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新昌调查队
2024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浙江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强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和“五大创新突破性举措”,持续加快“小县六大”出新出彩,全县经济运行稳进向好,发展韧性巩固增强,消费需求持续释放,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民生保障扎实有力。
一、综合
增长质量显著提升。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全县生产总值660.0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3.87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321.46亿元,增长7.5%;第三产业增加值314.72亿元,增长7.7%,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为3.6:48.7:47.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59627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22414美元),增长6.5%。
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中,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6%、18.4%、16.9%和10.4%,增速均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增加值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的71.8%、58.5%、25.7%、91.2%,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2.3个、4.2个、2.1个和1.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费用的企业406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97.4%;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1.4%,增速比营业收入高0.4个百分点;研发费用相当于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95%,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
二、农业和农村
农业生产总体平稳。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4.4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9%。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0%,其中,农业、林业、渔业、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分别增长4.9%、3.8%、4.2%、9.0%,牧业产值下降9.3%。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1.63万亩,增长2.8%;全年粮食总产量4.41万吨,增长0.7%。蔬菜、水果、茶叶产量分别增长2.7%、4.3%、6.4%。年末生猪存栏4.44万头,其中能繁殖母猪存栏0.41万头;生猪出栏5.71万头,下降9.2%。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引擎动力强劲。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13.06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分行业看,规模以上工业29个行业大类中,18个行业增加值保持正增长,增长面62.1%。增加值总量前十行业增速呈现“六正四负”,其中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6.7%、6.8%、5.1%,合计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5个百分点。17个传统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5%。三大主导产业继续保持正增长,高端智能装备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汽车零部件(大交通)产业产值分别增长6.2%、10.5%、4.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745.43亿元,增长11.0%;利润总额109.65亿元,增长36.5%。
建筑产业稳中有进。全年建筑业增加值31.75亿元, 比上年增长8.8%;筑业总产值82.44亿元,增长9.5%。年末共有建筑业资质企业84家,其中,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5家、二级企业79家。全年房屋施工面积297.96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31.12万平方米,增长29.6%。
四、服务业
服务业规模有序扩张。全年服务业增加值314.7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7%。传统服务业增长较快,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8%、10.9%和6.7%。现代服务业保持增长,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8%和5.8%。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35.03亿元,增长29.0%。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5.5%、64.3%、6.7%。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固定资产投资优化提速。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5.0%。分产业看,第二产业投资占全部投资的29.4%,增长7.6%,拉动全部投资增长2.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占全部投资的69.8%,增长17.5%,拉动全部投资增长11.9个百分点。分领域看,生态环保、能源、交通和水利投资增长42.9%,民间投资增长12.4%,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6.9%,制造业投资增长5.0%,建安工程投资增长3.3%。2024年新增亿元以上项目46个,总投资达259.32亿元,其中新增省“千项万亿”项目10个。
房地产销售持续承压。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56.06亿元,比上年增长10.6%。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增长3.4%,其中新开工面积增长20.1%。商品房销售面积40.46万平方米,下降18.9%,商品房销售额37.14亿元,下降33.0%。
六、国内贸易
消费活力加速释放。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2.00亿元,比上年增长4.5%。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29亿元,增长1.6%,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5.97亿元,增长9.8%;商品零售26.33亿元,下降0.1%。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文化办公用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等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3.0%、4.4%、7.4%;汽车类零售额增长14.8%,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141.5%。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增长19.3%。
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全年新设市场主体7718户,其中,企业1593户,个体工商户5815户。“个转企”95家。年末在册市场主体65846户,比上年末增长3.7%,其中企业15123户,增长1.1%。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23个,其中消费品市场16个,生产资料市场5个,其他服务市场2个。全年市场成交额83.25亿元,比上年下降7.7%。年成交额超亿元市场共计9个,实现成交额79.69亿元,占全县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比重达95.7%。
七、对外经济
对外开放势能增强。全年进出口总额232.71亿元,比上年下降8.1%,其中出口227.27亿元,下降8.1%;进口5.43亿元,下降11.6%。从主要出口产品看,医药化工产品出口49.12亿元,增长40.3%;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2.46亿元,增长16.5%;医药化工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占出口额的21.6%、5.5%。从出口市场看,出口前三位的国家是美国、印度、墨西哥,分别出口39.23亿元、14.80亿元和12.50亿元;在15个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中,增幅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德国、英国和墨西哥,分别增长30.6%、20.7%和16.9%。全年新增境外投资2.54亿美元,实到外资5205万美元,其中制造业占比98.3%。“内外贸一体化”典型经验入选全省“地瓜经济”最佳实践。
八、交通、旅游业
交通事业积极推进。全年货物运输总量1537.4万吨,比上年增长4.6%;货物运输总周转量142819.9万吨公里,增长20.1%。旅客运输总量105.31万人次,下降0.8%;旅客运输总周转量20087.5万人公里,下降3.1%。2024年,104国道二期累计完成投资额20.7亿元,完成总体形象进度61%,并入选市、县两级三季度“红旗奖”;新镜线凤宅至义亩潭、王金线里家溪至金元段、韩妃至白毛坑、数字物流园连接线工程已建成通车。2024年末机动车保有量16.14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5%,其中汽车11.91万辆,增长2.1%。
县域旅游提质增效。据文旅数智通统计,2024年全县共计接待游客57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1%,其中过夜游客250万人次,增长17.3%。入选2024年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第42位及第二届文旅产业发展大会“2024旅游目的地”。天姥山景区通过4A资源评估。全年创成1个金3A景区村、2个省级旅游驿站、1家省五星级旅游购物场所。年末有A级景区共10个,其中4A级3个,3A级 7个。
九、财政和金融业
财政收支总体平稳。全年财政总收入81.97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00亿元,增长8.0%,占财政总收入的61.0%;税收收入36.54亿元,增长3.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55亿元,其中民生支出61.10亿元,占预算支出的77.8%。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民生相关支出分别增长0.2%和6.3%。
金融市场稳健运行。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2425.81亿元,比上年增长4.1%。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127.81亿元,下降3.7%,其中住户存款余额590.91亿元,增长11.8%;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298.00亿元,增长10.8%。
十、科学技术和教育
创新潜能蓄力迸发。全年授权量2330件,比上年增长5.3%,其中发明专利455件,实用新型1658件,外观设计217件。2023年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4.48%,同比提升0.06个百分点。2024年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5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4家,省级高企研发中心9家,省级企业研究院2家,获批2024年度省“尖兵”“领雁”项目4个。从落地情况看,33个项目已落地(其中灵巧智能、界面传动等7个项目已正式投产)。从产业类别看,11个项目系通用机器人领域,3个项目系低空经济领域,3个项目系汽车零部件(大交通)领域,此外23个项目系智能制造领域。
教育事业优质发展。全县拥有幼儿园32所,在园幼儿8580人;小学17所,在校学生22250人,小学教育学龄人口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普通初中13所,在校学生11012人,增长3.6%,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99.27%;普通高中5所,招收新生2500人,在校学生6747人,增长4.5%,预计毕业学生2158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1890人。年末全日制学校在校专任教师3982人,其中,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专任教师2384人,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331人。
十一、文化、卫生
文化服务惠民乐民。年末有公共图书馆1家,博物馆1家,藏书量74.6万册。2024年新建30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2家城市书房、1家文化驿站。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下沉镇村一线,送展览、讲座下乡393场,送戏下乡146场,送书下乡2.6万册,赴鄞州、泉州、衢江等多地开展文化走亲48场。开设各类培训、讲座400余场次,直接受益群众16284人次。旅游集散中心城市书房项目入选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新场景建设试点名单(公共交通空间阅读新场景试点),南明街道茶亭社区和镜岭镇外婆坑村入选“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创新案例。
卫健事业纵深推进。年末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92家,其中三级医院3家,民营医院6家,妇幼保健院1家,急救中心1家,乡镇卫生院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56家,门诊部14家,诊所45家,村卫生室119家,卫生所、卫生站、医务室等其他医疗机构35家。全县开放床位2897张,执业(助理)医师1738人,执业护士2035人。健康浙江考核实现“六连优”;医共体改革高效推进,实现县域就诊率90%目标。新昌县“一老一小”养老托育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入选2024年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巩固省级普惠托育试点成效,全县已登记备案托育机构(驿站)53家,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达4.6个,普惠托位占比94%。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有所回升。根据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1.4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8万人。城镇化率66.9%,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根据公安局人口年报统计,全县2024年末户籍总人口42.50万人,其中男性21.57万人,女性20.93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0.75%和49.25%。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8.61万人,乡村人口23.89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955人,出生率为4.59‰;死亡人口3283人,死亡率为7.71‰;自然增长率为-3.12‰。
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083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727元,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521元,增长5.8%;城乡居民收入倍差降至1.77,较上年同期缩小0.03。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0340元,增长7.8%。
物价走势总体平稳。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0.8%。从分类看,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六升二降”。其中,居住价格上涨3.1%,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2.9%,衣着价格上涨1.9%,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9%,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6%,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5%,;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下降1.0%,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2.0%。
社会保障提质扩面。2024年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188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38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4.27万人,失业保险11.9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40.50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长0.5%、0.2%、0.5%;2024年企业养老退休待遇人均增加88.45元,调整后人均退休金达到2929.8元/月;年末在册低保对象5126人,其中,城镇202人,农村4924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34元提高到1175元。
十三、资源与环境
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耗 35.87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6.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0.0719吨标准煤/万元,下降1.9%;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5%。
生态优势巩固提升。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3,PM2.5浓度22.8微克/立方米,臭氧平均浓度124微克/立方米、AQI优良率达95.9%,4项指标均居全市第一。新昌江、澄潭江、黄泽江“三江”交接断面水质均值保持II类标准,入选全省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县。市级14个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均达到Ⅱ类或Ⅲ类功能区要求,断面达标率为100%;县城、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Ⅱ类功能区要求,达标率100%。
注释:
[1]本公报所列2024年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核实数以《新昌统计年鉴2025》公布数据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速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23年全社会R&D经费投入比重等进行了修订。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速按可比价计算。农作物播种面积及主要农产品产量使用全面统计数据。
[6]限额以上单位包括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