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沁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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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改革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民生保障扎实有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沁阳实践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市生产总值376.4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2.75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185.74亿元,增长6.2%;第三产业增加值167.93亿元,增长5.0%。三次产业结构为6.0:49.3:44.6。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4830元,比上年增长6.4%。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4.0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5.50%,比上年末提高0.85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6.76‰,人口死亡率8.34‰,自然增长率-1.58‰。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078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402人,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643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19人。开展创业培训1942人,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0422人,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4095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1248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6800人次。

全年全口径财政总收入42.25亿元,比上年增长22.4%。地方财政收入32.23亿元,比上年增长36.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4亿元,比上年下降27.5%。其中,税收收入10.01亿元,下降24.4%,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32亿元,比上年增长22.5%。

二、农业

全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67.93万亩。其中,夏粮种植面积34.35万亩,秋粮种植面积33.58万亩。

全年全市粮食总产量34.58万吨,比上年增加1.17万吨,增长3.5%。其中,夏粮产量18.18万吨,增长5.9%;秋粮产量16.40万吨,增长1.0%。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市工业增加值153.04亿元,比上年增长6.3%,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7.3%。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6%。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9.4%,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4.2%。分重点产业看,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31.1%,高新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3%。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8.6%。

全年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41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68亿元,比上年增长6.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12.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7.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8.2%;第三产业投资下降21.9%。基础设施投资下降42.3%,工业投资增长28.2%,民间投资增长21.3%。全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5.8亿元,比上年下降32.5%。商品房销售面积14.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4.7%。

五、国内贸易

全年全市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34.69亿元,比上年增长4.0%;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8.88亿元,比上年增长3.2%。

全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0.05亿元,比上年增长7.5%。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07.62亿元,增长7.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2.43亿元,增长7.3%。按行业统计,批发业零售额47.69亿元,增长7.5%;零售业零售额50.80亿元,增长7.6%;住宿业零售额18.96亿元,增长7.2%;餐饮业零售额22.60亿元,增长7.4%。

六、金融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53.6亿元,比上年增长9.4%,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99.7亿元,增长11.3%。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44.1亿元,比上年增长11.9%。

七、交通和旅游

全年全市开工建设农村公路“白改黑”23.16公里。全市拥有城乡班线客车5辆,新能源公交车65辆。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为100%。

全市公路通车里程1226.6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4.7公里。

全年全市共接待国内游客1074.16万人次,较2023年增长5.36%。其中,接待境外游客5.67万人次;接待国内游客1068.49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65.22亿元,较2023年增长10.77%。全市共有AA级旅游景区3处,AAA级旅游景区2处,AAAAA级旅游景区1处。全市拥有具有独立法人的旅行社3家。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97所(含民办学校和小学教学点),招生20427人,在校生82392人,毕业生22453人。其中,职业中专4所,招生2655人,在校生6515人,毕业生2661人;普通高中5所,招生3782人,在校生10790人,毕业生3583人;普通初中29所,招生6069人,在校生17900人,毕业生5324人;普通小学86所,招生5361人,在校生34932人,毕业生6148人。幼儿园72所,入园幼儿2543人,在园幼儿12107人,离园幼儿4710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招生17人,在校生148人,毕业生27人。

全市参加普通高考学生4856人,比上年减少968人。其中,普通类考生4083人,对口类考生773人。

年末全市共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家。高新技术企业56家。2024年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45项,其中,列入省级计划3项,焦作市级计划20项。2011年至2024年底共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419项,其中,列入国家级计划2项,省级计划41项,焦作市级计划247项。

2024年共授权专利393件。年末在有效期内授权发明专利173件。

九、文化、卫生

年末全市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纪念馆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3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30处,沁阳市文物保护单位109处。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1项,其中,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项(分别为:唢呐艺术、高抬火轿、言状老虎、怀梆、四大怀药种植与炮制),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2项(分别为:神农传说、郑王词曲、常平对子马、“两家闲”戏、马坡八卦掌、黑陶制作技艺、闹汤驴肉制作技艺、怀帮黄酒酿造技艺、东高高氏古法造纸技艺、二仙庙会、野王纻器制作技艺、二仙奶奶行水)。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48个,其中,县级公立医院4个(沁阳市人民医院、沁阳市中医院、沁阳市妇幼保健院、沁阳市精神病医院),卫生机构3个(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保障中心、计划生育协会),乡镇卫生院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民营医院5个(精神病专科医院1个),村卫生室354个,门诊部(诊所)66个。市、乡医疗卫生单位核定编制数1839个,实有在编人员1229人。其中正高级30人,副高级142人,中级370人,初级424人。村卫生室共有村医501人。全市共有床位2445张。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42元,比上年增长5.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776元,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30元,增长6.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1.43,比上年缩小0.03。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346元,比上年增长5.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840元,增长4.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842元,增长6.4%。

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36013人,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参保61704人,失业保险参保44275人,工伤保险参保53169人。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7004人,参加生育保险30874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5984人。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4455人次,救助参保资金172.04万元。救助群众1208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91.58万元(其中,住院医疗救助6166人次,资金714.52万元;门诊救助5922人次,资金77.06万元)。

全年全市享受城市低保保障对象1125户1561人,共发放低保金630.72万元;全市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对象7038户11087人,共发放低保金3292.44万元。全年救助农村特困对象906户934人,发放资金946.81万元;城市特困对象30户30人,发放资金35.95万元。全年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10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10.34万元;备用金救助333人40.42万元。全市养老机构30所,床位达1844张,入住1006人。全市共有社区服务中心13个,社区服务站339个。年末全市共有307个村委会,32个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169家。

十一、资源与环境

全年全市共造林3920亩,其中,平原四旁植树2720亩,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200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1000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103395亩。

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7天,比上年减少8天。PM10平均浓度为83微克/立方米,同比增加7.8%;PM2.5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增加4.2%。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未作机械调整,存在总计和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划分标准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4.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劳动就业、财政、金融、交通、旅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境等数据由相应部门提供;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