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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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统计局

2025年6月

2024年,永胜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落实“3815”战略发展目标,锚定“三个发展定位”,接续推进“六个示范区”建设,加快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有效克服重重困难,全县经济持续恢复、回稳向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1300031万元,比上年增长5.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5885万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438828万元,增长9.4%;第三产业增加值545318万元,增长4.8%。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2.4%、53.1%和34.5%,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7、3.0和2.0个百分点。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5.9:34.7:39.4调整为24.3:33.8:41.9。第一、二产业比重比上年分别下降1.6和0.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全部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22.5%,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22.9%,拉动经济增长1.3个百分点。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第一产业比重 27.5 26.0 26.2 25.9 24.3
第二产业比重 34.5 34.8 34.9 34.7 33.8
第三产业比重 38.0 39.2 38.9 39.4 41.9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157万元,同比增收1106万元,比上年增长2.8%。全年税收收入完成24879万元,下降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0.4%。其中,增值税完成11630万元,增长23.7%;企业所得税完成473万元,下降13.5%。全年非税收入完成16278万元,增长9.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9.6%。全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90885,同比减支41813万元,下降12.6%;教育支出60855万元,下降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13万元,下降10.0%;卫生健康支出27490万元,下降9.4%;农林水支出67188万元,下降26.1%。

二、民营经济

全县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804069万元,比上年增长4.6%,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61.8%,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5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0578万元,下降0.5%,第二产业增加值258447万元,增长10.9%,第三产业增加值295044万元,增长5.6%。

截至2024年12月末,全县新登记民营经济经营主体3013户,同比下降68%,累计34691户,占全县经营主体的99.34%,占比较2023年末减少0.02个百分点。其中,新登记私营企业1218户(其中:新登记私营企业434户、个转企784户),增长11.57%,累计4232户。

三、农 业

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28228万元,比上年增长2.5%。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18397万元,增长2.5%。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638660亩,产量232124吨,增长1.1%;蔬菜及食用菌22.3万吨,增长1.9%;烤烟8738吨,增长1.86%;园林水果30.2万吨,增长7.7%。全年生猪出栏35.17万头,下降6.6%,牛出栏4.01万头,下降2.0%,羊出栏28.45万只,下降10.8%,家禽出栏117.29万只,下降6.4%。

2024年永胜县主要农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绝对数 增减(%) 产品名称 单位 绝对数 增减(%)
一、粮食 万吨 23.2124 1.1 四、烤烟 8738 1.86
二、油料 4110.69 1.98 五、食用坚果 6319.97 3.75
     #花生 1517.51 -9.64 六、园林水果 301999.94 7.7
     油菜籽 2306.25 12.94 七、蔬菜及食用菌 222932.57 1.9
三、甘蔗 7835.04 -15.68 八、生猪(出栏) 万头 35.17 -6.6

、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291999万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2%。分门类看:采矿业下降95.4%,制造业下降15.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9.4%。分行业看,非金属矿采选业下降95.2%,农副食品加工业下降30.6%,食品制造业下降49.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8.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53.9%。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有19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6684万元,增长2.6%,利润总额82077万元,增长10.4%;税金总额44626万元,增长9.0%。

永胜县2024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品  种 产 量 增速(%) 品  种 产 量 增速(%)
水泥熟料  (万吨) 35.9 -10.7 日用陶瓷 (万件) 2042 -16.65
水泥      (万吨) 54.8 4 发电量 (亿千瓦时) 168.16 6.03
精炼铜   (吨) 1879.25 171.45 自来水供应量(万立方米) 618 -0.64

年末全县拥有资质以上建筑企业16户,全年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47726万元,比上年增长16.8%。

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投资)比上年增长18.0%。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56.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8.7%,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1.5%。全县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共有项目199个,比上年增加16个,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149个,比上年增加25个。全年产业投资增长59%,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75.0%,民间投资增长51.3%,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38.9%;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长27.0%,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54.2%。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4759万元,比上年下降90.4%。全年房屋施工面积37.8万平方米,下降100.0%;商品房销售面积22796平方米,下降5.2%,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6937平方米,同比下降28.4%;商品房销售额12568万元,下降3.4%;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3666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3.1%。

国内贸易对外经济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5470万元,比上年增长5.3%。按地域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41512万元,增长5.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63958万元,增长5.1%。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235926万元,增长4.8%,餐饮收入69544万元,增长7.0%。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8589.4万元,比上年下降48%。其中,出口8589.4万美元,下降48%。

2024年全年招商引资项目25个(省级审核通过21个)。其中,在建项目34个(其中2023年结转9个),完工项目32个,招商引资国内合作项目到位资金20.76亿元,比上年下降23.96%。

、交通、邮电

全年通车总里程3177.238公里,境内高速公路186.3公里,国道公路里程202.2公里,省道里程22.487公里,县道里程835.456公里,乡、村道里程1930.795公里,乡镇、建制村通畅率均达100%。全县公共汽车共有39辆,公交线路12条。

2024年全县民用汽车保有量127335 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比上年增长10.28 %。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124453辆,增长10.37%。私人轿车保有量101562万辆,增长8.66%。

邮政行业寄递业务总量累计完成37.13万件,增长7.68%,其中,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 20.04万件,增长7.68%;邮政普遍服务业累计完成17.09万件(其中报刊145459份、邮票发行12567份、函件12198件、普包687件),增长2.66%。新增移动电话用户0.71万户,年末移动电话用户数33.3万户,增长2%。其中,5G移动电话用户19.97万户,增长26%;年末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2.03万户,比上年增加0.82万户。

八、金融和保险业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89.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37亿元,增长4.61%;各项贷款余额156.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87亿元,增长14.55%。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在校小学生20601人,初中在校学生10862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4865人,全日制中职在校学生690人,幼儿园在园幼儿 7643人,幼儿园专任教师532人。在校残疾儿童343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99%,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全县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 %,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

2024年永胜县各类教育基本情况

  在校学生数(人) 招生数(人) 毕业生数(人)
人数 增减(%) 人数 增减(%) 人数 增减(%)
中职学生 690 15.5 347 48.4 207 21.3
高 中 4865 -9.72 1748 -1.49 1939 0.03
初 中 10862 1.29 3695 6.82 3548 6.2
普通小学 20601 -4.19 3126 -12.6 3879 5.51

全年实施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9项,有2项科技成果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认定登记技术合同1项,成交额705万元。

十、文化、体育和卫生

年末全县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乡镇文化站15个。全县电视、广播人口覆盖率分别为99.9%和99.9%。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10座,有线电视实际用户91194户。全年举办县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8次。

年末全县共有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20个,其中:综合医院1个、中医医院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健康教育机构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乡镇卫生院14个,实有病床位1215 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428人。民营医院3个,实有病床位331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75人。村卫生室14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75人。全年总诊疗174.019万人次,出院人数4.1108万人。妇幼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婴儿死亡率3.81‰,无孕产妇死亡,住院分娩率99.87%,新发接生率100%。

十一、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401052人(其中,男性202430人,女性198622人,60岁以上75269人),比上年减少1040人。上级核准2024年常住人口为33.69万人,出生率7.72‰,死亡率8.61‰,自然增长率-0.89‰,城镇化率37.90%。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78元,比上年增加1442元,增长6.4%。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131元,比上年增加1642元,增长4.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33元,比上年增加1369元,增长7.9%。全年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784元,比上年增加1141元,增长6.9%。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985元,比上年增加1278元,增长6.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238元,比上年增加1091元,增长7.2%。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957人,比上年下降1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356人,下降40.67%。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4841人,比上年增长0.28%。其中,参保职工23675人,增长9.2%;参保离退休人员8780人,增长6.4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2386人,比上年减少1772人,下降0.75%。征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1432.39万元,下降3.38%;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4931.68万元,增长21.51%;征缴失业保险费992.19万元,增长19.67%。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7215人,增长2.9%。征缴工伤保险费474.27万元,增长3.48%。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54114人,比上年减少4010人。医疗保险费收入合计50606.49万元。全年共180.37万人次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享受待遇金额51186.85万元。

年末全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89人,比上年减少16.5%。全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89.7093万元,减少7.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552人,比上年减少1055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8897.0291万元,增长8.8%。

全年发放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补助资金2764.717元。年末各类社会福利机构3个,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202张,收养各类人员49人。年末村社区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9个。2024年慈善会收到慈善一日捐共计69.47万元。

、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全年项目环评执行率100%。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氮氧化物重点排放量330.216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27.506吨。

全年完成营造林任务18.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16万亩,封山育林11.58万亩,退化林修复7.16万亩。管护森林面积560.57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53.97%。

全年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起,与上年相比减少3起,下降60%。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比上年减少5人,下降71.43%。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起,比上年下降66.67%,死亡人数1人,比上年下降80%,直接经济损失305.31万元,比上年下降70.6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对比数为上年快报数。

2.地方生产总值(GDP)、三次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由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下返。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指城镇和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通过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取得的,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其中: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财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7.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指住户在调查期间内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根据来源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现金消费支出、实物消费支出(含自产自用、来自单位、来自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

8.本公报指标数据除县统计局数据外,其余由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监管分局等单位和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