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2024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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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1233”发展思路,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不断培育壮大林区、园区和库区“三个经济”,勠力同心、多措并举,有力应对宏观环境复杂多变不利影响,力求以最大努力实现最优成效,推动全县经济承压前行。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87905万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第一产业增 加值完成83286万元,增长1.0%;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85652万元,增长11.2%;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18967万元,增长2.0%。三次产业的比重为14.2:31.6:54.2。全县人均生产总值45787元,比上年增长6.2%。民营经济增加值360581万元,比上年增长5.8%。

年末全县总人口16.86万人。常住人口12.7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1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3万人,乡村人口6.1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0.11万人,出生率为8.57‰;死亡人口0.13万人,死亡率为10.12‰;自然增长率为-1.56‰。年末全县城镇化率51.92%,比上年末提高1.32个百分点。

 

2024年末公安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 标 年末数(人) 比重(%)
年末总人口 168636 100
  其中:城镇 61391 36.40
      乡村 107245 63.60
  其中:男性 87780 52.10
     女性 80856 47.90
  其中:0-17周岁以下 33179 19.67
     18-34周岁 43523 27.81
     35-59周岁及以上 63443 37.62
     60周岁及以上 28491 14.90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3257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4%。其中农业总产值完成62492万元,比上年下降6.33%;林业总产值完成21661万元,比上年增长20.03%;牧业总产值完成39488万元,比上年增长9.74%;渔业总产值完成4280万元,比上年下降22.89%;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完成5336万元,比上年增长3.2%。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4.07万亩,产量3.43万吨,比上年增长1.2%。

全年猪牛羊禽肉总产量1.11万吨,比上年下降8.9%,其中,猪肉产量0.95万吨,下降9.8%;牛肉产量0.05万吨,下降8.2%;羊肉产量0.03万吨,下降15.7%。生猪存栏6.62万头,比上年下降8.1%;生猪出栏11.03万头,比上年下降7.7%。

 

三、工业

全年工业增加值44913万元,比上年增长1.3%。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5户,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7%,实现扭负为正。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

投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完成投资比上年下降39.1%;第二产业完成投资比上年增长49.3%;第三产业完成投资比上年增长13.4%。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民间投资比上年下降35.4%,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3.6%,建安工程投资比上年增长13.7%;

房地产。房地产开发投资85780万元,比上年增长21.1%;商品房销售面积22184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21%;商品房销售额12546万元,增长118.9%;

建筑业。年末在库资质建筑企业7个,建筑业增加值140819万元,比上年增长12.7%。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46080万元,比上年增长39.3%。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3382万元,比上年下降0.32%。从消费类型看,批发业销售额完成80030万元,增长10.3%;零售业销售额完成190615万元,增长8.1%;住宿业营业额完成17145万元,比上年增长8.5%。餐饮业营业额完成67813万元,比上年增长9.5%。

 

六、财政、金融

全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36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9%,增长4.74%。从构成看,税收收入23217万元;非税收入13561万元。地方公共预算支出193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8%,比上年下降5.9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12万元,比上年下降12.42%;教育支出37255万元,比上年增长0.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97万元,比上年下降8.81%;卫生健康支出11737万元,比上年下降24.44%;农林水事务支出38245万元,比上年下降23.41%;交通运输支出6646万元,比上年增长1.42%;其他各项支出47301万元,比上年增长22.1%。

全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121.61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91.99亿元,比上年增长3.6%;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29.62亿元,比上年下降3.2%。

七、交通运输和邮电业

全年道路通车里程达1599公里;货运量423.1万吨,货物运输周转量63477.5万吨公里,客运量286.5万人,客运周转量1576.8万人公里。

年末实有公共汽车营运车辆16辆,实有出租汽车70辆,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247.9万人次。

全年固定电话用户4204户,比上年增加376户;移动电话用户总数148389户,比上年减少5871户。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49257户,比上年增加1959户。

 

八、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年森林面积47325.93公顷,森林覆盖率62.94%。自然保护区面积12014.5公顷。县城污水处理厂1个,污水集中处理率98.91%;垃圾转运站1个,垃圾填埋站1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8.91%。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7.5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9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4%,无重度污染。

初步核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17.7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3%。单位GDP能耗0.3218吨标煤/万元,比上年下降2.2%;单位电耗560千瓦时/万元,比上年增长0.5%。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30760.62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06%。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274.04万千瓦时,下降14.3%(畜牧业用电量256.81万千瓦时,比上年下降14.6%);第二产业用电量9837.66万千瓦时,增长2.88%;第三产业用电量8434.84万千瓦时,增长6.35%。城镇居民用电量5615.84万千瓦时,增长4.85%;农村居民用电量6598.24万千瓦时,增长8%。工业用电量9482.18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57%,其中采矿业719.57万千瓦时,下降3.28%;制造业7972.44万千瓦时,增长4.41%。

全年取水总量为3614.25万m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96.47m³,比2020年下降17.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6.77m³,比2020年下降15%。

全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起,死亡1人;与上年持平,死亡人数持平。未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故,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运、特种设备、森林防火、旅游、煤矿、燃气管线、食药品等行业领域持续零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24035元,比上年增长5.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5750元,比上年增长4.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5802元,比上年增长7.3%。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从上年的2.32:1缩小到2.26:1。

年末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7592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完成率10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1060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334人。全县参加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9501人,其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9322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179人。

年末城市低保对象为4900户7119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139.26万元;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为9142户15048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6076.66万元;全县城市特困对象为285户286人,累计发放城市特困资金438.26万元;全县农村特困对象为689户700人,累计发放农村特困资金916.09万元;全县临时救助对象为752户2531人,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2.18万元。

 

十、教育、文旅和卫生

年末全县基础教育校(园)数92所,其中:幼儿园45所,小学41所,初中5所,高中1所。基础教育毕业生数6190人、基础教育在校学生数23126人。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119.2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5%。中等职业学校机构数1所(绥江县职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619人,在校生数2076人。

年末全县共有公共图书馆7个,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5个,图书馆藏书量105484册。全年累计开展“送文化百千万工程”等惠民演出83场,惠及群众 4 万人次。全年共接待游客122.69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3.06亿元。

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2个,县级综合医院2个、县级中医医院1个、县妇幼保健机构1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5个、村(社区)卫生室48个、民营综合医院2个、私人诊所10个、医务室1个、120急救站1个。全县共有卫生机构在岗职工1361人,医院批复设置床位共1123张,全县乡村医生119人。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以省市级及部门反馈的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做机械调整。

4.公报中社会发展有关指标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