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发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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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报中,如无特殊说明,指标数据的统计周期均为2024年全年或2024年年末;部分数据为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须以各数据来源部门的最终正式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的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上海市统计局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方法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各区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相关数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2023年杨浦地区生产总值为2529.70亿元。
3.本公报中,行业分类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工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等行业领域执行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增加值、产值、营收、销售额、投资额等指标统计范围为在地口径,同比数据按可比口径计算。
4. 本公报中,教育相关时点指标填报本学年初(9月份)数据;统计范围均为本区教育系统单位,不含高校。
5.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常住人口等数据为上海市统计局核定下发数据;其他指标主要采用杨浦区部门报送数据。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产生的误差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