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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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及县委“1333”工作思路和要求,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全县经济实现了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403114万元,同比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5882万元,同比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163628万元,同比增长21.6%;第三产业增加值103604万元,同比增长8.5%。三次产业结构为33.7:40.6:25.7。

图1三次产业占GDP比重

 

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33330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1677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19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0.34%。化解劳资纠纷案件49件,其中,信访、纪检、市长热线转办案件以及欠薪平台案件32件;涉及农民工250人,涉及工资金额343.4453万元。

二、农业

年末全县拥有耕地面积7224.36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01.5公顷。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8675.7公顷,比上年增加571.57公顷。其中,粮食作物面积6631.4公顷,增加10.36公顷;油料面积814公顷,增加472.77公顷;蔬菜面积1120.4公顷,增加100.54公顷;苹果面积12936.1公顷,减少112.1公顷;烟叶面积20.3公顷,减少15.7公顷。

全年粮食产量30628.6吨,比上年增加1.1%。其中,夏粮产量36.1吨,增长106.3%;秋粮产量30592.5吨,增加1.1%。

全年水果产量306415.5吨,增长7.8%。其中,苹果产量304506.7吨,增长7.7%;烟叶产量56.7吨,减少44%;蔬菜产量29058.1吨,增长12.5%;油料产量1975.43吨,增长132.5%。

 

全年肉类总产量3951吨,增长6.1%。其中,猪肉产量3600吨,增长6.4%;牛肉产量129吨,增长9.8%;羊肉产量173吨,禽肉产量49.0吨。禽蛋产量1912吨,增长7.1%。生猪年末存栏37515头,羊存栏26374只。

年末全县共有规模养殖场37家。其中,猪场15家,牛场11家,羊场7家,蛋鸡场4家。

年内产地检疫家畜2052432 头(只),出境检疫16319头(只)。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1212头(只)。开展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805份、牛口蹄疫抗体检测120份,羊口蹄疫抗体检测200份、猪口蹄疫抗体检测50份、禽流感抗体检测80份。

落实苹果、种粮、油料保险21.38万亩,极大提升了农业产业的抗风险能力。

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获得省农业厅命名“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吉县屯里镇(苹果)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屯里镇太度村被农业农村部推介为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全年全县实施荒山绿化3.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4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总投资2089.9万元。森林覆盖率43.76%。全县木材蓄积量5862立方米。

2023年造林补助项目退化林修复1.5万亩,总投资750万元,建设地点在吉县柏山寺乡。目前已全部完工,进入抚育管护期。

2023年全县聘用护林员559名,其中,脱贫护林员367名,占护林员总数比例为65.7%,全年共发放脱贫护林员管护劳务补助248.52万元,人均管护劳务补助7200元。

2023年度全县区域内没有重大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的情况发生。

年内全县无新增退耕还林面积。

全年完成问题厕所整改1595户,进一步完善了厕所管护机制。

全年共发放耕地地力补贴20565户,发放金额1473.07万元,农机补贴108.994万元。

年末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621台(小型拖拉机5867台),耕整机1534台,机引犁1238台,旋耕机6407台,联合整地机21台。

年末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11.4万千瓦时。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比上年同比增长30.9%。实现营业收入550473.4万元,利润总额275443.3万元。生产原煤160.71万吨,比上年增长15.1%。生产洗精煤86.08万吨,开采天然气195543.54万立方米,全年发电量20178.59万千瓦时。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完成31235.7万元,比上年减少21.7%。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0347万元,同比增长22.1%。其中,一产投资完成31536万元,同比增长263.3%。全县共有开工项目61个,比上年增加19个。其中,结转项目18个,本年新开工项目43个;投资在500到5000万元以下项目50个,5000万元及以上到亿元以下项目4个,亿元以上项目7个。

全年全县在库房地产开发项目5个。投资16709万元,其中,住宅投资16709万元。商品房销售面积3431平方米,销售额3428万元。

五、服务业

全年全县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9820万元,比上年增长11.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8894万元,增长31.5%;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9265万元,增长11.9%;金融业增加值9352万元,增长2.9%;房地产业增加值3968万元,增长4.1%;其他服务业增加值46441万元,增长8.7%。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1453.2万元,利润总额5667.1万元。

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1595.126公里。其中,国道158.663公里,县道244.635公里,乡道384.365公里,村道807.463公里。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43.81公里,二级公路114.853公里,三级公路254.12公里,四级公路1161.808公里,等外公路20.535公里。

年末全县民用机动车保有量22364辆,年末共有机动车驾驶员18836人。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162.12万元,增长16.67%。其中,代理金融业务收入730.12万元,寄递业务收入175.14万元。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2865户,移动电话用户93149户。共建设80座5G基站,开通80座5G基站。行政村通宽带达到100%,自然村通宽带达到97%,4G网络覆盖达到98%。

全县市场主体总量10336户,其中,企业2552户,个体740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76户。新增2680户。其中,企业701户,个体196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3户。

年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600台次,全年共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104起,处罚13.52万元。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159.8万元,比上年增长10.8%。其中,城镇市场消费品零售额82454.4万元,增长1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2705.4万元,增长10.3%。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额96308.1万元,增长10.7%;餐饮收入18851.7万元,增长11.3%。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全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58141万元,比上年增长25.75%。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720万元,增长59%。税收收入完成15110万元,增长25%。

全年保险公司保险费收入5045.27万元,其中,寿险收入2291.94万元,财险收入2299.65万元,新华保险收入453.68万元。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1376.3万元,其中,寿险赔付292.41万元,财险赔付1024万元,新华保险赔付59.89万元。

八、科技教育

年末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家。

年末全县拥有中小学27所,其中,小学11所,教学点12个,初中2所,高中2所(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

年内全县共有在校生9683人,其中,小学5320人、初中2464人、普通高中1427人、职业高中472人。拥有公办幼儿园(班)5所,民办园8所,附设园、附设班19所(个),在园幼儿2259人。

现有教职工1299人,其中,高中230人,初中289人,小学584人,幼儿园192人。

2023年全县中考总均分461.15,比去年提高了2个位次。全县高考参考人数514人,达二本线以上159人,达线率30.9%,总达线人数比2022年增加65人,增长率为69.1%。

为全县5002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和助学金共计274.48万元。其中,学前教育阶段644人次32.20万元,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3025人次108.98万元,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625元);普通高中阶段750人次75万元,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职业高中阶段583人次58.3万元,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为2869名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免除学费、教材费、住宿费248.29万元。为2094名职业高中阶段学生免除学费、教材费、住宿费142.92万元。

为接受高等教育的2610名大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2338.19万元(本、专科16000元/年,研究生20000元/年)。

按照滋蕙计划政策,为新考入的45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路费补偿2.85万元(考入本省500元/人,考入外省1000元/人)。为符合条件的4名大学生发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4.8万元(1.2万元/人)。

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的24所学校学生全部享受到了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共投入资金609.47万元,惠及学生14260人次,其中小学生10290人次,初中生3970人次,有效的改善了农村学校的膳食结构,为加快农村教育发展和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奠定了基础。

2023年发明专利有效量7件,有效注册商标量684件,发明专利有效量增加2件,有效注册商标量增加56件,同比增长8.92%。

九、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

根据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我县登录不可移动文物共计389处,其中,国保2处,省保6处,市保2处,县保41处,未定级338处。

年末拥有旅行社2家。壶口、人祖山景区共有从业人员296人,其中,导游14人。壶口景区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179.46万人次,人祖山景区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42.86万人次。壶口景区旅游总收入11927.4万元,人祖山景区旅游总收入2068.4万元。其中,壶口景区门票收入8458.9万元,人祖山景区门票收入1373万元。

组建文化队伍30支,选定文化能人21名、乡村文化带头人40名,组织各文艺小分队、文化能人艺人走进上东村、谢悉村、西关社区、人祖山景区、兰古庄村、古贤村、中市村、朱家堡村等地开展“四季村晚·文化进万家”活动,组织队伍在社区、乡村、景区巡回演出,开展送戏下乡130余场。在上东村开展了吉县苹果·黄河大地艺术季系列活动开幕式,持续提升“三色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打造以“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为主的沿黄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项目,包括吉昌镇上东村全托式亲子游乐项目提升工程、壶口镇和美真村、壶口·花世界等子项目,2023年4月,该项目已被评为省重点项目。

推进吉县黄河人祖文化演艺发展,打造全域乡村休闲度假区,完善旅游厕所的旅游文化活动框架,树立“中国根·黄河魂”的品牌形象。在《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学习强国”、新华网刊发了有关吉县文化旅游的报道、图片和视频共计600余条,进一步提升吉县文旅品牌知名度,拓宽了吉县文旅资源的宣传广度。

加大“十四五”时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推动挂甲山摩崖石刻保护利用重点项目落地实施,稳步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开展直录播活动、新媒体宣传与线下服务推广活动,更新与推送在线场馆及活动信息230条,全民艺术普及师资在线22名,全民艺术普及课程线上服务37课时,线上展示基层文创、非遗等产品62件,基层培训30人/场次。依托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和山西省数字文化馆县级分馆,开展全民艺术普及资源建设,发布、更新我县各项文化旅游资源信息动态。壶口、人祖山等精品视频多次被云平台置顶。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0.365万元,对我县重点文物上曹花坪人祖庙进行抢修保护。

2023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出动373人次,检查171家次,办结案件6起,开展双随机13次。

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及诊所98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3个,乡镇卫生院8个,村级卫生室73个,诊所14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3人,其中,医师152人,护士131人。编制床位550张。

居民健康档案全县建档人数86006人,建档率100%;电子档案建档率100%。持续做好“两癌”筛查工作,宫颈癌任务数3000,完成3000人,完成率100%;乳腺癌任务数1500,完成1500人,完成率100%。

年内共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人。

承办临汾市第六届运动会(群众项目)健身秧歌比赛,来自5个县(市、区)的84名运动员在我县新城体育场展开竞逐,我县取得健身秧歌规定套路团体二等奖及健身秧歌自选套路团体一等奖。积极组队参加临汾市第六届运动会,在群众竞赛项目上,选派的乒乓球队,获得全市团体赛第1名。

2023年吉县被评为“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先后荣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优秀单位”“‘奋进正当时 聚力谱新篇’2023年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奖”“‘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2022年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奖”“人祖山景区被认定为‘山西省文旅康养示范区’”等荣誉。

十、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84741人,其中,男性43567人、女性41174人,性别比105.81;出生人口415人,出生率4.87‰,自然增长率-5.09‰;城镇人口38426人,城镇化率45.35%。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06432人,比上年减少1139人,减少1.1%。其中,男性54476人,女性51862人。迁入人口303人,迁出人口765人。年内出生户籍人口674人,其中,男孩316人,女孩358人。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71元,增长8.5%。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42元,增长10.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83元,增长6.3%。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4436人,其中,企业7719人,机关事业6717人;企业收缴养老保险79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收缴养老保险7278万元;足额发放养老金2451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达60963人,收缴养老金1818万元,发放养老金2590万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840人,收缴保险金430万元,为78人次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10万元。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1201人,收缴保险金607万元,发放工伤待遇1215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86225人,职工参保9385人。2023年,住院基本医保保障13678人次,医保报销5393.83万元;大病保险保障1983人次,支付940.73万元;医疗救助7477人次,救助金额351.13万元。生育津贴支出58.032471万元,报销80.489192万元。

发放企业稳岗补贴39家,涉及职工2131人,补贴基金88.9万元。

年内积极推广民生山西APP应用,全县累计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04282人,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62623人,覆盖率60%。

年内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986户3612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2483.43万元;城市低保对象358户747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507.21万元。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374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484.46万元。全年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82.37万元(其中下拨乡镇34.23万元)。

年内共为全县1730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敬老金202.73万元。

救助困难家庭814户,发放救助资金348.14万元。

重度残疾人1874名,累计发放护理补贴204.12万元;困难残疾人1415名,累计发放生活补贴130.57万元。社会散居孤儿8名,累计发放生活费14.04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6名,累计发放生活费47.74万元。

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536对,离婚登记103对。

十一、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年降水量520.8毫米,较历年值偏多11.8毫米。全年总用水量578.7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8.9%。其中,生活用水259.21万立方米,增加7.53%;农业灌溉用水192.42万立方米,增加14.13%;工业用水19.9万立方米,增加36.65%。

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比上年下降7.7%;二级以上优良天数30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2.4%,比上年增加17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24,比上年下降11.1%;重污染天数4天。

全年平均气温11.4℃,较历年平均值偏高0.6℃。极端最高气温38.2℃,出现在7月10日;极端最低气温-18.6℃,出现在12月22日;2022年11月23日-2023年1月12日连续无降水日数达51天,造成土壤墒情较差,对冬小麦和苹果作物的越冬生长不利。同时降水稀少加剧空气污染,造成空气质量差、森林火险等级高,对人体健康、道路交通和安全生产等都产生不利影响。

2023全年消防救援大队共接处警172起,出动172次,出动消防车辆228车次,出动人员1133人次,抢救被困人员26人,疏散人员68人,抢救财产价值280余万元。全年无一起火灾亡人或伤人事故,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全年共受理各类交通事故数1745起,死亡4人,造成财产损失16500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历年地区生产总值经最终核算已覆盖更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长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均为同上年相比。

5、部分信息来源于相关部门行政记录。