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台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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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烟台迈入万亿级城市的开篇之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前、挑大梁、作贡献”,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全区经济发展质效稳步提升,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新区担当。

一、综合

经烟台市统计局统一核算并反馈,全年全区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6.8%。三次产业结构为0.8:54.5:44.7。

自贸区示范引领作用更加突出。承担山东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方案90项试点任务,已推进实施84项、实施率达93.3%、全省领先。33项制度创新成果被省级以上复制推广,其中“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型海洋牧场新业态”入选全国第五批“最佳实践案例”,“‘质量基础设施+云服务’线上线下联动新模式”“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等2项成果入选第三批国家部委自行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等14项成果被省政府复制推广,国家级成果数量持续位居全省第一。大力开展跨境税收管理服务集成式改革,落地贸易外汇优质企业互认机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缴税等一批试点,创新经验相继入选中国开发区营商环境百佳案例、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十佳案例。积极对标高水平对外开放地区,深入推进与海南自由贸易港、黄河流域自贸区联盟及粤港澳大湾区协同联动,加快推动中国海水鱼(北方)活体种质资源库建设,与陕西自贸区西咸新区签署“跨省通办”“远程异地评标”2项联动合作协议,对70余个高频事项开展通办服务,推动烟台业达医院成功开展首个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联合24家相关单位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跨区域专利转化合作联盟,进一步提升专利转化效率,争取“海工装备企业创新服务快速响应平台、全球矿产品保税混配中心”等5个项目入选山东自贸试验区首批服务联动发展平台,不断扩大跨区域合作和协同创新。

动能转换提质升级。全年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81.5%,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42.3%,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30.6%。年内新增省级瞪羚企业31家,累计99家。新增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6家,累计国家级10家、省级31家。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累计36家。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80家,累计322家。年末省级独角兽企业累计1家。

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全年财政性科技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0%。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超过850家,占全市约1/3。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国家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1447家。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是烟台市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全年新获省级科技奖励4项。2024年发明专利申请2822件、发明专利授权量1791件,年末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7835件;当年国际专利申请量(PCT)86件,累计559件。

海洋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中国教育集团黄渤海科教园区加速建设,一批次16栋、19.26万平方米校舍建成交付,海洋工程学院等首批6400名师生按期入驻。中国海水鱼(北方)活体种质资源库完成投资1800万元,基层工程施工已完成。海上光伏打桩运维船“蓝鲲02”顺利交付。

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年末累计培育市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家。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打造“部门+企业+村居”结对帮扶机制,75个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一类村占比达到57%;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完成12个村庄污水治理改造;实施清洁取暖工程,完成节能改造1577户;新建、改造、硬化连村路共2200米;累计创建“美丽庭院”2900户;全区集中供水率达到100%。228户贫困户全部实现稳定脱贫。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4%。其中,农业产值增长4.1%;林业产值增长4.0%;牧业产值下降12.3%;渔业产值增长5.7%,渔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69.8%;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增长9.0%。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长6.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9%。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7.9%,制造业增长7.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8.6%。十大重点行业“五升五降”,其中,化学原料制品业增长11.6%,电气电子及仪器制造业增长10.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增长8.6%,食品加工制造业增长5.7%,黑色金属冶炼加工业增长4.7%;通用专用和交通设备制造业下降2.9%,纺织化纤制造业下降3.9%,医药制造业下降5.3%,服装制造业下降17.2%,金属制品业下降21.5%。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增长9.5%;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增长9.5%。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和营业收入利润率分别为10.6%和9.2%。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增长6.8%。全区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增长9%。竣工产值增长31.8%。房屋施工面积下降47.2%;房屋竣工面积增长16.9%。

四、服务业

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为44.7%。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8.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6.9%;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长13.8%;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9.0%;房地产业增加值下降4.1%。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5.0%。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29.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6.8%。

年末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685.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8.5公里,国省道通车里程46.6公里,农村公路通车里程610.2公里。年末全区拥有生产用码头泊位24个,其中30万吨级码头泊位3个、10万吨级以上码头泊位12个、万吨级以上泊位20个、造船专用泊位4个。

全年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货运量162.4万吨,下降7.4%。全社会旅客运输量68.4万人次,下降15.6%。港口货物吞吐量17456万吨,增长7.7%。

全年民航旅客吞吐量863.4万人次,增长14.7%;民航货邮吞吐量7.8万吨,增长3.7%。

年末公交营运车辆434辆,营运线路38条,线路总长度905.2公里,客运周转量22643.9万人公里,年末营运出租汽车72辆。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69297万元,下降0.3%。其中,邮政业务总量6188万元,下降7.8%;电信业务总量63109万元,增长0.6%。年末固定电话用户6.3万户,下降3.8%;移动电话用户65.2万户,增长0.1%,其中3G、4G和5G移动电话用户61.4万户。年末宽带用户18.2万户,增长2.9%。

年末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的旅行社24家(含分社),A级旅游景区4处,旅游星级饭店5家,其中,五星级3家,四星级2家。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8%。其中,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7.2%;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7.6%。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8%,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9.5%。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8.6%。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20.2%。其中,住宅投资下降22.2%;办公楼投资增长7.7%;商业营业用房投资与同期持平。

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2.0%。商品房施工面积增长2.1%,其中住宅施工面积下降1.1%。商品房竣工面积下降52.4%,其中住宅竣工面积下降58.7%。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9.1%。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9.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9.6%。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70.4%,粮油食品类增长136.4%,石油及制品类增长59.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1.6%,通讯器材类增长13.7%,烟酒类增长4%,汽车类增长3.6%,其中新能源汽车类增长65.2%,日用品类增长1%,中西药品类下降14.0%,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20.8%。

七、对外经济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下降6.5%。其中,进口下降9.1%;出口下降4.5%。进出口总额占全市的42.8%,占全省的5.9%。在出口总额中,外商和港澳台企业出口下降24.1%,占出口总额的54.1%;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下降8.2%,占出口总额的6.8%;机电产品出口下降17.4%,占出口总额的61.9%;加工贸易出口下降17.3%,占出口总额的52.3%。从国际市场看,韩、美、日稳居我区贸易前三位。全年全区实现对韩贸易增长10.2%,对美贸易下降7.3%,对日贸易下降13.5%。

全年新引进外商投资项目59个,其中,千万美元以上项目15个,总投资下降31.6%;合同利用外资下降34.5%,占全市的28.3%;实际使用外资下降19.3%,占全市的41.9%。世界500强投资企业累计141家。

2024年末,累计引进外商投资项目2253个;累计合同利用外资234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126.9亿美元,外资到位率(实际使用外资占合同利用外资的比重)为54.2%。

八、财政和金融

全年财政总收入下降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5.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6.3%。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5%。其中,教育支出增长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下降8.9%;卫生健康支出下降35.2%;节能环保支出下降52.4%;城乡社区支出增长253%;农林水支出增长15.2%。

全年税收收入下降8.2%。其中,第二产业税收收入下降4.9%;第三产业税收收入下降10%。海关代征下降10%。

年末全区银行机构41家,其中市级分行16家。年末银行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504.7亿元,增长2.8%,其中居民储蓄余额1158.9亿元,增长17.5%。年末银行机构本币存款余额2423.8亿元,增长6.8%。年末银行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2020.0亿元,增长3.0%。

全年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额6541亿元,增长19.2%。年末累计开户数31.6万户,下降1.3%,其中当年开户数3.2万户。

全年无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2家企业在山东证监局进行上市辅导备案。年末境内上市企业累计1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26家,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累计61家,境内挂牌上市企业累计股权融资436亿元。

年末全区保险机构37家,其中保险法人机构1家。全年保费收入23.2亿元,增长5.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2.5亿元,增长24.0%;人身险保费收入10.7亿元,下降10.6%。全年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9.6亿元,增长7.4%。其中,财产险赔付7.0亿元,增长5.0%;人身险赔付2.6亿元,增长14.7%。

九、民生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8%。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5.0%。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恩格尔系数)的比重为30%。

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4.3万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3.7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6.68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1.17万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5.5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2.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7.4万人。56680名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继续上调,月人均养老待遇提高到2704元。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35元。失业金领取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80元。城市低保416户539人,发放城市低保金591.6万元;农村低保361户485人,发放农村低保金426.1万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497元和1221元,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按照自理能力情形分别为自理233元、半自理385元、不能自理772元。发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贴400.7万元,护理补贴21.7万元。

全年在建安置小区8个、住宅15336套。新开工城中村住房改造项目4个,安置住房9145套。实施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2467户次,发放城市中等偏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和新市民租赁补贴104户。

十、社会事业

年末实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01所,其中,普通高校1所,职业学校2所,中小学45所,幼儿园53所。招收学生2.6万人,在校学生9.8万人,毕业学生2.5万人,专任教师6291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初中应届毕业生升学率均达到100%。

年末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39所,其中公立三级乙等医院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所,妇幼保健机构1家,基层医疗机构5家,民营医院(含康复医疗中心)1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7所,村卫生室36所,门诊部26所,诊所诊所236家(其中口腔诊所58所,中医诊所67所),医学检验机构2所,医疗消毒供应中心1所。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005张,卫生技术人员357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704人,注册护士1875人。

年末公办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1处,民营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5处,拥有养老床位908张,其中护理型床位达到568张,占比63.0%。已建成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3个,配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市民社区食堂10处,农村幸福院3个。为387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生活、护理补贴共计39.7万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2138元,为68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147万余元、冬季取暖补贴5.4万元,为6名儿童发放助学金5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人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77户,发放救助金67.3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3.8%。其中工业用电增长14.3%。

全区降水pH年均值为6.52,未出现酸雨(pH<5.6的雨水为酸雨)污染。

全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昼间53.9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级为二级,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为昼间64.6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等级为一级。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建筑业企业是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法人单位。

6.房地产业企业是指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7.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包括: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