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发展形势和多重风险挑战,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两地三县一城”发展定位,科学谋划工作思路,整合资源、集成能力,专业理性、务实精进,持续做好聚焦发展、改善民生、守住底线“三件大事”,全县经济稳健增长,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一、综合
根据县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初步结果,2024年南江县地区生产总值(GDP)156.0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51亿元,增长2.1%;第二产业增加值34.32亿元,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84.25亿元,增长8.1%。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1%、26.3%和65.6%。三次产业结构为24.0:22.0:54.0。人均GDP34116元,增长5.2%。
年末常住人口46.5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9.0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0.83%,比上年末提高0.3个百分点。年末户籍人口63.71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16.43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791人,比上年下降5.4%;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041人,下降3.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150人,增长10.0%。
二、民营经济
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96.77亿元,比上年增长6.2%,占GDP的比重为62.0%,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0.4%,拉动经济增长3.8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41亿元,增长1.6%;第二产业增加值25.94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34.42亿元,增长10.4%。民营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为37.6:26.8:35.6。
年末全县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29776户,比上年增长10.3%,占全县各类市场主体总量的96.7%。其中私营企业4174户,增长16.4%。
三、农业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5.37万亩,比上年增长0.2%。其中,小春粮食播种面积29.20万亩,增长0.7%;大春粮食播种面积76.18万亩,增长0.03%。全年油料作物播种面积33.88万亩,增长1.4%;中草药材播种面积11.12万亩,增长4.5%;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28万亩,增长2.9%。
全年粮食总产量40.22万吨,比上年增长1.1%。其中,小春粮食8.39万吨,增长2.42%;大春粮食31.83万吨,增长0.7%。经济作物中,油料产量4.75万吨,增长9.4%;蔬菜产量39.81万吨,增长5.8%;茶叶产量0.38万吨,增长15.2%;园林水果产量3.70万吨,增长10.1%;中草药材产量1.23万吨,增长12.8%。
全年生猪出栏67.07万头,比上年下降7.5%;牛出栏3.73万头,下降8.3%;羊出栏41.35万只,下降12.6%;家禽出栏253.16万只,下降7.3%,禽蛋产量1.24万吨,下降3.0%。全年肉类总产量6.65万吨,下降3.6%。其中,猪肉产量5.22万吨,下降1.9%;牛肉产量0.47万吨,下降8.8%;羊肉产量0.58万吨,下降8.3%;禽肉产量0.35万吨,下降12.4%。
全年水产养殖面积1884公顷,与上年持平;水产品产量13628吨,增长4.8%。实现渔业产值1.87亿元,增长5.2%。
全年兴建各类水利工程3处,年末共有水利工程4129处,全部水利工程供水能力达2.35亿立方米,总供水量0.95亿立方米,累计解决了34.38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通村率达到100%,普及率达到98.25%。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60公顷,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达11.54万公顷。年末农用化肥施用量2.21万吨。
四、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工业增加值20.27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4户,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6.5%。
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长2.2%,重工业增长17.7%。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长8.7%,非公有制企业增长24.4%。
分行业看,规模以上工业11个行业大类中有4个行业增加值为正增长。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30.1%,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29.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2.2%,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31.7%。
从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看,铁矿石原矿增长1.5%,大米增长46.4%,水泥增长10.7%,砖增长32.9%,原煤增长38.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下降25.1%,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0%。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为89.1%。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实现30.01亿元,比上年增长19.9%;实现利税总额4.24亿元,增长55.9%;实现利润总额2.73亿元,增长92.2%。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14.08亿元,比上年增长3.1%。年末具有资质等级建筑企业35户,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6.02万平方米,下降23.7%。
五、服务业
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0.09亿元,比上年增长9.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4.34亿元,增长5.4%;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3.51亿元,增长9.9%;金融业增加值7.28亿元,增长1.2%;房地产业增加值10.09亿元,增长3.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1.08亿元,增长8.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5.03亿元,增长19.4%。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24.1%。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1.37亿元,比上年增长13.0%。邮政业全年完成邮政函件业务8.18万件,包裹业务0.62万件,快递业务量294.28万件,快递业务投递量267.40万件,快递业务收入1023.40万元。
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总量4.49亿元。年末移动电话基站数4456个,移动电话用户57.43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为126部/百人。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22.52万户,比上年末增加0.79万户。
年末全县拥有出租车233辆,客运量840.17万人次,比上年下降16.8%;公共汽车269辆,客运量1212.91万人次,其中城市公交62辆。
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6578.2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21公里,国道136.76公里,省道218.22公里,县道733.42公里,乡道1253.27公里,村道4115.55公里。公路通村率100%,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100%。铁路通车里程39.7公里。
全年通过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周转量42.83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5.7%;旅客周转量17.08亿人公里,增长13.9%。
六、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7.7%。全年民间投资比上年增长69.3%,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47.7%。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0.2%。商品房施工面积56.99万平方米,增长3.1%。商品房销售面积34.30万平方米,增长8.3%。
七、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74亿元,比上年增长5.6%。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6.88亿元,增长5.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7.85亿元,增长5.5%。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71.22亿元,增长5.4%;餐饮收入额13.52亿元,增长6.3%。
八、财政、金融、保险
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税收收入3.95亿元,增长16.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9亿元,增长7.6%。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87.9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5%。其中,住户存款358.41亿元,增长9.3%。贷款余额236.66亿元,增长12.6%。其中,住户贷款97.01亿元,增长6.5%。
年末共有保险公司(分公司)14家,其中,财产险公司5家,寿险公司9家。全年各类保费收入7.34亿元,比上年下降1.7%。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55亿元,增长3.3%;寿险(人身险)保费收入4.79亿元,下降4.2%。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含技工校、职业培训机构、小学教学点、幼儿园)257所。在校学生(学历教育)71076人,教职工6589人,其中专任教师5783人。
年末共有幼儿园53所,在校幼儿8099人,专任教师688人。
年末共有小学53所,120个小学教学点,在校学生28746人,专任教师2439人,专任教师达标率100%,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毕业率100%,小升初升学率100%。
年末共有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5所,在校学生16398人,专任教师1430人,专任教师达标率100%,普通初中净入学率100%。
年末共有完全中学6所,在校学生10327人,专任教师765人。年末共有中等职业学校2所,在校学生7323人,专任教师429人。培训机构(教师进修校)1所。
年末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83人,专任教师32人。
全县普通高考报名人数7123人(其中:文科1857人,理科2710人,职教类2556人)。高职单招提前录取1961人,实际参加高考5162人。本科上线2449人,其中普通类2307人,职教类142人。共录取6034人,其中重点本科491人,本科1536人,专科4007人。
全年专利申请323件。专利授权量228件。其中,发明专利累计79件。年末注册商标3027件,新注册商标350件。全年成功申报市以上科技项目7项,其中,省级项目4项,争取无偿资金264.63万元,转化先进实用科技成果10项。
十、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有公共图书馆1个,乡镇图书站32个,书刊文献总藏量52.42万册(含分馆);文化馆(站)49个,举办展览30次,参观人数8万人次;剧场和影剧院1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群众文化设施建设面积2.45万平方米,全年演出场次281场,观看人数46万余人次。年末有广播电视台1个,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直播卫星用户7.21万户,直播卫星入户率34.0%;有线电视用户2.4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10.8%。光纤电视通村率100%。
年末有博物馆3个,文物藏品3.44万件。有文物保护管理机构2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11个点(其中国家级1处),全县有省级28处,市县级61处。全年博物馆接待观众68.5万余人次。年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9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2项。
年末全县共有旅游业从业人员2.41万人,比上年末下降0.4%。有旅行社8个,比去年减少3个;有旅行社服务网点12个,比去年增加1个;有旅行社从业人员66人,比上年下降8.3%;有导游人员20人,下降9.1%。有旅游住宿设施企业1519户,下降0.9%,其中,饭店、宾馆310户,下降1.9%。有旅游住宿客房1.17万间,下降1.0%。其中,饭店、宾馆0.40万间,下降2.0%。全县旅游住宿床位数1.88万张,下降0.6%,其中,饭店、宾馆0.61万张,下降1.3%。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4A级旅游景区3个。
年末有体育馆2个。全年举行(办)各类赛事体育运动会20次,参与总人数32万人次。年末有体育专职人员6人,其中教练员4人。体育彩票销售7824.53万元,比上年下降1.6%,其中,乐透型玩法1640.45万元,增长0.5%;竞猜型5329.45万元,下降3.4%;即开型854.63万元,增长5.9%。
年末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47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4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个,诊所97个,村卫生室319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采供血机构1个。卫生技术人员3527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431人,注册护士1484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4037张,其中,乡镇卫生院32个,床位1370张,卫生技术人员1183人。
十一、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7.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1%。
年末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9.41万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9.71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3.6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36万人。
全年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565人,比上年下降3.4%。全年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9036人,增长2.8%。全年特困供养人员2178人。年末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机构10个,床位1461张。
十二、资源、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
年末耕地面积79.47万亩,园地面积5.38万亩,林地面积373.69万亩,草地面积0.77万亩,湿地面积0.41万亩,城镇及工矿用地面积19.16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41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8.49万亩,其他用地面积18.65万亩。
全年植树造林面积700.73公顷,年末实有森林面积24.3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1.76%,与上年持平。年末活立木蓄积量2500万立方米,增长8.8%,商品木材产量4万立方米,增长53.8%。境内有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光雾山和大小兰沟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6天,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4.9微克/立方米,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49.6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3%。全年安排用于污染治理、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等环保专项资金8282万元。全县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国控出境断面地表水水质类别为II类。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43.28吨,比上年下降75.9%;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全年平均气温17.2℃,较历年平均气温16.2℃偏高;年极端最高气温39.8℃,较历年极端最高气温低1.4℃;年极端最低气温-2.2℃,较历年极端最低气温偏高3.9℃;年总降水量1163.1mm,较历年平均降水量1192.1mm偏低;年日照时数1531.8h,较历年平均1563.8h偏少。
全年发生简易道路交通事故5507起,比上年下降16.4%,全年共发生一般程序事故72起,增长12.5%;死亡21人,下降12.5%;受伤123人,增长33.7%,直接经济损失10.81万元。
全年各类案件立案14111件,比上年增长47.6%。其中,民事案件6030件,增长10.6%;刑事案件(一审)284件,下降26.2%。各类案件结案13095件,增长50.4%。其中,民事案件5762件,增长12.4%;刑事案件(一审)267件,下降23.7%。全年刑事犯罪人数(一审)397人,下降21.4%。其中,判决生效人数329人。
年末有律师事务所3个,与上年持平;有律师22人(不包括援助律师和公职律师),增加2人。
注:
1.2024年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未作机械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及相关指标、民营经济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4.公报中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水利、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