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康县调查队
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优先型、文旅赋能型”县域发展定位,积极融入全市“三城五地”建设大局,加快推进“五美康县”建设,经济运行稳中向好,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城乡面貌明显改善,改革开放纵深推进,绿水青山更加靓丽,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安全防线更加牢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
一、综合
经济: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328944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3974万元,比上年增长6.9%;第二产业增加值54650万元,比上年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220319万元,比上年增长3.4%。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6.41:16.61:66.98。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9466元,比上年增长5.9%。第一产业拉动经济增长1.2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拉动经济增长1.0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拉动经济增长2.3个百分点。

2024年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累计12494户。新增市场主体1144户,其中:新增个体工商户853户,累计9631;新增私营企业272户,累计1738户;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9户,累计1125户。新增“个转企”81户。
2024年全县完成劳务输转5.7050万人,占下达任务5.7万人的100.08%;其中:有组织输转4.8498万人,组织输转率达到85%;创劳务收入17.1321亿元,输转脱贫劳动力2.5105万人,劳务输转电子实名制登记5.7874万人,新建劳务基地3个,新建劳务示范村3个,新建返乡创业 436 人,培训农民工及管理人员500名,审核发放交通补助 1.8349万人、543.14万元。
二、农业
2024年,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31.25万亩,比上年增长1.27%;粮食种植面积为22.64万亩,比上年增长0.11%。其中:小麦面积7.07万亩,比上年下降0.04%;玉米面积6.67万亩,比上年增长1.03%;豆类面积3.57万亩,比上年增长2.18%;薯类面积4.62万亩,比上年增长0.24%。油料种植面积2.45万亩,比上年增长19.54%;蔬菜种植面积3.49万亩,比上年增长13.87%。全年粮食总产量42327.15吨,比上年增加975.92吨,增长2.36%。其中,夏粮产量19227.15吨,增长2.17%;秋粮产量23100吨,增长2.52%。分品种看,稻谷产量279.96吨,同比下降2.3%;小麦产量19098.35吨,增长2.4%;玉米产量14119吨,增长2.71%;豆类产量2641.02吨,增长7.58%。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良好,核桃产量11505.07吨,增长9.2%;花椒产量1067.48吨,增长11.81%;茶叶产量1016.64吨,增长8.15%;油料产量3427.28吨,增长16.73%;食用菌产量3798.04吨,增长16.56%;园林水果产量8342.81吨,增长8.83%;蔬菜产量37901.95吨,增长5.45%。

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4287吨,比上年增长2.56%;其中,猪肉产量3542吨,增长1.64%;牛肉产量307吨,增长6.6%;羊肉产量186吨,增长10.7%;禽肉产量252吨,增长5.44%。禽蛋产量1456.37吨,下降8.68%。全年生猪出栏46265头,增长0.68%;年末生猪存栏35613头,下降1.15%。全年水产品产量75.67吨,增长103.4%。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2%;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6.31%;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6.75%;重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9%,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3.25%。按门类分,采矿业增加值同比下降4.3%;制造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5%。
全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5%;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718.9万元,同比下降5.91%;实现利润总额1940.6万元,同比下降77.84%。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82.9%,比上年下降0.91个百分点。
全年全县建筑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7.4%。建筑业资质以上企业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7.04%。年末具有资质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5个。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5%。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17个;500万元至5000万元项目57个。其中:国有投资比上年下降4% ,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89.87%;民间投资同比增长48.07%,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0.13%。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86%;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8.67%;第三产业投资同比下降0.4%。
房地产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比上年增长29.8%。商品房销售面积比上年下降67.5%
五、交通、邮电和通讯
2024年末,境内公路通车总里程3023.252公里(含通社公路),其中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106.197公里, 国道省道公路里程572.547公里;已通沥青、水泥路的村350个,通客运班车的村350个;全年完成客运量109.65万人,完成旅客周转量21275.8万人/公里,完成公路货运量324.09万吨,完成货运周转量81962.25万吨/公里;营运客车总数185辆,其中:客车53辆,公交车17辆,出租车115辆;货车总量86辆。
全年完成邮电通信业务总量14018.97万元,其中:电信业务总量4200万元、移动业务总量7594万元、联通业务总量885万元、邮政业务总量1760.2万元。全县农村350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通电话,固定电话用户10380户,移动电话用户19.5万户,互联网上网用户13.16万户。
六、国内外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479.9万元,比上年增长3.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8225万元,同比增长0.5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7254.9万元,同比增长9.61%。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72575.1万元,同比下降1.48%;餐饮收入23980.2 万元,同比增长24.28%。分行业看,批发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448万元,同比增长4.8%;零售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8845.9万元,同比增长7.1%;住宿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544万元,同比增长1.4%;餐饮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642万元,同比增长10.9%。全年外贸出口完成498万元。
七、财政和金融
2024年全年完成大口径收入26092万元,同比下降12.51%,减收3731万元。分部门看:税务部门完成21493万元,同比下降14.86%,减收3752万元;财政部门完成4599万元,同比增长0.46%,增收21万元。其中: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62万元,同比下降8.77%,减收1285万元。2024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342万元,同比下降6.74%,减支17438万元。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15056万元,比上年末增长7.4%,各项贷款余额405014万元,增长6.6%。
八、教育和科技
康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62所,其中小学100所(完全小学32所、教学点68个),中学18所(完全中学1所、独立高中2所、独立初中8所、九年制学校7所),幼儿园42所(公办幼儿园30所、民办幼儿园12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教育培训中心1所。现有在校学生29799人,其中学前幼儿4626人、小学13340人、初中6710人、高中4604人、中等职业学校519人。全县有教职工2585人,其中专任教师2392人。幼儿园入园率97.16 %,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100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7%,本科二批上线率达72.05%,有69人考入“双一流”高校,比去年多28人。教师学历合格率:小学100%、初中100%、高中98.97%。
2024年,全县完成财政科技投入2576万元,全县社会研发经费支出1033.9万元,实现技术交易额达22934.5万元,高价值发明专利15件,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6家;全县共新增申请注册商标151件,核准注册商标128件,全县注册有效商标累计达到1102件。全县累计实用新型专利141件、新增36件,累计外观设计专利179件、新增8件,累计有效发明专利16件、新增3件。成功培育省级创新型企业9家、新增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9家、新增6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4家、认定1家,省级星创天地6家、新增4家,省级科普基地2家、新增1家。
九、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
全县有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博物馆1个,体育馆1个,城区文化小广场8个,农村文化广场221个,乡村戏台41个,村史馆32个,文物保护单位32处,其中:省级14处、县级18处。新增图书馆馆舍面积2000平方米,建成高品质的“城市书房”2个350平方米,设置了5个阅览服务区,配置了服务台、书架、阅览书桌、座椅等设施,摆放书籍5000余册,新建康县美术展览馆500平方米。
全年全县累计接待游客702.11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2.94亿元。
十、卫生健康
年末全县现有医疗卫生机构456个(含诊所51个),其中:综合医院1个(县医院),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站、疾控中心各1个、社会办医院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3个,乡镇卫生院24个,村卫生室350个,个体诊所51个。共有医疗卫生工作人员1100人。拥有床位823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955人,其中:执业医师378人,执业助理医师81人,注册护士394人,药师55人,技师43人,其他卫生人员4人。
十一、人口
2024年末户籍总数62772户,年末全县总人口19.32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4.0854万人,乡村户籍人口15.234万人。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5.7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7万人。其中,男性人口为8.17万人,女性人口为7.61万人,人口性别比为107.36(以女性为100)。全年出生人口为0.1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73‰;死亡人口为0.15万人,人口死亡率为9.2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54‰。0-15岁人口为3.17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0.11%;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为9.58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0.70%;60岁及以上人口为3.03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9.1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4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2.3%。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5.4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1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0.29万人,减少0.28万人;城镇常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34.82%,比上年末提高1.51个百分点。
十二、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
2024年,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27元,比上年增长4.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65.72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工资性收入3809.03元,增长7.1%;经营净收入2900.63元,增长8.0%;财产净收入113.25元,增长7.7%;转移净收入4042.81 元,增长7.6%。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112.24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食品烟酒支出3684.8元,同比增长2.4%;衣着支出1043.73元,同比增长1.0%;居住支出2842.97元,同比增长2.9%;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918.11元,同比增长1.5%;交通通信支出1816.12元,同比增长3.3%;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214.42元,同比增长5.8%;医疗保健支出1437.45元,同比增长3.6%;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154.64元,同比增长0.4%。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1%,比上年下降0.12%。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54.7元,同比增长4.9%。从四项构成收入看,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7349.04元,同比增长5.1%;人均经营净收入2085.47元,同比增长2.5%;人均财产净收入1142.31元,同比增长6.4%;人均转移净收入1377.87元,同比增长4.5%。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374.61元,同比增长6.4%。从八项消费构成看,全县城镇人均食品烟酒支出7634.71元,同比增长6.1%;人均衣着支出2249.36元,同比增长1.4%;人均居住支出4425.82元,同比增长6.7%;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669.94 元,同比增长8.9%;人均交通通信支出3060.72元,同比增长9.5%;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555.4元,同比增长6.6%;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151.74元,同比增长5.4%;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626.94元,同比增长9.1%。
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1.32%,比上年下降0.1%。
2024年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8567人,参保率98%,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167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25400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3664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5801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13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人数169269人,城乡居民参合率达98.0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0252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48人,发放低保金279.77万元;农村低保11904人,发放低保金5895.98万元;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363名,发放供养资金2265.5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6190人,发放补贴资金705.67万元。
十三、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县国土总面积2961.4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69.04万亩。最高海拔2484.8米,最低海拔560米。2024年总降水量907.5mm,全年平均气温12.3℃,年总日照时数1823.4小时,无霜期252天。现有林草地面积363.33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264.19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0.61%,林木绿化率高达74.3%,城市绿地率38.02%,城区绿化覆盖率54.6%。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大鲵自然保护区1个。
全县确权(承包)耕地69.04万亩,年末实际经营耕地27.41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2.36万亩,高标准农田6.61万亩。
全县水资源总量13.7亿立方米。2024年全县用水总量1569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量606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38.59%;工业用水量124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7.87%;生活用水量590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37.6 %;生态环境补水量250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5.93%。
全面完成了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指标。SO₂、NO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区和1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年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1%,城市燃气普及率62%,城市供水率99.8%,城市污水处理率95%,垃圾处理站9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绿地率38.02%。
2024年全县未发生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注: 1、本《公报》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2024年康县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公报中财政、就业、社保、医保、金融、旅游、交通、通信、邮政、教育、文化、广电、卫生、环保、应急、民政、气象、能源以及社会发展方面的数据由县直及驻康相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