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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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这一年,面对国内外经济压力持续增大,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12385”总体发展思路,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继续将“三个年”活动推向深入。全县经济在重压下砥砺前行、克难奋进,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一、综合

根据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县全年生产总值207.78亿元,同比增长6.6%,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0.5 :22.8:5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50亿元,同比增长3.9%,占生产总值的20.5%,较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47.36亿元,同比增长10.7%,占生产总值的22.8%,较上年下降7.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117.92亿元,同比增长5.9%,占生产总值的56.7%,较上年上涨9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生产总值47233元。

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24.67亿元,占生产总值的60.0%。        

年末“五上”企业200户,全年新增“五上”企业 20户。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7.12亿元,同比增长0.5%。其中:农业总产值 59.78 亿元,同比增长 1.9%;林业总产值 0.49 亿元,下降18.3 %;畜牧业总产值 11.53 亿元,下降7.6%;渔业总产值 0.42 亿元,下降13.5%;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 4.9亿元,增长4.3 %;

全县粮食作物面积81.70万亩,同比增长0.2%。其中,夏粮面积55.69万亩,增长0.3%;秋粮面积26.01万亩,增长0.1%。油料面积4.0万亩,与上年持平。

全县粮食总产量28.10万吨,同比增长2.3%。其中,夏粮总产17.82万吨,同比增长2.6%;秋粮总产10.28万吨,增长1.6%。油料总产0.61万吨,增长5.1%。

全年畜牧业出栏总计73.57万头(万只),其中:猪出栏14.1万头,增长0.7%;牛出栏1.56万头,下降2.1%;羊出栏3.81万只,下降12.6%;活家禽出栏54.09万只,增长3.5%。

禽蛋产量 0.43万吨,下降15.7 %;奶类产量7.50万吨,下降30.8%。

三、工业

截至年底,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60户,其中,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户。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92.07亿元,同比增长20.5%。其中,轻工业总产值49.97亿元,同比增长28.6%;重工业总产值42.10亿元,增长12.1%。

工业增加值增长16.5%,较上年提高11.8个百分点。工业销售产值86.27亿元,同比增长17.5%,工业产品销售率93.7%,较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73.5亿元,同比增长6.3%;实现营业利润2.25亿元,下降61.5%。

四、建筑业

全县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共13户,其中新增建筑企业1户。建筑业企业全年完成总产值5.35亿元,同比增长16.8%。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计221个,总投资额 272.7 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91亿元,较上年下降8.4%,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5.07亿元,下降69.3%;工业性投资增长5.9%;民间投资下降12%;社会资本投资下降24.3%。

六、贸易业

全县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企业109户,新增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企业12户。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25亿元,同比增长9.1%。

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7.24亿元,增长20.4%。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6.73亿元,增长20.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0.51亿元,增长6.3%。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1.60亿元,增长4.6%;商品零售15.64亿元,增长22.3%。

七、财政和金融

全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4亿元,同比增长0.4%。全县财政支出41.07亿元,增长4.8%,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亿元,教育支出6.7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98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亿元。

12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80.51亿元,同比增长8.6%;各项贷款余额109.43亿元,同比增长6.4%。

八、人口和人民生活

全县共有16个镇(办),173个村委会,12个居委会。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3.77万人,较上年末减少0.4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1.68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城镇化率)49.53%;乡村常住人口22.09万人。

全县户籍总户数165248户,户籍总人口57.1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4.34万人,乡村人口32.84万人。

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105万元,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402人,城镇新增就业3743人。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47元,较上年增加1628元,同比增长5.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082元,较上年增加1883元,增长4.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46元,较上年增加1250元,增长7.4%。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2.55,较上年缩小0.08。

九、教育和科技

全县共有普通中学32所,专任教师1206人,在校学生16176人。普通小学90所,专任教师1867人,在校学生25376人。乡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3%。2024年,泰山庙小学、第三幼儿园等4所学校建成招生,城区新增学位2800个。

全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5户,华通机电跻身国家新一轮重点“小巨人”企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户,科技型中小企业87户。签订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19项,转化科技成果21项,企业研发投入同比增长7.6%。

十、文化和旅游

乾陵成功晋升国家5A级景区,并获评全国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乾陵博物馆授牌国家一级博物馆,唐文化学习中心建成投用,大型情景舞剧《绮梦千年》对外公演,《往事越千年·不一样的乾陵》登陆央视科教频道,景区品质提升增亮。全年接待游客565.39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7.6亿元。

全年开展“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活动234场次,举办“龙腾现瑞”春节元宵节系列展演、“乾陵杯”半程马拉松等文体活动。文体中心项目完成总建设任务70%;剧院加固改造项目启动实施。

十一、环境保护与治理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5天,综合指数3.59,同比改善5.5%。水土流失治理33.84平方公里,封山育林3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39.5%。

附:2024年度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表

2024年度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主要指标

计量单位

2023年

2024年

增长(+-)%

一、生产总值

—

地区生产总值(现价)

亿元

192.52

207.78

6.6

其中:第一产业

亿元

42.70

42.50

3.9

第二产业

亿元

57.96

47.36

10.7

第三产业

亿元

91.86

117.92

5.9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元

43298

47233

9.1

二、人口及劳动力

—

(一)全县常住总人口

人

442100

437700

-1.0

(二)全县户籍总人口

人

575499

571817

-0.6

其中:城镇人口

人

252060

243381

-3.4

其中:乡村人口

人

323431

328436

1.5

全县总户数

户

166018

165248

-0.5

村委会个数

个

173

173

0.0

居委会个数

个

8

12

—

三、农业

—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现价)

万元

767497

771198

0.5

1、全县总面积

平方公里

1002

1002

0.0

2、全县土地总面积

万亩

150.27

150.27

0.0

3、耕地面积

万亩

70.20

71.57

2.0

4、粮食作物面积

万亩

81.50

81.70

0.2

①夏粮面积

万亩

55.52

55.69

0.3

其中:小麦

万亩

55.50

55.69

0.3

②秋粮面积

万亩

25.98

26.01

0.1

其中:玉米

万亩

25.40

25.50

0.4

5、粮食总产量

万吨

27.48

28.10

2.3

①夏粮总产量

万吨

17.36

17.82

2.6

其中:小麦

万吨

17.36

17.82

2.6

②秋粮总产量

万吨

10.12

10.28

1.6

其中:玉米

万吨

10.00

10.16

1.6

6、油料面积

万亩

4.00

4.00

0.0

油料总产量

吨

5805.00

6100.00

5.1

7、出栏猪

头

140050

141065

0.7

8、出栏牛

头

17800

15654

-12.1

9、出栏羊

只

43574

38100

-12.6

10、出栏活家禽

万只

52.24

54.09

3.5

11、奶类产量

吨

108452.00

75013.60

-30.8

四、工业

—

(一)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

%

4.7

16.5

—

(二)规模工业总产值(现价)

亿元

76.42

92.07

20.5

按轻重工业分组

—

轻工业

亿元

38.86

49.97

28.6

重工业

亿元

37.56

42.10

12.1

(三)工业销售产值

亿元

73.41

86.27

17.5

工业产品销售率

%

96.06

93.70

—

(四)营业收入

亿元

69.13

73.5

6.3

(五)利润

亿元

5.85

2.25

-61.5

五、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亿元

4.58

5.35

16.8

六、固定资产投资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66.53

60.91

-8.4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亿元

16.49

5.07

-69.3

七、贸易业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99.27

108.25

9.1

限额以上企业消费品零售额

亿元

14.32

17.24

20.4

按经营地分

—

城镇

亿元

13.84

16.73

20.9

乡村

亿元

0.48

0.51

6.3

按消费形态分

—

餐饮收入

亿元

1.53

1.60

4.6

商品零售

亿元

12.79

15.64

22.3

八、财政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亿元

2.43

2.44

0.4

财政支出

亿元

39.20

41.07

4.8

九、金融

—

1、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亿元

258.28

280.51

8.6

2、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

亿元

102.88

109.43

6.4

十、城乡居民收入

—

1、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27919

29547

5.8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44199

46082

4.3

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16796

18046

7.4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部分指标基数有调整。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量是现价,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户籍数据来自公安局;金融数据来自金融监督管理局;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局;科技成果数据来自科技局;文化旅游和环境数据来自政府公报;其他数据均来自统计局。

指标解释:

1、国内生产总值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3、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4、城乡居民收入比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用于衡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