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余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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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统计局

(2025年5月28日)

 

2024年,全县上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定不移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力以赴增活力、防风险、强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加快建设“四在农家”升级版,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余庆实践新篇章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合

全县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初步核算,202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1102164万元,比上年增长4.7%。从产业划分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5139万元,同比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61191万元,同比增长4.2%;第三产业增加值525834万元,同比增长5.3%。

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8.6%,较上年回落0.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23.7%,较上年提升0.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47.7%,较上年提升0.5个百分点。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GDP)51371元,比上年增长8.8%。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14983万元,比上年增长4.2%。其中,农业总产值384492万元,林业总产值13247万元,畜牧业总产值90343万元,渔业总产值9710万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17191万元,比上年增长3.5%。

全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33000公顷,比上年增加2012公顷。其中,水稻6027公顷,增加180公顷;玉米10550公顷,减少314公顷。油菜种植面积5090公顷,增加208公顷;烟叶种植面积3970公顷,增加91公顷。

全年全县粮食总产量145601吨,比上年增加8613吨。其中,水稻43232吨,增加2355吨;玉米52817吨,减少2124吨。油菜籽产量10139吨,增加892吨;烟叶产量6274吨,增加301吨。

全年全县竹林采运37646立方米。在主要林产品中,花椒1854.6吨,板栗271.1吨,核桃448.2吨。年末实有茶园面积13330.4公顷,全年茶叶产量6569.4吨。

全年全县生猪出栏240139头,比上年减少17521头;牛出栏7014头,比上年增加607头;羊出栏10100只,比上年减少2220只;家禽出栏984435只,比上年减少28179只。

全年肉类总产量26068吨,比上年减少262吨。其中,猪肉22870吨,减少654吨;牛肉1040吨,增加197吨;羊肉179吨,减少19吨;禽肉1979吨,增加214吨。禽蛋产量1795吨,增加58吨。

全年全县水产品产量4919吨,比上年增加351吨。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218258万元,比上年增长20.5%。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5.9%,规模工业销售产值274831万元,同比增长55.2%,产销率为95.2%。

年末规模工业企业34家。其中,特色烟花爆竹企业11家,茶叶加工企业6家,白酒生产企业1家。

全年规模工业主要产品中,大米9779吨,同比下降1.9%;发电量783077万度,同比增长78.1%;水泥187551吨,同比增长30.3%;精制茶叶1927吨,同比下降26.1%。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42933万元,同比下降34.2%。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总产值同比下降32.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4.8%。其中,产业投资同比下降0.9%,工业投资同比增长34.8%,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4.6%。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75%。

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和旅游

全年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40052万元,同比增长13.0%;邮电通信业务总收入2924万元,同比下降6.8%。

年末主要公路里程2369.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43.7公里,二级公路205.1公里,三级公路85公里,四级公路1936公里。年末内河航道里程107.9公里。

年末全县电话用户312600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13120户,移动电话用户299480户。年末全县宽带有线用户108671户。

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全年接待游客245.77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25.85亿元。

六、社会消费

全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3959万元,比上年增长4.3%。按限额划分:限额以上25278万元,同比增长37.1%;限额以下198681万元,同比下降5.4%。社会消费品销售总额按行业划分:批发业同比增长9.8%;零售业同比增长2.9%;住宿业同比增长5.3%;餐饮业同比增长10.0%。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全县财政总收入61732万元,同比增长12.9%。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789万元,同比增长5.0%;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2450万元,同比增长31.8%;非税收入6339万元,同比下降39.0%。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6668万元,同比增长2.4%。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567595万元,同比增长6.9%;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568020万元,同比增长7.8%。

全年全县保险业保险保费收入17623万元,同比下降6.0%,各类保险赔付支出9585万元,同比下降0.04%。

八、教育和科技

年末全县各类学校95所。其中,幼儿园46所,小学34所,初级中学11所,高级中学2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县幼儿在园6803人,小学在校生18402人,初中在校生11267人,高中在校生6463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3104人。全县高考录取人数2828人,其中,重点院校175人,本科1389人,大专1264人。年末在职教职工3781人,其中专任教师3185人。

全年全县专利授权数49件,其中发明4件,新型11件,外观34件。

年末全县在岗专业技术人员4350人。按职称分:高级职称1049人,中级职称2145人,初级职称1156人。按系统分:工程类110人,农业类249人,卫生类1012人,教育类2818人,其他类161人。

九、医疗卫生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13个。其中,医院和卫生院15个,村卫生室74个,有证个体医疗点1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医务室4个。

年末全县实有卫生技术人员201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37人,注册护士958人。全县实有医疗床位1803张,乡村医师224人,卫生防疫人员178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25‰,婴儿死亡率2.84‰,产妇住院分娩率100%。

十、环境保护和城镇建设

年末全县森林覆盖率61.81%,自然保护区个数4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4864.9公顷。

年末全县有污水处理厂12座,全年污水集中处理率97%,年末县城污水处理排水管道长度61.5公里。

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4天,优良率为99.5%。全县水环境质量均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要求,达标率100%。工业废水、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100%,水环境质量均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要求,无黑臭水体,水质良好。县城道路交通声环境噪声、区域声环境噪声、功能区声环境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功能区声环境噪声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92.9%。

年末全县城镇规划区面积为69.7平方公里,建城区面积为21.13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为440.79公顷。

县城区全年供水量为533.96万吨,其中生活用水为301.98万吨。

十一、人口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0.69万人。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101331户,总人口309711人。按城乡分:城镇人口120707人,乡村人口189004人。按性别分:男性人口161367人,女性人口148344人。按年龄分:0-17岁58619人,18-34岁69210人,35-59岁121136人,60岁以上60746人。

全年出生人口2354人,出生率8.74‰;死亡人口1898人,死亡率7.05‰;全年净增人口45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69‰。

十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326人,安置持证再就业人员386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68人。

年末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4607人,其中60岁以上4780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7730人,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581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3983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5212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72人。

年末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8899人,其中农村7086人,城镇1813人。全县社会福利(养老)机构9个,床位数820张,收养275人,农村五保供养人数716人。

年末大中型水利工程余庆移民后期扶持人口5115人。其中,构皮滩电站3707人,思林电站204人,方竹电站634人,团结水库354人,魁龙水库216人。

全年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51元,比上年增长7.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10元,比上年增长4.3%。

 

注释:

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人均GDP、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地区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地区内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

4.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6.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