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5日)
2024年,区委、区政府严格按照赤峰市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统计各项工作,全区经济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01
综合
图1 2020-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
及其增长速度

图2 2020-2024年三次产业增加值
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71.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5.46万人,乡村人口26.3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28%,比上年增长1.38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0.5万人,出生率6.96‰;死亡人口0.46万人,死亡率为6.41‰。
表1 2024年年末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图3 2020-2024年常住人口
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全区户籍人口631371人,比上年末增加4700人。其中,城镇人口239171人,乡村人口392200人。按户籍人口测算,全区人口出生率为8‰,死亡率5.7‰,自然增长率2.3‰。
02
农牧业
图4 2020-2024年粮食产量
年末全区农牧业机械总动力116万千瓦,比上年增长6.6%。
03
工业和建筑业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有增有减。金属门窗及类似制品产量998.7吨,下降48.8%,成品糖产量38975.8吨,下降0.04%;商品混凝土产量493223.1立方米,下降36.9%;黄金产量1544.7千克,下降8.5%;白银产量77.2千克,下降76.8%;钼精矿折合量2225.9吨,下降38.3%。风力发电机组产量26500千瓦,下降94.8%;自来水生产量3117.5万立方米,增长22.1%,水泥混凝土电杆产量26863根,增长16.6%。
表2 2024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及其增长速度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6.5亿元,比上年下降22.3%,实现利润4.4亿元,同比增长1059.3%;税金总额达到3.3亿元,同比下降4.3%;应交增值税达到2.2亿元,同比下降1.6%。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32.1亿元,比上年下降7.4%。全区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59家,有施工量的企业房屋施工面积378万平方米,下降24%;竣工房屋面积95.8万平方米,下降60%;房屋建筑竣工率25.3%。
04
服务业
图5 2020-2024年服务业增加值
及其增长速度

全区公路里程3330公里。公路客运量68万人。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5.3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全区固定电话数年末达到30358户,增加7572户。国际互联网用户达157731户,减少66396户。手机用户达535550户,减少143445户。
05
固定资产投资
商品房待售面积21.2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7.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积9.8万平方米,减少12.1万平方米。
表3 2024年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农户)增长速度
06
国内贸易
图6 2020-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及其增长速度

07
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区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787.7亿元,同比增长8.9%,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490.4亿元,同比增长7.3%。
全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2.93亿元,比上年增长0.3%。其中寿险保费收入1.45亿元,财产险保费收入1.48亿元。全年保险业务支出1.26亿元,比上年增长3.3%。
08
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6717元,比上年增长5.5%。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534元,增长 3.0%。农村牧区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9384元,增长6.9 %。
年末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82275人,比上年增加3680人;工伤保险人数为46200人,生育保险人数42917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48163人,比上年增加1360人。全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514084人,比上年减少16934人。
09
教育和卫生
年末全区普通高中4所,招生3911人,在校学生11463人,毕业生3732人。初中学校15所,招生6503人,在校学生17416人,毕业生5221人;普通小学53所,招生7729人,在校学生46858人,毕业生7274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幼儿园33所,在园(班)幼儿数7510人。
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61个,其中医院20个,卫生院29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疾控中心2个,采供血机构1个。全区共有床位数5704张,职工人数748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5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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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和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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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注释
[2]地区生产总值及分产业增加值数据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口径。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5]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6]房地产业投资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外,还包括建设单位自建房屋以及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投资。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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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