4914 | -86.9 |
| 发 电 量 | 万千瓦时 | 151184.8 | -2.8 |
| 供 热 量 | 万百万千焦 | 251 | 1.7 |
| 混 凝 土 | 立方米 | 108499 | 230.0 |
规上工业企业效益。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76027万元,比上年增长1.8%;营业成本59063万元,下降9.0%;利润总额7085万元,增长119.8%;资产总计405761万元,增长5.2%。
建筑业。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1个,与上年持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700万元,增长483.4%。全年建筑业总产值9747万元,比上年下降56.9%;建筑业增加值17916万元,增长0.7%。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38.3%。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305.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66.7%,第三产业投资下降57.0%。从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投资增长120.8%,民间投资下降48.9%。全年施工项目个数47个,下降17.5%;本年新开工项目个数23个,下降23.3%。
房地产开发。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501万元,比上年下降98.2%。商品房销售面积33429平方米,增长4.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9729平方米,下降3.8%。
五、国内外贸易和利用内资
消费市场。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654万元,比上年增长2.7%。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9568万元,增长6.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6086万元,下降8.2%。按消费类型统计,批发业零售额1903万元,增长0.4%;零售业零售额78971万元,增长4.0%;住宿业零售额805万元,下降3.6%;餐饮业零售额23975万元,下降1.2%。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3476万元,增长52.7%。
对外贸易。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811万元,比上年增长43.4%。
内资利用。全年实际利用内资项目12个,其中本年新签约项目6个;实际利用省外内资额102842万元,同比增长28.5%。其中:绥滨县运达200MW风电项目15500万元,三盛牧业和牛养殖项目19100万元,稻园科技绥滨县分公司3万吨米糠精深加工建设项目(新金谷)5000万元,国家粮食储备项目(亿鑫)10000万元,安徽无为应发商贸肉鹅养殖加工项目8960万元,鹅产业综合项目(江西华曌)2000万元,保新嘉泽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14282万元,宏和米业盘活、扩建项目28000万元。
六、财政和金融
财政收支。全年财政收入62083万元,比上年增长44.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448万元,增长10.3%,其中地方税收收入7907万元,增长16.2%;非税收入26541万元,增长8.7%。全年财政支出272452万元,增长1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190万元,增长10.8%。其中,教育支出29149万元,增长3.2%;科学技术支出286万元,下降1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00万元,下降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26万元,增长6.6%;卫生健康支出12561万元,下降6.8%;农林水支出97207万元,增长22.6%。
金融市场。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248257万元,比上年增长17.1%,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142415万元,增长14.9%。金融机构贷款余额647645万元,增长19.2%。
七、教育、文化和卫生
教育事业。全县共有幼儿园16所,招生392人,在园幼儿1481人,毕业幼儿547人,专任教师185人。普通小学7所,招生455人,在校生2819人,毕业生561人,专任教师466人。小学教学点2处,在校生2人,毕业生1人,专任教师12人。普通初中4所,招生589人,在校生2030人,毕业生710人,专任教师271人。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招生369人,在校学生1777人,毕业生415人,专任教师110人。普通高中2所,招生470人,在校生1419人,毕业生546人,专任教师172人。普通中等职业学校1所,招生96人,在校生393人,毕业生137人,专任教师76人。
文化事业。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剧场影剧院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全县图书藏量104374册,融媒体中心1个,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100%,有线数字电视用户5108户。
医疗卫生。全县共有公立医院5个,乡镇卫生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卫生监督所1个,村卫生室109个。卫生技术人员85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43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914张。
八、交通运输、车辆和邮电
交通运输。全年交通系统内公路货运量268万吨,比上年增长8.1%。公路货运周转量30243万吨公里,增长3.7%。公路客运量44万人次,增长4.8%。公路客运周转量1967万人公里,增长0.6%。年末公路里程813公里,其中等级公路779公里。
机动车辆。年末全县机动车保有量24699辆,其中,汽车22809辆,摩托车1755辆,挂车135辆。个人机动车保有量23986辆,其中个人汽车22136辆,个人摩托车1730辆,个人挂车120辆。汽车中轿车12993辆,其中个人轿车12815辆。
邮电通信。全县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2234万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邮政业务总量4214万元,增长2.5%;电信业务总量8020万元,增长0.2%。年末固定电话用户4481户,比上年下降10.4%;移动电话用户144131户,下降7.3%;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34318户,下降8.2%。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84元,比上年增长4.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23元,增长6.3%。
社会保障。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含离退休)人数59030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5952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0705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2506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8199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380人。全年城镇居民低保户数1794户,比上年减少142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304人,比上年减少227人;城镇低保资金支出1442万元,下降1.8%。全年农村居民低保户数3065户,比上年增加381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220人,比上年增加551人;农村低保资金支出2681万元,增长16.7%。结婚登记462对,离婚登记409对。
服务机构。全县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共3个,床位450张。
十、水资源和环境保护
水资源利用。全年总用水量83938.86万m³,比上年降低5.6%。地表水资源供水量31452.46万m³,其中,农田灌溉31378.10万m³,电厂用水74.36万m³。地下水资源供水量52486.39万m³,其中,城镇生活用水量295.31万m³,农村生活用水量112.02万m³,农田灌溉用水量51584.60万m³,畜禽用水量374.07万m³,城镇公共用水量96.64万m³,生态环境用水量6.50万m³,工业用水量17.25万m³。
环境保护。全县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53356.13公顷,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面积552.01公顷。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达标率为98.9%,其中优天数占比80.1%,良天数占比18.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35μg/m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20μg/m³。剔除背景值影响,县级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源水水质达标率100%,松花江和黑龙江两江水质全年均值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注:
1.本公报中2024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各行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涉及历史年份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各行业增加值等有关数据,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及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和产值均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军工和国防项目。
5.贸易限上单位的限额标准: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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