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目标导向,以迎难而上、敢作敢为的责任感,奋力推动台江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县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实现了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一、综合
全县实现生产总值55.9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0.41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22.30亿元,增长22.7%;第三产业增加值23.26亿元,增长2.0%。三次产业结构为18.60:39.84:41.56。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5万元。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5676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91909万元,林业总产值42861万元,畜牧业总产值30693万元;渔业总产值11990万元;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8224万元。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09012万元,增长4.4%。
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为18114.84公顷。粮食播种面积10397.61公顷,较上年基本持平;粮食总产量5.28万吨,产量同比增长7.1%;其中:谷物播种面积6121.97公顷,产量41290.18吨,产量同比增长8.9%;豆类播种面积392.44公顷,产量435.41吨,产量同比下降2.0%;薯类(折粮)种植面积3883.2公顷,产量11068.84吨,产量同比增长1.1%;棉花种植面积3.37公顷,面积同比增长7.5%,棉花总产量3.6吨,产量同比增长8.8%。油料种植面积2244.73公顷,增长0.7%;油料总产量3937.23吨,增长3.0%。蔬菜种植面积为4339.35公顷,增长0.7%,蔬菜总产量115840.95吨,增长6.0%。
2024年,林业争资争项到位资金3934.54万元;完成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31.89万亩;完成油茶低改面积0.4万亩;完成沅江源石漠化综合治理退化修复项目7908亩和义务植树35万株。
全县畜禽饲养总量达到109.09万头(只、羽),同比下降11.9 %。全年肉类总产量达7509.45吨,增长0.7%。牛存栏18674头,下降12.3%;牛出栏7053头,下降8.4%。羊存栏3413只,下降12.6%;羊出栏4590只,下降17.0%。猪存栏54240头,增长9.6%;猪出栏58605头,下降1.0%。活家禽存栏38.37万只,下降15.0%;活家禽出栏56.05万只,下降12.5%。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53.1%,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增长54.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7%。
全年全县建筑业增加值增长0.8%,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总产值下降6.5%。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1%,其中:建安工程投资增长15.7%。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1.7%。
五、交通和邮电业
2024年全年货物周转量42485.82万吨公里。2024年底全县公路总里程1187.0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9公里,国道130.888公里,省道41.17公里,县道187公里,乡道261公里,村(组)道548公里。
六、商业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7亿元,增长3.2%。批发业销售额完成2.17亿元,增长7.0%;零售业销售额完成12.85亿元,增长5.7%;住宿业营业额完成0.52亿元,增长6.7%;餐饮业营业额完成2.28亿元,增长9.1%。
七、招商引资和旅游
招商引资新签项目21个,签约资金14.06亿元,产业到位资金18.73亿元(含续建项目)。
根据第三方反馈,2024年全县旅游接待378.66万人次,同比增长31.0%;旅游总花费43.66亿元,同比增长31.0%。
八、财政、金融
2024年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59689万元,同比增长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058万元,同比增长6.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8252万元,同比增长13.5%。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05538万元,下降2.4%。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927332万元,增长9.3%。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2024年,台江县共有各类学校68所,其中,幼儿园41所(民办13所),小学20所(含教学点5个),初中4所,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全县共有学生30120人,其中,普高3389人,中职8818人(全日制3191人,非全日制5626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9816人(其中小学12230人,初中7586人),学前幼儿3724人(其中民办1801人)。全县教职工数为2821人。2024年, 台江县民族中学高考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实现稳中有升,参加高考1044人中,特控上线423人,首次突破400人,比上一年增加119人,上线率达40.5%;本科上线905人,比上一年增加74人,首次突破900人,上线率达86.7%;总分600分以上达45人,比上一年增加32人。排名省前100名有两人,分别是33名、69名,均被清华大学录取。学校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通过与省内外优质院校开展“3+2”“3+3”“1+2+2”“3+4”中高职贯通及中本衔接人才培养,学校升学率82.6%;加强校企合作,就业率达99.4%。
2024年,全县有高新技术企业8家;有效发明专利数20件,比上年末增长5%。全年登记技术合同12项,比上年增长50%;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8亿元,增长20.6%。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年末全县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2个(台江苗族刺绣博物馆、台江芳佤苗族民俗博物馆-注:台江芳佤苗族民俗博物馆在施洞镇,民营性质)。台江县发射台1座;建有四级应急广播,我县应急广播体系有3套县级平台(其中1套为县级综合平台),9套乡镇(街道)级平台、75套村级平台(63个行政村,6个移民小区,4个社区,1个居委会,1个开发区管委会)、811个终端点位(681个收扩机带1362个高音喇叭和130个音柱)和2023年州文体广电旅游局以我县方召镇养汪村和南宫镇交宫村为应急广播全覆盖试点,增加建设40套应急广播音柱终端设备,现我县广播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到96%。
卫生事业。2024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73个,其中县级医院2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1个,民营医院1个,卫生院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村卫生室139个,其他卫生机构20个;卫生机构实有床位706张,其中城镇582张,乡镇(街道)卫生院124张;县乡两级卫生技术人员1112人;全县建有村卫生室139个(含3个易地搬迁安置点)。
体育事业。全县体育场地有213个(含2个公共体育场馆在内)生态体育公园2个,健身步道2条,体育产业注册有10个,体育协会10个,体育中心在编人员4人,备案制人员1人,临聘人员1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为174090人,其中:男性人口93085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3.5%;女性人口81005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6.5%。按城乡划分:城镇人口50317人,乡村人口123773人。全年全县出生人口1539人,出生率为8.84‰;死亡人口927人,死亡率为5.32‰;自然增长率为3.52‰,比上年上升0.4个千分点。
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270元,比上年增加1690元,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59元,比上年增加1013元,增长7.8%。
2024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02836人(包括职工养老保险14680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8503人);失业保险的人数为4996人;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2998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5924.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1569.4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3919.84万元;失业保险金支出171.09万元;工伤保险金171.42万元。
2024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3314人,参保率为116.9%;全年各级共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1亿元,报销医疗费达1.35亿元。开展医疗救助1.99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459.11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全年发放保障对象18860人次、发放保障金950.58万元。农村低保全面实施,全年发放保障对象92716人次、发放保障金3974.3895万元。全年发放特困供养人员5640人次、发放保障金552.45万元。
十二、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其中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7%,综合指数为2.18;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域2个地表水断面(平敏大桥、施洞)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持平。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地区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地区内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
4.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6.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县医疗保障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生健康局;养老保险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商引资新签项目数据来自于县投资促进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货币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台江县支行;林业争资争项到位资金、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等数据来自县林业局;货物周转量、公路总里程等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最低生活保障数据来自县民政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登记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成交金额数据来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旅游、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地等数据来自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等数据来自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应急管理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