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汤原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争名次、夺荣誉、重名声,争资金、抓招商、创利税”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开创了汤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综合
经初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实现771634万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4.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实现435672万元,同比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实现115556万元,同比增长6.2%;第三产业增加值实现220406万元,同比增长2.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6624元,同比增长6.0%。产业结构有所调整,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57.4:14.5:28.1调整为56.5:15.0:28.5。
二、农业
2023年全县进一步优化农业种植结构,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64496万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种植业完成产值503653万元,同比增长3.0%,畜牧业实现产值218065万元,同比增长7.5%。粮食总产量达到868210吨,同比下降1.9%。
主要农产品产量如下:
产品名称 2023年实际 同比增减%
粮食作物 868210 -1.9
水 稻 416891 -8.2
玉 米 415081 5.4
大 豆 35817 -1.6
薯类(折粮) 336 -13.6
烤烟(吨) 1387 15.6
蔬菜(吨) 42669 27.5
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2023年末,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总计5152台,其中30-50马力的2230台;50-100马力的2125台;100-200马力的509台;200马力以上的288台。大型收获机2913台,年末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63.9万千瓦。全县化肥施用量(折纯)18706吨,同比下降0.1%;农用柴油使用量10703吨,同比增长0.3%,农药使用量690吨,同比下降1.5%。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4%。实现工业总产值328366万元,同比增长6.9%。其中:轻工业产值138056万元,同比下降21.8% ;重工业产值190310万元,同比增长45%。实现工业销售产值250126万元,同比下降19.4%;实现营业收入243917万元,同比下降22.8%;实现利税总额1973万元,同比下降44.5%;利润总额-1217万元,同比下降1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如下:
产品名称 绝对值 同比增减%
发电量(万千瓦时) 18373 -63.3
其中:水力发电 (万千瓦时) 11175 -12.9
大米(吨) 168136 -1.7
水泥(吨) 341356 72.5
乳制品(吨) 5632 -12.2
纸制品(吨) 7689 -12.8
精制食用植物油 (吨) 139 -72.5
速冻食品(吨) 23093 223.8
商品混凝土(立方米) 591958 362.6
石灰(吨) 85785 18.1
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台)) 2636 -71.4
建筑天然石料(立方米) 7401892 -
2023年全县资质等级(原标准)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实现总产值230381万元,同比增长 17.3%,实现竣工产值30554万元,同比下降32.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0850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21065平方米。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比下降15.1%。其中工业投资同比下降50%,占全部投资比重为24.8%;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023.6%,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0.2%。
四、房地产业
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64.7%,其中住宅同比下降63.7%;商品房销售额同比下降51.3%,其中住宅同比下降51.1%。
五、交通、邮电业
交通运输。截止到2023年末,汤原县境内公路总里程1285.563公里。其中,按照行政等级划分:国道80.561公里,省道150.261公里,县道113.273公里,乡道268.109公里,村道666.86公里,专用公路6.499公里;按照技术等级划分:一级公路24.068公里,二级公路115.311公里,三级公路244.936公里,四级公路846.53公里,等外公路54.718公里。
全县主要运输方式共完成客运量17.35万人次,同比增长46%,其中,公路17.35万人次,同比增长46%。完成客运周转量902.2万人公里,同比增长46%。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2374万元,同比增长9.1%。其中,电信业务总量8965万元,邮政业务总量3409万元。移动电话183749户,同比增长5.3%;互联网63859户,同比增长25.5%。
六、财贸、金融
2023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7%。城镇零售额同比增长17.2%;乡村零售额同比下降5.1%。批发业零售额同比增长17.4%,零售业零售额同比增长19.3%,住宿业零售额同比增长19.5%,餐饮业零售额同比下降19%。
财政收支总体平稳。2023年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9187万元,同比增长46.5%;可支配财力331361万元,同比增长24.5%。
金融市场稳定运行。2023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383035万元,同比增长112.9%;各项贷款余额817987万元,同比增长7.3%。
七、科学技术、教育
2023年汤原县将推进科学技术进步作为第一生产力,努力夯实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户,评价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18户,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实现10164万元。互沐思成功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振华机械、互沐思成功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企业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省市科技部门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任务要求,选派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83人,推广新型品种46个,推广新技术159项,开展各类培训298次,累计培训7381人次,服务覆盖4370户。
2023年,全县教育系统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获得国家级表彰11项、省级表彰24项。全年共争取中央、省级资金3800万元,各项工作成绩明显,展现了新时代教育工作的新担当、新作为。
年末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在校生430人;普通中学15所,在校生6437人;普通小学11所,在校生5559人。
八、文化、体育、卫生
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事业协调发展。全县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广播电视台1座,其中1000瓦调频广播发射机7部,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100%;1000瓦地面数字电视发射机3部,在中国广电黑龙江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汤原县分司网络中播出“汤原县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电视节目一套,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100%。往极光新闻高清推流“汤原县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电视节目一套。落实三馆常态化免费开放工作。
2023年县图书馆接待读者15万人次,购进图书2193册,收集地方文献84种99册,订购了110种期刊和29种报纸。汤原县图书馆在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评定为全国公共图书馆二级馆。全年开展“文化惠民 送书进基层”活动10次,建立分馆5个,开展各类读者活动 40项。
2023年县文化馆开展“文化惠民 送戏下乡”演出活动128场。新增了12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功承办了汤原县第九届红色文化艺术节,完成了16场主题文艺演出活动。
2023年县博物馆免费开放接待各团体、游客等21万余人次。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按时完工并通过项目验收。2023年红色文化教育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完成投资1513万元,完成14栋单体建筑,正在按计划有序建设。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多彩。2023年全县完成各类体育赛事24次,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益,群众参与意识不断增强,活动质量不断提高。
以大亮子河国家森林公园为核心,大亮子河旅游名镇为龙头,大亮子河漂流景区、鹰山景区、凤鸣公园、以及乡村旅游“百里景观大道”等10个景区景点共同发展的旅游格局。2023年,全年接待游客96万人次;全年旅游综合收入4.8亿元。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3个,其中医院6家,全县共有床位972张,其中医院拥有床位677张,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169人,其中医生525,农村有医疗点的村占总村数的比重100%,有在职乡村医生175人。
九、人口与人民生活
据公安部门户籍统计,2023年末全县总人口为231181人,比去年减少2081人,同比下降0.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46‰。
截止2023年末,全县实有个体工商户11978户,其中,2023年新成立2623户。
2023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36元,同比增长4.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52元,同比增长7.2%。年末储蓄余额达到1207527万元,同比增长11.92%,人均储蓄51999元。
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我县坚持“功能”与“品质”并重、“建设”与“管理”并举,城市服务和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改造危桥6座,升级农村公路52.5公里,“路长制”有力推进,交通路网更加通畅。城市功能更加完备。争取资金1.32亿元,改造市政道路7公里,铺设雨污分流管网7公里,城市内涝、雨污合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新建燃气管网1.19公里,县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90%。改造老旧住宅楼31栋,18栋“弃管楼”实现“有人管”。生活环境舒适宜居。新建东湖花园和花海,建设口袋公园11个,新增绿化面积14.9万平方米,城市生态景观更加优美。完成5条主要街路、142栋建筑、“两场一园”等亮化工程,汤原夜景更加美丽。林长制、田长制、河湖长制联动初见成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12项,生态环境全面改善。修复退化林4万亩、历史遗留矿山110公顷。汤旺河汤原段入选全省首批幸福河湖,引汤灌区获评全国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单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完成13个行政村污水治理,整治入河排污口43个,太华村等20个行政村被评为省级村庄绿化示范村,生态质量持续改善。
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民生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百姓福祉明显增进。2023年全县拥有公办养老机构2个,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个,民政备案民营养老机构8个。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201人,低保资金2403万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0994人,低保资金4301万元。
2023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环保指标均达到了规定要求,其中大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39.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平均值4.0微克/立方米,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2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4.1分贝。
社会保障。截止2023年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3.15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2.51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共有参保单位347家5521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参保80671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共493家,参保职工1.5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40家4510人。
全县共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1.77万人,2023年新增离退休774人,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待遇4504人,2023年新增退休249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3.25万人,2023年新增领取待遇2103人。2023年度共支付失业保险基金158万元。其中,为63人次发放失业金39万元,为27人代缴职工医疗保险金8万元,为42人发放失业补助金5万元。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常住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其余数据均按现价计算。
3、公报所列数据,均包括梧桐河农村、汤原农场、鹤立林业局和香兰监狱。人口数为公安局户籍人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