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鄞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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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2024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给祖籍宁波的香港企业家的重要回信精神,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坚强领导下,聚力聚焦“七创争先”,大力实施“八大攻坚”,全区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鄞州区经济与社会发展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全区(含高新区,下同)地区生产总值3112.7亿元,比上年增长5.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3.9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844.1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2234.7亿元,增长4.4%。三次产业结构为1.1:27.1:71.8。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83045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25702美元),增长3.4%。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和国家GDP核算制度规定,2023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2940.3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1:27.1:71.8。

全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5%,营业收入2446.7亿元,增长8.9%,利润总额206.4亿元,增长19.2%,营业收入利润率为8.4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9%,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分别增长12.6%和7.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2.5亿元,增长3.5%,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7.9亿元,增长3.3%。外贸进出口总额3028.1亿元,增长12.7%,其中出口额2365.7亿元,增长17.0%。实际利用外资4.1亿美元,下降29.2%。年末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1403.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8%,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增长3.5%;本外币贷款余额16589.9亿元,增长9.0%,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10.4%。

根据2024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区常住人口171.1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84.6%。全区户籍人口100.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2.5万人。

二、鄞州区本级经济与社会发展

(一)综合

地区生产总值。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鄞州区本级(不含高新区,下同)地区生产总值2685.9亿元,比上年增长4.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3.6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722.6亿元,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1929.7亿元,增长4.2%。三次产业结构为1.3:26.9:71.8。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和国家GDP核算制度规定,2023年区本级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2534.3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3:26.7:72.0。

人口规模。截至年底,区本级户籍人口94.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6.5万人。

就业和再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4.3万人,1.6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在2.21%以内低位区间。

新兴动能茁壮成长。全年区本级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8%。规模以上工业中,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3.7%、12.5%,增速均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增加值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的75.6%、75.9%。高端装备产业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节能环保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4.5%、11.0%和10.0%,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区本级规模以上工业劳动生产率为24.6万元/人,增长7.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费用的企业964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72.2%;研发费用支出增长10.7%,增速比营业收入高1.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11.2%,新产品产值率为44.0%。

民营经济充满活力。全年区本级共有规模以上工业民营企业1230家,实现增加值304.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73.6%,增长6.9%,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3.5%。民营企业进出口2293.9亿元,增长12.5%,占区本级进出口总额的89.2%。

(二)农业和农村

农业生产。全年区本级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8%。分行业看,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0%。粮食作物总产量9.4万吨,增长3.4%;蔬菜、食用菌总产量34.1万吨,增长3.8%;水产品总产量2.1万吨,增长5.1%。

和美乡村建设。全年成功创建省未来乡村8个、市艺术赋能村6个,完成村道提升项目21个,鄞州白肤冬瓜种植系统及雪菜文化系统入选省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库。截至年底,共创建完成省未来乡村17个、市艺术赋能村16个。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全年区本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2%。规模以上工业中,分行业看,前十大行业中,8个行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其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汽车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实现两位数增长,增速分别为19.4%、18.5%、16.5%、15.1%、14.6%。全年规模以上⼯业企业营业收入2011.7亿元,增长9.6%;利润总额168.8亿元,增长20.2%,营业收入利润率为8.39%。

建筑业。全年区本级建筑业增加值115.4亿元,比上年下降13.0%。截至年末,共有资质建筑业企业175家。

(四)服务业和国内贸易

服务业。全年区本级服务业增加值1929.7亿元,比上年增长4.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723.6亿元,增长32.6%。

国内贸易。全年区本级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7.4亿元,增长3.1%,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从商品类别看,限额以上主要商品类别中,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可穿戴智能设备和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等升级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19.7%、98.5%和68.6%。

(五)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区本级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6.6%。从投资结构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分别增长11.8%和7.6%。从投资主体看,民间投资增长6.6%。从重点领域看,交通运输业和工业技改等领域实现较快增长,增速分别为60.2%和29.4%。

(六)对外经济

进出口。全年区本级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572.9亿元,增长12.5%,其中出口额2041.7亿元,增长17.5%;进口额531.2亿元,下降3.6%。以美元计价,进出口总额361.6亿美元,增长11.1%,其中出口额286.9亿美元,增长16.2%;进口额74.7亿美元,下降5.0%。按贸易方式分,一般贸易出口额2015.2亿元,增长17.8%,占出口额的比重98.7%;加工贸易出口额26.3亿元,下降0.8%。按产品类别分,机电产品出口额1045.5亿元,增长20.7%;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101.0亿元,增长1.8%。按国别地区分,对欧盟、美国、新兴市场的出口额分别为418.0亿元、450.0亿元和862.3亿元,增长18.8%、17.3%和16.0%,“一带一路”沿线国家(64国)出口额为599.2亿元,增长16.3%。

外资。全年新增外商投资企业120家,合同利用外资8.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亿美元。

内资。全年共引进内资项目126个,实际引进内资301.1亿元,增长19.9%。

(七)旅游和交通运输

旅游。截至年底,共有星级饭店9家,花级酒店10家,绿色旅游饭店12家,旅行社108家、分社52家。

交通运输。全年货物运输量8093.9万吨,降低3.5%,货运周转量535.4亿吨公里,增长33.9%;客运量150.9万人次,降低4.4%,客运周转量36690.6万人公里,降低11.0%。年末公路总里程达956.7公里(不包括城市道路),其中高速公路110.2公里,一级公路103.2公里,二级公路109.9公里,三级公路139.2公里,四级公路494.2公里。农村公路网密度、公路网面积密度117.5公里/百平方公里,以人口计量为9.6公里/万人。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

金融业。截至年底,共有银行机构108家,其中总行4家,分行24家,一级支行80家。

证券业。截至年底,共有证券期货机构111家,其中证券机构81家,期货机构30家。证券机构中,法人机构1家,证券分公司22家,证券营业部58家。上市公司共24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17家,境外上市公司7家。

保险业。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本年累计172.3亿元,同比增长14.6%,其中财险保费收入54.3亿元,同比增长1.5%;人身险保费收入117.9亿元,同比增长21.9%;财产险合计理赔支出35.9亿元,增长0.2%。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支。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531元,增长4.4%。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698元,增长3.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491元,增长6.0%。全年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9895元,增长6.4%。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5204元,增长5.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9124元,增长7.7%。

社会保险。截至年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数分别为63.1万,58.1万,83.9万人。基本医保本地户籍人口参保率为99.7%。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的基金平均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5%以上和70%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的基金支付比例达到60%。

民生保障。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均2134元/月,低保补助标准为1301元/月,困难残疾人补助标准为377元/月。全年发放低保金4198.1万元,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760.6万元。现有养老机构床位6335张,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6个,累计有居家养老服务站349个。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截至年底,共有初级中学29所,在校学生40344人,专任教师3038人;小学49所,在校学生98183人,专任教师5451人;幼儿园131所,在园生39560人,专任教师3759人。年末共有全日制义务段民办中小学(幼儿园)55所,在校(园)生9778人,占全日制义务段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生数的5.49%。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均达到100%。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为99.93%;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入学率达100%。

科技创新。全年实现专利授权9955件,其中发明专利1984件;有效发明专利10950件。2024年度宁波市第三届专利创新大赛,获发明金奖1项、银奖2项,优秀奖1项;外观设计金奖1项、银奖2项,优秀奖1项。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34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达到1287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近4000家,数量均居全市首位。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4家,省级企业研究院2家,省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数达214家。累计拥有国家级众创空间10家,国家级孵化器4家。全年实现技术交易额107.6亿元。

(十一)卫生和文化体育

卫生事业。截至年底,共有医疗卫生机构824家,医院43家(综合医院12家,专科医院24家,中医医院6家,中西医结合医院1家),其中三级甲等医院4家,三级乙等医院3家。建成全市首家三甲区(县、市)级医院,成为首批健康浙江建设先进区(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家,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88家,乡镇卫生院11家。共有各类医院床位10909张,卫生技术人员20064人,医师8048人,注册护士8825人。全年总诊疗人次2087.2万人次,其中门急诊2058.7万人次,住院病人实际占用床日327.3万天。

文化事业。全年举行“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共计完成演出349场,惠及观众约24.5万人次;完成“文艺赋美”演出超1600场次;开展了“首善鄞州 阿拉有戏”2024年鄞州区“文艺赋美”主题展演活动22场;“鄞州晚七点”共开设54节精品课程,共计授课200场次;承办由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农业农村节目中心联合主办的“和美乡村中国行”启动仪式;组织举行周信芳戏剧季·2024宁波市全民戏曲大赛(鄞州赛区)暨鄞州区第五届“越迷争锋”挑战赛、“和美鄞州·阿拉有戏”文化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第十四届王应麟读书季启动仪式暨“书香鄞州”方雨思享会等。

体育事业。截至年底,完成体育新空间102个建设任务,3年累计建设体育新空间315个、省级运动健康中心3个,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605场,参与人数43万余人。承办浙江省“好社区”智慧运动健康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会议。举办2024宁波网球公开赛、2024年全国室内曲棍球锦标赛等一批重大体育赛事,培养一批鄞州健儿在国际赛场上屡获佳绩。

(十二)生态建设和社会安全

生态建设。全年鄞州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0.5%,PM2.5浓度为24.5微克/立方米,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截至年底,累计拥有国家级生态镇8个,省级生态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市级生态村171个,市级以上环保模范(绿色)单位183家,市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4家,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2个,市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5个。全年VOCs排放量减少40吨。

社会安全。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9起,下降30.8%;死亡5人,下降16.7%;受伤5人,下降28.6%,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起,下降33.3%;死亡人数2人,同比持平;受伤人数5人,下降28.6%。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抽检5020批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批次合格率大于99.5%;基本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100%。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字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以统计年鉴资料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鄞州区统计口径为鄞州区本级、高新区,除特别说明外,本公报除鄞州区综合部分是鄞州区口径外,统计部门数据为区本级口径,其他部门数据为相关部门统计口径;

(3)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劳动生产率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5)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范围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餐饮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7)商务楼宇总建筑面积数据统计口径有所调整;

(8)公路里程数据不包含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户籍人口数据来自鄞州公安分局;就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数据来自区人力社保局;进出口数据来自区商务局;和美乡村数据来自区农业农村局;内资、外资数据来自区投促中心;旅游、文化、体育数据来自区文广旅游体育局;交通运输数据来自区交通运输局;金融业、证券业和保险业数据来自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区医疗保障局;民生保障数据来自区民政局;教育数据来自区教育局;专利、食品安全数据来自区市场监管局;科技企业、研究院、众创空间、孵化器、技术交易总额数据来自区科技局;卫生数据来自区卫健局;生态建设数据来自区生态环境分局;各类事故发生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来自区应急管理局;粮食作物产量、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鄞州调查队;其他数据均来自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